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德莱顿说:“天才与疯子比邻。从天才到疯子,仅有一步之遥。” 从作家、艺术家的生存状态上看,他们的生境的确异于芸芸众生的存在境遇。在大众看来,作家、艺术家的世界是个疯狂的世界,而且作家、艺术家自己也完全相信,没有疯狂就没有创造。 人们关注疯狂与创造之间的关系由来已久。 远在古代希腊,大哲学家柏拉图就认为作家、艺术家与疯子、先知都受制于一种超自然的力量,作家、艺术家要进行创造,必须进入疯狂状态,不然他就会像其他日常生活中的凡人一样创造不出像样的艺术作品来。因此在他看来,进入这种疯狂的境界是诗和艺术创造的先决条件。 另一位古希腊哲学大师亚里士多德也持相似的看法:“没有任何天才人物不带有疯狂的特征。” 如果天才人物在一切方面都与大众一样正常,那他也就不是天才了,而只能是芸芸众生之中普普通通的一员。稍后,古罗马的戏剧大师塞内加也声称,要想写出震撼世人的杰作,那就必须把那种头脑的清醒状态换成一种适应于写作的精神状态,过于强悍的理性对于艺术创造极为有害,它会扼杀想象力,而想象力对艺术创造来说必不可少。只有在那种所谓不太正常的状态中,人的想象力才可能开始活跃,通过幻觉,将自己感受到的各种意象进行重新组合,构成新的形象和意境。 从有些现象上看,作家、艺术家与疯子的心态极为相似,他们都极富于想象力,都在没有人的地方看到有血有肉的人的存在,在黯淡平庸的生活中看到耀眼的辉煌。莎士比亚在《仲夏夜之梦》中写道: 疯子、情人和作家,都是满脑子结结实实的想象,疯子看见的鬼比广大的地狱里所能容纳的还多。情人和疯子一样疯狂,他从一个埃及人的脸上会看到海伦的美,作家转动着眼睛,眼睛里带着精妙的疯狂,从天上看到地下,地下看到天上。 艺术创造与疯狂状态有着不解之缘。在艺术史上,有一些例子表明,处于疯狂状态下的艺术家创造出的作品似乎有着更优秀的特性。在被幻觉症、神经疾病、视觉障碍等病疾所缠绕时,莫泊桑创作出了他一生最优秀的作品,如《一生》、《漂亮朋友》、《温泉》、《骑马》、《两个朋友》、《米龙老爹》、《伞》、《项链》等。在患精神疾病的五年期间,莫泊桑共发表长篇小说三部、游记一部、中篇小说和专栏文章二百多篇。 荷兰著名画家凡·高正常情况下每年平均作画四幅。但在患精神病(主要为幻觉症和妄想狂)的那一年,他竟画出46幅作品。 瑞典著名戏剧作家斯特林堡在写作时要求自己进入幻觉状态。他声称,他自己所写的最好的作品都是在幻觉状态下写就而成的。 亨德尔是世界古典音乐大师,他的著名作品《弥赛亚》即是在他狂躁症发作的24天内完成的。 为了研究艺术创造与疯狂结缘的现象,考察作家、艺术家与疯狂之人、精神病人之间的关系,研究者曾经做出过专门分类调查,发现不少作家、艺术家都在不同程度上患有精神疾病。患病的作家有荷尔德林、斯威夫特、爱伦·坡、威廉·布莱克、斯特林堡、兰波、加·兰姆、路易丝·卡洛、庞德、海明威、克莱恩、弗吉妮亚·沃尔夫、西尔维亚·普拉斯、乔伊斯、里尔克,作曲家有伯辽兹、舒曼、亨德尔,画家有博希、丢勒、康定斯基、凡·高等。 那么,作家、艺术家是否就是精神病患者,是疯子呢?也是,也不是。肯定作家、艺术家是疯子的人认为,他们与常人不一样,有着明显的精神病的症状,但他们与真正的精神病患者又有区别,他们是一种特殊意义上的疯子。否定作家、艺术家是疯子的人认为,他们有其自主能力,他们的艺术创造活动是有意义的生命活动。查尔斯·兰姆就激烈地反对将天才人物看成疯子,尽管他本人就是一个疯狂的人和天才。他说:“那种大智慧者总是近乎疯狂的观点并非正确。恰恰相反,出类拔萃的天才无一不是心智最健全的人。我无法想象,莎士比亚竟会是一个疯子。”
