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卢娟在《国外政府文化资助模式及对中国的启示》一文中的研究,不同的国家美术馆归属的比例都不一样,这与一国的治国理念与治国模式有很大的关系。“国家治理模式大体分为两类:国家主导型和社会主导型。国家主导型认为,国家在国家、社会、市场三个领域中具有最高决定权,国家对社会进行全面干预;社会主导型正好相反,认为国家只是社会组织中的一种,相对于社会来说国家是从属性的,国家的作用非常有限。”不同的国家治理模式,博物馆(美术馆)的归属比例有不同的倾向性,政府对博物馆(美术馆)的投入与干预也不尽相同。 在崇尚自由市场、竞争自由与财产私有化的美国,博物馆中59%是私立机构创设,41%是各级政府创设(《当代美国博物馆》,段勇,科学出版社,2003)。美术馆的私立比重大约是其它类别博物馆中最高的。无论私立或公立美术馆,几乎所有的博物馆(尤其是美术馆)都是建立在私人捐赠的基础上的;无论私立或公立美术馆,所有享受国家公益文化艺术事业扶助政策的501(c)(美国联邦政府关于公益性组织的免税条款),都是事实上的“公有公营”的非营利机构。美国中央政府没有管理文化事务的专门机构,也不直接拨款,中央政府通过国家基金会这种社会中介组织,有选择地在规定范围内(一般为10%,不超过项目的50%)体现对文化艺术事业的支持。各市、州、郡等对美术馆的资助倾斜,与美术馆是否公立、私立无关。在这种情况下,美术馆所需资金、资源绝大部分来自于社会,即使国有美术馆不受政府支配,但政府会以公众代言人身份在美术馆活动偏离轨道时施加压力(比如涉及到人权、种族问题)。 在传统文化大国法国,文化权利被视为立国之根本和基本的公民权力,中央政府文化主管行政机构法国文化和通讯部通过与文化机构、团体签订合同对法国文化事务进行直接管理,法国的文化机构、团体的大部分费用来自国家直接拨款。因此,法国的非营利性美术馆大都直属于国家,很大程度受政府的支配。 英国既不同于美国无中央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也不同于法国从中央到地方派驻政府官员的文化部管理,而是通过非政府公共文化机构(准官方机构)来统一资助和管理全国的文化事务的。国家所有的大型文化单位,如大英博物馆、国家美术馆、大英图书馆等,都是独立运作,不直接隶属于文化、新闻和体育部。具体事务交给非政府公共文化机构,如英格兰艺术委员会、工艺美术委员会、博物馆和美术馆委员会等由专家组成的机构,他们负责对各文化单位进行评估和拨款。政府用间接管理的方式避免了对美术馆的过多行政干预,防止腐败,同时也不是完全脱手,缺乏宏观调控与规划。政府的资助比例也明显高于美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