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中国

五 现代社会中的书法家

艺术中国 | 时间: 2009-07-08 08:39:57 | 出版社: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五 现代社会中的书法家

  我们已经讲述了传统中书法家身份的确立,一位书法家的生命状态、精神生活状态与作品的关系,以及进行技术训练的方式。现代社会的文化环境发生了变化,书法家的形象、含义、社会作用也都有了改变。


  书法家的界定

  现代社会参与书法活动的人们,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爱好者、一般书法作者和书法家。区分的依据是他们对待书法的态度、投入精力的多少以及所取得的成绩。

  但是要判断一个人是否是书法家,非常困难。一般来说,有这样三种界定的方法:

  1.自定义,即人们自己确定自己的身份。很多人自己办展览、出版作品集,都自称是书法家。

  2.以参加某一级别的展览为依据,如省级、国家级等。这些展览都要经过一定的评选程序,比个人的认定要客观,但是这些评选的程序、标准,以及评委的资格经常会受到质疑。

  3.书法史的标准。以作品是否为书法史做出独特的贡献为依据,来决定作者是否是书法家;标准稍微降低时,则看作品是否具有独特的风格,并达到这个时代的较高水平。能够达到这一标准的人是很少的。采取这种标准时,评判者的资格是个问题。发表文章、撰写书法史的作者不少,谁更权威,一是要等待时间的检验,二是看著述者的社会影响,如果他已经通过学术活动取得人们的信任,他的判断更容易被人们接受。


  专业与业余

  职业是一个参考因素。

  民国以来,社会变动,一批文化人失去经济来源,靠出售书法作品以维持生活,其中最著名的是前清遗老康有为、沈曾植等人。一直到“文化大革命”前,各地都有少量靠写毛笔字为生的人,其中绝大部分与书法无关。20世纪80年代以来,书法有了较大的发展,各文化机构如文化馆、工会、群众艺术馆、少年宫等开始设置关于书法的岗位;此外一部分书法作者离开原有的工作,开始自己从事书法教学或创作的工作。到今天,各级城市中都聚集了一批书法自由职业者。

  书法的专业化是现代社会的一种趋向。

  专业化的另一条线索是学院的专业教育。

  1963年,浙江美术学院(现为中国美术学院)招收第一届书法本科生,2名;1979年,浙江美术学院招收第一届书法篆刻研究生,5名。专业教育带来的是系统的专业知识、严格的基础训练和良好的专业氛围,美术学院的书法专业还使学书法的学生与学美术的学生有较多的接触,这对于书法专业此后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此后中央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首都师范大学、广州美术学院等陆续招收书法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今天,中国开设专科以上有关书法专业的院校约40所,每年招收学生数百名。

  30余年来,书法专业毕业生中的佼佼者已经成为书法领域的中坚力量。

  这些院校同时招收各种形式的进修生,大多为一年制。进修过的人数估计超过5万。50岁以下的优秀书法作者,很少没有在院校进修过。

  许多毕业生成为职业的书法工作者。

  专业教育改变了人们对书法的观念。

  过去认为书法只能业余从事的观点,已经不适合今天的情况。每年招收书法硕士生、博士生近百名,书法职位虽然紧张,但优秀的教师始终紧缺。传统观念的影响还在,但已经不能左右投入专业学习中的年轻人。

  书法只能业余从事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其一,书法人人都做,只凭修养便可界定高下。回顾书法史,技术上的竞争其实非常激烈,只是宋代以来,强调修养,对精到长期缺乏追求,技术训练松懈,这种状况正好适应所谓“业余”的状态,但是一旦人们在理论上获得进展,找到深入古代杰作的途径,不断提高技术上的要求,便很容易发现书法史上的这些问题,深入的探求便不是业余状态所能应对的,它要求人们投入所有的精力。

  其二,职业化会造成只重技术、形式的倾向,忽视修养,忽视人的锤炼,只会创作徒具形式的作品。这是一种可能,专业化也确实会造就一批职业的形式主义者,但是专业化也带来极大的优势,能使人把精力全部投入一个领域,以至达到一个领域技术的高峰,至于精神生活的锤炼,则要靠个体的自觉,一个专业领域只要有少量兼重文化修养、精神生活者,这个领域便有出现杰出艺术家的希望。

  一种关于书法的身份,既有物质的、现实的一面,也包含了精神形象的、理想的一面。

  一部分书法家对书法怀有一种使命感。他们决心把毕生精力投入这项事业,这项事业在当代文化中的地位,将决定他们人生可能达到的高度。这就是说,如果书法在当代文化中注定只能成为次要的领域,那么他们的一生充其量只能做出二流、三流的贡献。因此有的人在进入这个专业时便下定决心,要把书法创作做成当代艺术中的重要门类,把书法理论做成当代学术中的重要学科。是否做到,要等待历史的检验;这种决心,是现代意义上的书法领域特有的产物。


  训练方法的改进

  要实现这样的目标,仅仅依靠过去的训练方法是不够的。

  书法技法一直隐藏在重重迷雾中,经验性的描述不少,但术语不统一,缺少分析和历史感,好像每个人都在自言自语,矛盾的东西很多,没有足够经验的后来者无所适从。

  中国书法到底包含哪些技法,无法从文献中获得足够的线索,只是在书法形态的现代研究中,我们才逐渐获得一份比较完整的基本技法目录(参见《中国书法:167个练习》)。

  这份目录非常重要。没有这种清理,我们便无法判断各种经验性陈述的价值——它们构成了历代书法文献的主体。这种清理主要依据对历代作品的分析,而不是文献资料,它包括许多没有被记录过的技法。