当代的研究者们持一种折中的观点,认为作家、艺术家既不是正常人,也不是疯子;艺术的创造者处于既不是正常也不是发疯的状态,他们处于“正常与发疯的中间状态”。 美国的一位心理学家贾米森曾对47名著名的英国艺术家和作家(获艺术大奖者或皇家艺术会员)作了一个专门性的调查,发现其中18人或因精神失常而住过精神病院,或曾经为精神疾患接受过不同形式的治疗。在他们中间,情绪失常的比例比正常人要高出7倍。尽管如此,由于抽样较小,而且调查结果显示并非所有人都曾因患精神病或精神失常住过医院,接受过治疗,所以还是无法得出艺术家是疯子的结论。不过,同样也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他们与疯狂无关。 那么作家、艺术家与疯狂到底有什么关系呢?他们与精神病患者有何相同之处又有何区别呢? 作家、艺术家与疯狂有着不解之缘,这是他们选择不同于常人的生命活动方式所带来的一种必然结果。所谓疯狂,即是指超出正常状态的一种状态,一种对常态的偏离,它既可以是反常的、病态的,也可以是超常态的,即高于常态的状态。作家、艺术家从事创造,首先必须中断与日常生活世界的联系,脱离现实生活的常态,才能走向艺术世界,进入艺术世界。偏离常态是通往艺术世界的途径,也是进行艺术创造的前提。疯狂作为一种存在状态,对于普通人的生活有着一种消极的意义,它不能使人客观地认识现实世界,不能有效地让人面对现实世界,也不能令人有效地把握和利用现实世界。可对于作家、艺术家来说,疯狂是使人摆脱物质的枷锁,获得自由,走向随心所欲的世界的最佳通途,是作家、艺术家获得超越现象世界的感觉、体验,重新构筑、组合一个新世界,进行艺术创造的最佳心理状态。艺术创造离不开这种对于正常状态的偏离,也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讲,没有疯狂,也就无法进入艺术创造的状态。 既然作家、艺术家处于一种偏离常态的疯狂状态,那么他们的存在必然带有一种疯狂的特征。他们不仅在生活观念上异于芸芸众生,在精神状态上与常人更是不同。因此,在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上,他们有悖于芸芸众生作出的选择,令芸芸众生无法理解,他们的生活方式混乱、疯狂而无序,所以他们被芸芸众生视为疯子。 作家、艺术家与精神病人的确有相同之处。他们在心理上和精神上都趋于一种不能以客观的方式去面对世界、认识世界的状态。但作家、艺术家是疯子吗?从某种意义上看他们是的,有些作家、艺术家事实上最后真成了疯子,成了与精神病院中的精神病患者一模一样的人。例如法国作家马尔奎·德·萨德和莫泊桑,他们两人都患有严重的精神病,并最终都死在疯人院里。莫泊桑一开始只是有比较轻微的视觉障碍和轻度幻觉症,后来视觉障碍和幻觉症加重,头脑发狂,他把自己当成幽灵,拿着枪向住室外胡乱射击。他自信刀枪不入,用枪对着太阳穴扣动扳机,用裁纸刀往自己脖子上乱划。最后,他的病症日益加重,全身瘫痪,医治无效,被疾病夺去了生命。凡·高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33岁时他的精神病症状渐渐明显,深受幻觉症和妄想症的折磨,几年后,他因精神错乱而自杀。 那么疯人、精神病人是作家、艺术家吗?不是,无论从何种意义上讲都不是。作家、艺术家可以走向精神病人,走向疯子,那些不幸的作家、艺术家最终与他们化成了一体;但精神病人和疯子根本不可能走向作家、艺术家,成为他们之中的一员。精神病人也有喜欢写诗作画的,据抽样调查,在被调查的精神病人中,喜欢画画的人占他们总数的2%,但他们写诗作画只是为了治疗的目的,只是为了宣泄内心的积郁,清除情绪上的郁结和精神上的障碍,与真正的艺术作品根本无缘。作家、艺术家是疯子这一陈述是不可回逆的。如果说,这一陈述可以倒过来讲,疯人是作家、艺术家,那么疯人院里的精神病患者都应该是作家和艺术家了,精神院倒成了作家、艺术家的摇篮了。实际情况根本不可能如此。
