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上论证可以得到这样的认识,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必然生活在自己虚构的场景中,虚构的人物脱离他而独立存在,并左右作者的笔锋,好像幻觉的强度成为真实性的惟一源泉。对他来说,整个世界都不存在了,他忘了他自己,他的人物反而成了真我。在更前进的创作过程中,在情感的影响之下所创造出来的形象本身就变成情感的源泉了,它能够激动创作它们的艺术家较比真实生活的事件的力量并不少。泰纳说他写作时会“失掉了外界事物的概念,甚至于不认识城里的街道”,他把自己作品里的故事信以为真,“把自己虚构世界的消息,当做现实世界的消息告诉朋友。”和精神病患者一样,他完全把想象当现实,甚至觉得想象的真实超过现实的真实,以致连城里的街道都不认识了。《巴尔扎克论》载《文艺理论译丛》1957年第二期。邓肯也有这种体验,她在舞蹈中常常达到“这样的状态:似乎外在世界的一切都显得阴沉、冷冰、虚假,对我来说惟一的真实就是发生在剧场里的事情”。《邓肯自传》第159页。艺术创作中的这种心理变态体验说不胜说,事实证明,没有一个真正的艺术家在创作高潮中不曾进入这种境界、有过这种情绪体验的。心理学家证实,人的大脑不能区别现实与想象中的“现实”,比如一个人在梦中身居险境,会猛然惊醒,甚至满身大汗,呼吸加剧;一个催眠被试者被告知,他正在北冰洋上,他不仅会冷得发抖,而且身体上出现鸡皮疙瘩;当被试者确信他的痛觉非常迟钝时,他甚至可以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被施行外科手术。在这些事例中,大脑和神经系统都作出了相应的反应,表明他们相信自己是处于一个真实的情境中,可见大脑并不能完全区别现实与想象中的“现实”,人的大脑和神经系统是根据他认为是真实的或想象成真实的作出反应的。详见《大众心理学》1984年第5期第25页。所以在艺术创作中把想象当真实的现象是有科学根据的。 艺术家虽然常与他们所创造的人物一同经历磨难的痛苦或痛苦的磨难,却获得了最大的幸福和满足。也许正因为有这种痛苦,他们才更觉得幸福。这样的幸福感本身就有点变态。福楼拜说:“写书时把自己完全忘去,创造什么人物就过什么人物的生活,真是一件快事。比如我今天就同时是丈夫和妻子,是情人和他的姘头……”转引自《朱光潜美学文集》第一卷第44页。陀斯妥耶夫斯基说:“如果我过去什么时候有过幸福的话,那么,这也并不是我因为成就而陶醉的最初瞬间,而是当我还没有把我的手稿读给任何人听,拿给任何人看的时候,在那些漫漫的长夜里,我沉湎于兴奋的希望和幻想以及对创作的热爱之中;我同我的想象,同我塑造的人物共同生活着,好像他们是我的亲人,是实际活着的人,我热爱他们,与他们共欢乐,同悲伤,有时甚至为我的心地单纯的主人公洒下最真诚的眼泪。”《古典文艺理论译丛》第十一期第111页。请看,这种变态心理境界是多么令人神往啊!是的,艺术家的最大幸福就是如痴如狂地沉迷在艺术创造之中,最大的满足不是在目标达到之时而是在充满希望和幻想的途程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