  教材按照由简入繁、循序渐进的原则安排训练。

  由简入繁、循序渐进的安排在很大程度上与书法史上技法的发展进程相契合。例如,中锋平动线条只包含很基本的几个动作(藏锋、平动、中锋),它恰恰是篆书的基础笔法;在中锋平动基础上的摆动、连续摆动,在操作上是非常自然的演化,它又正好是汉简隶书的基础笔法。训练的循序渐进与书法史的默契,在很大程度上启发了学生怎样从历史的角度去认识书法技法,同时为复杂技法的把握找到了一条道路。例如,当笔法的学习进展到最复杂的阶段时,学生已经在前面的练习中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这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复杂技法所具有的神秘感,改变了面对复杂技法无所适从的状况。

  训练原理并不复杂:竭尽所能对技法进行分析、归纳,按由简入繁的顺序排列,然后逐一设计训练和检查训练效果的方法。

  这种训练方法已经在教学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对待作品的态度

  书法创作与其他艺术创作有很大的区别。例如绘画创作,作者每一件作品都有题材的选择,有构思,作草图,然后再画正稿。每一件作品的创作都伴随着感觉、思考、调整。

  但是书法的创作不同,创作时一次完成,不可修描,完成后几乎没有任何调整的余地,因此它靠的是作者长期的训练中逐渐形成的感觉模式、运动模式,创作时凭借这些完成作品,再依靠机缘——各种境况的遇合来获得佳作。对于一位成熟的书法家,完成一件完整而稳妥的作品比较容易,但创作一件杰出的作品极为困难。

  一位书法家的创作,可以大致分为这样几类:应酬品、作品、优秀作品、代表作。

  应酬指的是当人们需要作品,而作者又拿不出和不愿拿出真正的作品时,随便写点什么对付过去。它们在作者和行家心目中还称不上“作品”。

  一位书法家,这几类作品之间的关系,各个不同。有的人代表作与一般作品水平差距不大,有的人这种差距就非常大;一位严肃的书法家,可能谢绝一切应酬;一位成熟的书法家,可能随意写下的字迹都反映了某种出色的感觉和技巧的把握。

  此外,每一位书家对自己作品的取舍,都有自己的标准。有人有求必应,有人出手非常慎重。报载,一位著名书法家讲课结束时,把自己示范的字迹随手撕掉,引起一些听众的不满,觉得这位书家“小气”。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书法家创作态度的问题。他不愿意把低水平的作品留存在世界上。古代就有这样的故事,一位著名书家“悔少作”,愿以两张字换回一张自己早年的作品。


  从作品来判断一位书法家

  根据一位书法家最优秀的作品,我们来判断他的水平、价值、地位和才能。我们也可以根据一个人的创作,来判断他是不是一位书法家。

  传统的判断中主要包括这些指标:功力、格调(气息)、意境。

  “功力”中包含许多不可言说的成分,主要指对古代杰作技法上的理解、感悟和把握。判断这一点需要对传统技法全面的认识,我们在第一章给出了尽可能清晰、完整的线索,《中国书法:167个练习》中有详尽的讲解。格调指这件作品表现出来的精神氛围的品级,它常与人们对作者这个人的判断连在一起;而意境则特指这件作品的构成、文辞选择等所有细节所营造成的特定境界。

  今天,传统风格的书法创作已经很难找到前人未开发之地,但作为一种艺术,我们仍然必须在一件作品中同时感受到传统中核心的东西和传统中没有的东西。如果仅仅把书法当作一种修养、爱好,那也必须知道这个领域的当代目标。

  传统中核心的东西既指技巧,亦指精神。意境的雅致、高华是传统留给后人的重要遗产。

  传统中没有的东西,指的是一位书法家通过自己的想象力、创造力,在作品中表现出新的技法、构成,也包括新的意境。这需要出色的想象力,这是传统书法才能中所忽视的东西,它需要传统之外的训练、吸取,需要对其他现代艺术的关注和深刻的感悟。

  只有同时做到这两点,才是一位真正的书法家。

  王羲之、张旭、米芾、王铎等人是做到了这两点的,他们为书法各自做出了独特的贡献。所有这些加在一起,塑造了中国文化史上书法家不朽的形象。在这一基础上,现代书法家为书法不断增添新意,以汉字结构为基础的想象力、对形式无休止的探索精神、在当代艺术的背景中赋予作品的独创性、现代精神内涵的注入、书法与当代文化的互相渗透,使今天的书法创作开始表现出新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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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 六 通变
· 五 忘情
· 四 模式
· 三 布置
· 二 创作状态
· 一 书法:自觉意识的演变
· 第六章 书法创作:自觉意识的演变
· 六 书法家、现代艺术家与前卫艺术家
· 五 现代社会中的书法家
· 四 临摹
· 三 修养
· 二 “人书俱老”
· 一 书法家:形象的确立
· 第五章 书法家
· 八 行书
· 七 楷书
· 六 草书
· 五 隶书
· 四 小篆
· 三 先秦墨迹
· 二 金文
· 一 甲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