作家、艺术家与精神病人有着明显的区别,其中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前者精神的自主性和意识上的自觉性,这是他们区别于精神病人的最为显著的标志。 作家、艺术家和精神病患者都处于偏离正常状态的精神状态,他们都在疯狂的状态中生活。但精神病人之所以是精神病人,以病态的方式生活,完全是因为他们自身无力承受残酷的现实,被抛入疯狂的状态,被不能忍受的生活打击推进这种生存境遇。他们完全是消极被动的。他们身不由己,被不由自主地拖进或陷入非正常状态的生活。精神病人缺乏自觉意识,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也不知道自己在过着反常、病态的生活,因而他们没有能力去认识自己,认识自己的生存环境。他们从根本上缺乏想要摆脱反常生活方式的意识、愿望和能力,而且他们也绝无能力用诗歌和艺术的形式来表现他们的生活现实。 作家、艺术家不同于精神病人,他们有着精神上的自主性和意识上的高度自觉性。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自己想干什么,能干什么。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如何偏离日常世界,在何种生命境遇中生活。为了完成创造的崇高使命,他们积极地选择着与自己先天心理倾向一致、有利于完成艺术创造工作的非常态的生活。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价值在于创造的价值。他们所要做的就是完成创造的意向,将人类生命的自由本质对象化,以艺术的形式外化自己从生命世界中获得的感觉,形象化生命存在的价值。 在他们眼里,只有这样生活,他们的生活才叫生活;只有这样生活,他们才能成为原本意义上的自我;只有这样生活,他们才能成为真正意义的人。因此,为了艺术创造,他们有意地偏离常态生活轨道,中断日常的生活方式,从客观的世界中退出,进入超乎寻常的也即疯狂的生命状态之中,去体验、去感受、去组合、去随心所欲地重新建构生命的景观。为了艺术创造,作家、艺术家主动选择疯狂,自觉地走向疯狂,并完全自主地沉浸于疯狂。为了进行艺术创造,他们不惜以牺牲自己作为普通人所需要的安宁以及有效地适应生活所具备的健全心智。 大多数作家、艺术家在完成一个时期的艺术创造之后,通常能够比较容易地回返作为普通人的生活,内心状态也趋于正常。在从艺术创造的世界中退出之后,作家、艺术家在现实生活中与芸芸众生看上去并无二致。但是,也有一些艺术家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从那种疯狂的状态中走出来,有的人甚至走不出来,而最终为疯狂所吞噬。世界超级电影明星费雯·丽在演《飘》时,全部身心都投入其中,与她所扮演的角色完全趋同。她所塑造出的银幕形象极为出色,但由于身心投入过深,她几乎完全变成了她所扮演的那个人。她经常把银幕上的世界与现实世界混淆,搞错自己的丈夫,把在银幕中所扮演的角色的丈夫与她现实中的丈夫混为一谈。花了一年多时间,费雯·丽才完全从她所扮演的角色中走出来。另一位大明星伊丽莎白·泰勒在演《谁害怕弗吉妮亚·沃尔夫》时,也因过于投入,在拍完电影后,不能马上从角色中走出来,摆脱角色的影响,以致她所演主人公的生活方式和精神状态对她的现实生活产生了极为有害的影响。所以伊丽莎白·泰勒声称,她再也不演这类角色了。 与凡·高和莫泊桑相比,费雯·丽和伊丽莎白·泰勒还算幸运。但实际上费雯·丽也幸运不到哪儿去。费雯·丽因为演电影过于投入,加上生活上的不幸刺激,也患上精神病,虽然她时而清楚,时而疯狂。据她的传记作者安妮·爱德华讲:“她时而是言谈举止温文尔雅的费雯,时而是荒唐、粗野、口不择言的疯妇。她甚至还当众把衣服*,用污秽的语言辱没大家。”但疯狂最终还是毁灭了她。 投身于艺术创造并非轻而易举,它需要有足够的勇气、决心、胆量和心智。投身于艺术创造的代价是巨大的,有时是疯狂的,有时则是生命。
