以上我们论述了在艺术创作中潜意识与意识的矛盾,论述了潜意识的理性,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否定意识的作用。如上所述,我们否定的只是那种违背情的所谓理,所谓自觉意识,这样的理和自觉意识确实是和潜意识的情感不相容的,但也不等于说,潜意识是一个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自我封闭的,与世隔绝的独立王国,因而与意识互不相涉。我们以上说的只是艺术创作进程中的一个阶段,并不是创作的全过程,就全过程来说,我们认为意识与潜意识,常态与变态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渗透,互相转化,互相因依的,但所有心理活动的开始时,都是无意识的,意识从无意识发展转化而来的。当然,意识经过长期抑制和控制也可以转化为无意识,所谓习惯成自然即是。拉法格所说“本能是先天的思想”,即指由意识转化而来的无意识。他认为“人如果没有某种程度的脑筋紧张,便不能学习什么东西,无论是精神上的或是肉体上的都一样,这脑筋的紧张将随着所学的对象的熟悉程度而减弱。例如某人开始学弹钢琴,他必须小心翼翼地注意着手和指的运动,以便准确地按下所想按下的琴键;习惯了之后,他就开始随心所欲地按,不再看琴键而且还可以想别的事情。同样地,在学习外国语时必须经常集中注意于选择词、前置词、词尾、形容词、动词等等;所有这些在以后熟悉了语言时就会本能地在记忆中发光。人和动物的脑子和身体具有一种性能,就是把开初由愿望、意识所引起的东西和作为紧张之注意之结果的东西转变为自动的行为。人如果不具备这种自动的动作性能,他就不能接受肉体的和精神的教育。假如经常被迫注意说话、走路、吃饭等的一举一动,那他就只好永久停留于儿童的状态”。拉法格所讲就是习惯成自然的过程,习惯多少是有意识养成的,是意识前提下的无意识,习惯行为或举动虽不是当时考虑的结果,也是以前在大致相同的情况下经过考虑所作出的决定的产物,所以无意识可以理解为早已忘了的曾出现过什么的意义,但还坚持着此种意义并继续决定他的行为,你的记忆不会告诉你如何知道椅子是坐的,什么东西吃起来为何可口,什么东西为何不可口,所以无意识不外是被遗忘了的曾经引起过意义的情绪体验支配我们当前的行为而已,用条件反射来解释就更清楚,无疑习惯是一种条件反射,一旦形成就成为自发的、不由自主的,这是意识管不了的,至少是不能完全战胜的。拉法格还说:“成人的脑子按照他的个人教育的程度和社会文化高度或多或少地自动化了。像原因、实体、存在、数量、正义等等基本的抽象概念对于他已成为一种先天的和本能的东西,像饮食一样,人已经完全记不起来他是怎样获得它的,因为文明化了的人也像会吠的狗一样,一生下来就继承了传统的习惯,一有可能就获得了这些概念,但是这种获得概念的倾向是他的祖先几千年间积累起来的经验的结果。”《思想起源论》三联书店1953年版第52—53页。这表明,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先似乎是抽象的东西,也可以逐步变成具体的东西,从而在人的头脑中形成一种新的直观。比如现在物理学家对四维空间世界的直觉把握,几乎像当时物理学家对牛顿空间和时间的把握那样清楚,新的直觉是抽象的产物,转而又成为进一步抽象的新起点。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愈发展,思维能力愈高,潜意识就愈深,愈丰富。没有高度意识,也就没有潜意识,原始人大概很难说有什么潜意识的,艺术创作的全过程就是从意识到潜意识,从常态到变态的转化过程。也就是艺术家的理性不断消融于幻觉的过程,中国古人所说由炼到不炼,由出色而本色,由人籁归于天籁,非常精炼地概括了这个过程。人们都承认倾向本身不仅应该存在于头脑里,而且应该存在于心灵中,存在于写作者的血液中,它首先必须是一种感情,一种本能,然后大概才是一种自然的思想。
理和情,意识和潜意识的不断转化过程还可以从电—化学的变化中得到说明。现代科学研究证明,人们心理过程乃是一系列电—化学变化。任何意识都伴随一定的运动感觉。这运动感觉就是能量的转换和传递。感觉过程就是物理能量或其他能量转变为心理能量的过程。心理能量不会全部消失。没有消失的一部分则以化学形式保存在脑结构中,成为记忆痕迹。各种心理能量聚集起来就是无意识。所以无意识是一种心理能量和动力状态。在一定条件下,比如受刺激,化学能就释放出来转化为其他能量,刺激比较强烈达到觉知水平就是意识,达不到觉知水平就成为无意识。
人的精神生活,实际上是心理能量不断地转化和传递,这类似一条河,我们知道的只是表面,而河下面有无数潜流,它决定着河面状态,然而我们都觉知不到其存在,我们的精神生活主要就是这部分。意识是河面,无意识是河下面的潜流,用意识流来称呼人的精神生活是很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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