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不但哲学家、艺术家对大自然持这种态度,就是科学家们也愈来愈认识到需要改变以前那种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以大自然的主人自居的态度,而应该与大自然和平共处。他们愈来愈意识到大自然是人类生存的基础,践踏或糟蹋周围的自然环境,破坏生态平衡就会威胁人类的生存。英国经济学家EF舒马赫指出:“现代人没有感到自己是自然的一个部分,而感到自己命定是支配和征服自然的一种外来力量。他甚至谈到要向自然开战,忘却了:设若他赢得了这场战争,他自己也将处于战败的一方。直到最近,这场战争似乎进行得很顺利,使他产生力量无穷的幻觉。”《小的是美好的》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2页。面对大自然的生态平衡和生态健康的被破坏所造成的人类生存的危机,许多有识之士已经提出我们应该发展一种能够适应生态学规律的技术,我们不仅要改革制度,还要重新认识和处理人类与大自然的关系。必须懂得,自然界是一个巨大无比的、往复不已的循环系统,整个生态领域是一个有机系统,把生物环境与人,或者人与自然看做二元的看法是错误的。我们应当如实地把人类自己看做是大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与大自然共存互惠,相得益彰。而不能超乎、凌驾自然之上,从而与大自然,与人类所处的总的环境建立一种合理的、健康的关系。这不仅为了求得生存,也为了提高物质和精神文明,为了使每个人都能最充分地发挥自己的潜力。不这样认识和对待大自然,肯定会遭到大自然的惩罚。而且,事实上,人类已经由于自己无知而正在受到大自然的惩罚。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科学家指出,破坏生态平衡不仅是科学问题,也是道德伦理问题,主张建立生物伦理学或生态伦理学,认为人类所面临的生物物理难题,不可分割地也是个伦理问题,这不是没有道理的。他们的这种领悟,给我们的观点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其实,恩格斯早就指出,“自然界中死的物体的相互作用包含着和谐和冲突,活的物体的相互作用则既包含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合作,也包含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斗争。因此,在自然界中决不允许单单标榜片面的斗争。”《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283页。
哲学家、艺术家、科学家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方式不谋而合地得出了共同的结论,这是非常耐人寻味的,如果说哲学家从善出发,艺术家从美出发,那么科学家则是从真(即认识自然规律,认识人与自然的真实关系)出发达到共同体验的,其途虽殊,其归趋则一。这表明,在最深的根底上,真善美本是相通或相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