作家、艺术家是人类生命边界的开拓者,生命感觉和表现极限的冒险家,他们有时难免也会走火入魔,现代主义艺术家在这方面表现突出,尤其是表现主义艺术家。他们醉心于荒谬,迷恋于倒错反常。到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表现主义内在积极的价值品性已不存在,随着人类爱欲的神圣性和神秘性的消逝,现代艺术的前卫性业已丧失。艺术表现变得无聊透顶,毫无掩饰,*怪诞得令人发怵。表现主义艺术家把艺术变成了反艺术。 画家米依乐不画画,却异想天开,别出心裁地把自己的粪便巧妙地装入听罐里,送交展览会,当做自己的作品,谓之躯体艺术,并将其命名为《艺术家的粪便》。 1972年在纽约,另一位表现主义艺术家尼施将他创作的《狂热的神秘剧》公诸于大众。他的作品由一间房子、躲藏起来的艺术家和所有人进入即可看到的动物的血及内脏器官组成。 艺术家维托·阿克尼创作出的作品《最后的叫喊》更是邪乎。艺术家按照一定的高度建筑一个倾斜的坡面。接着,他本人走上去,一边*,一边在坡面上旋转着向上爬行。 然而,在所有被评论家休斯称之为“表现主义的最后呻吟”的作品中,最为令人震惊的还是鲁道夫·施瓦茨考格尔的躯体艺术。为了揭示时代精神的令人恐怖之处,他竟将自己的*一寸一寸地切下,让摄影师为他拍下*被一寸寸切除的整个过程。这一系列照片于1972年曾在西德卡塞乐的西方艺术展览厅中展出。连续的切割最终断送了这位狂热艺术家的生命,他于1969年死去,年仅29岁,他是自己狂热艺术创造活动的牺牲品。 美国当代文学家哈里·克罗斯也是艺术的牺牲品,他为了艺术创造走向疯狂,最终为疯狂所吞噬。哈里·克罗斯从事艺术活动一共七年,把艺术奉为自己的宗教。为了保全艺术创造不可缺少的个性,他不惜把自己变成一个疯子;为了自己的艺术宗教,他不惜将自己的生命献上。他酷爱艺术在他身上唤起的疯狂激情,追求生命的速度、强度及疯狂力度,无论是在创作中还是在生活中,他都渴望着生命的冒险,渴望着能时刻得到的强烈感觉。他的生命格言是:过危险的生活!抓住今天,干任何事都要过度!他追求的生命境界是最高的狂喜。 哈里·克罗斯认为,要达到这种境界,让灵魂脱离肉体的拘役,必须借助各种各样的兴奋剂:酒精、大麻、*、鸦片。它们是导致人的精神向上飞升的力量,是让灵魂进入狂喜状态的连续性仪式的途径,它们宛如圣餐中所使用的面包和葡萄酒一样,代表着主耶稣的血肉。 为了他的艺术宗教,哈里·克罗斯命中注定只能朝着一个方向走,走向更强烈的生命境界,走向孤独,走向狂热,最终走向疯狂。他热爱艺术宗教强加给他的那种疯狂。按哈里的话说,他相信为了艺术,为了成为天才,必须达到疯狂境界:“我信仰半神志正常、半精神错乱的疯狂状态和预言家的先觉性。”为了成为天才人物,他首先给自己定下了变成疯子的目标。他说自己是疯狂的天才人物卢梭、拜伦、爱伦·坡的学徒。 哈里·克罗斯拼命地追求着狂喜状态,不惜借助一切可能借助的手段。他寻找生活中一切可能找到的强烈刺激。他到国际狂欢者和流亡者聚集的圣地巴黎,去万国宫,去看各种倒错变态的情景,去体验在那种古怪环境中的特殊感受。他和他的朋友们在浴室里饮酒作乐: 我们一共十一个人,人人饮酒,人人喊叫,然后我们去吃牡蛎,接着又到“丛林”去,在那里畅饮威士忌,听疯狂的音乐。如今,生活真够刺激,有那么多*者和搞同性恋的女人——谁也弄不清谁在和谁*。 他参加各种疯狂的舞会。在这种舞会上,人们尽情放纵自我,大家拼命饮酒,变着花样乱来。哈里·克罗斯也到所有能寻欢作乐的场合去放纵自己,他和那些寻求强烈刺激的人们一道进入狂欢之地:
我们在院子里排队(我带着装满蛇的口袋),然后列队步行而入……终于筋疲力尽地进入瓦格拉姆大厅(门口有老虎咆哮,里面也有老虎咆哮),爬上梯子到顶楼,然后再爬上一架想象中的梯子进入太阳,我在这里解开口袋,把它兜底翻转,所有的蛇都落在跳舞者中间,尖叫声、喝倒彩声和嘘声一时并作,造成了一片喧闹;我记得有一个疯癫的大学生用一个头盖骨喝酒,这头盖骨是从我的藏书室里偷走的。我是一年前从地下墓穴里把它偷来的(哦,幸福的头盖骨啊!里面装满了闪闪发光的黄金),我在一个角落里看到两个野蛮人*,赤身*,在地板上扭打。一个露着*的胖女人在我的身旁坐在地板上,专心致志地给一条蛇喂奶。 哈里·克罗斯沉溺于放纵的生活是为了他的艺术宗教。他还无条件地崇拜太阳。在他看来,“太阳是生活中唯一不会幻想破灭的东西”。但他的太阳并不是我们自然界的那个太阳,而是他所崇拜的变化着的太阳意象。他对太阳的崇拜有时是泛自然崇拜,“我是个神秘主义者。宗教并不是说教和教派的问题,而是如何通过自然(太阳、月亮、星辰)来理解无限”。有时,它又是对光明的崇拜,有时它是哈里本人的自我崇拜,哈里本人这时变成了太阳的象征。但是,在哈里那儿,太阳崇拜更经常地是肉体崇拜,日光浴成了他崇拜的仪式。他在太阳下晒得“太阳般金黄”,直到他“迸入太阳”。从更进一步的意义上看,太阳崇拜又是性崇拜,他曾说过,“我今天的灵魂是个年轻的男性生殖器,它朝天耸起,去占有年轻的太阳女神”。那些他所爱的女人们都让他给起了与太阳有关的名字。她们就是他的太阳,他进入她们就是进入太阳,他和她们的肉体的结合象征着他与太阳本身的结合。 太阳是炽热的,它的热力创造着万物,也烧灼着万物,它的热力毁灭着人的生命。它让人进入它,进入永恒。“凡·高是个画太阳的画家,他画的那个太阳把他烧毁,它是凡·高最后发疯和自杀的根源,死于太阳,并进入太阳。” 为了达到最终的狂喜境界,哈里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在他看来,死亡就是最后的狂喜。于是,他筹划自己的死亡。虽然他正值生命的盛年,精力充沛,欲望炽烈,纵欲狂欢,写疯狂的诗,然而,哈里最终的追求,是在生命最灿烂的时期完成一种转换,从现世进入永恒,让生命飞升到辉煌的顶点时突然坠落。他追求“死适其时”,把疯狂的自杀事件转化成为一件艺术作品——他一生最绝妙的杰作。在哈里看来,他的自杀极富于象征意味。它象征着最后的淫邪、最终的放纵、最大胆的性行为,象征着他自身的优越至上,象征着对他所蔑视的世界的最高意义上的挑战。哈里·克罗斯于1929年12月10日与他心爱的女人一起完成了非同寻常的自杀,年仅30岁。 他的自杀既不是出于绝望,不是由于世界对他的怠慢,更不是为了解脱,而是要完成一部无与伦比的从未有人完成的杰作,他用终止生命的形式创造出他毕生最重要的艺术作品。 哈里用这种方式来完成艺术作品真是不同凡响,但毕竟是过于残酷了。 作家、艺术家为了完成艺术创造的使命,必定要选择一种适合于创造的生活方式。在他们看来,如果不选择这种生活方式,不进行艺术创造,他们就只能是存活在世,而不是真正地在生活。因此,为了创造,他们必须尽可能彻底地从日常生活中走出,进入想象和幻觉的天地,进入超常的疯狂状态,像神一样去随心所欲地工作,去完成他们的作品,去创造他们的新世界。 为了创造,一些作家、艺术家走向疯狂是必然的,不仅如此,他们还要进入疯狂,并在疯狂的状态之中进行创造。但艺术家所置身的疯狂状态多是悖于常态而又能自主自觉的疯狂状态,不是精神病人所处的状态。所以一旦创造活动终止,他们即可从疯狂状态之中走出。但是,当人进入疯狂之中,人便不可能完全自主,如果沉溺过深,就有可能最终沦为疯狂的猎物。这就宛如饮酒和吸毒一样,本来可以用它们作为工具来打开新的感觉之门,更好地进行艺术创造。但若是过分沉溺于醇酒和毒品,反会成为它们的奴隶,并为它们所毁。同样,一旦人过于放纵自我,毫无保留地接受疯狂,就可能为疯狂所害,落入疯狂设置好的陷阱,并葬身于疯狂之中。疯狂帮助作家、艺术家完成他们崇高的使命,但也往往毁掉作家、艺术家,使他们遭受灭顶之灾。 作家、艺术家为了艺术创造走向疯狂,走进疯狂。他们中的一些人最终走出了疯狂,另外一些人则走进了疯狂的深处,再也没有回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