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中国

第五章 书法家

艺术中国 | 时间: 2009-07-07 16:00:49 | 出版社: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我们已经通过对历史的回顾接触了众多作品,但作品后面的书法家我们还是知之甚少。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被称为书法家?他们如何从一位使用汉字的人,成长为用汉字创作出精妙作品的书法家?今天的书法家与古代的书法家又有哪些区别?

  书法家称谓的出现,是历史的产物。

  从文字的产生到出现关于书法的记载,到出现“书家”的称谓,到“书家”的身份被社会广泛接受,经历了很长的时间。对这一过程简要的叙述不仅可以看出书法在文化中位置的变化,也反映出人们从事书法活动时心态的变化。

  书法家与一般的汉字使用者在面对书法/书写时,在许多问题上是没有区别的,例如书写与人的整个生命过程的关系。这是一个漫长的、在潜意识中进行的过程,它也是把书法家、书法作品与所有文字使用者联系起来的纽带。

  修养对于一位书法家的重要性,在于它暗示着书法家把全部的精神生活注入作品的努力。修养是书法观念中反复强调的内容,一种指令;其次,具有书法欣赏经验的人们确实在作品中感受到修养的影响,因此它是一种信念,也是一种诱惑;再者,书法的提高无法仅仅依靠技法训练来实现,而修养是永远可以做下去而又不乏乐趣的工作。

  技法训练是成为一位书法家的必经之途,但书法中的训练主要通过临摹而进行。不仅是初学者要临摹,杰出的书法家也离不开临摹。而且,在书法领域,大量临摹作品与创作受到同样的重视。

  中国书法是一种群体参与的活动,参与人数之众,留存作品之丰富,与其他艺术不可同日而语,各个时代的善书者不可以数计。除了书写水平,一个人能否被称为“书家”,还受到复杂因素的影响,例如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学术上的声望等。远在唐代,孙过庭《书谱》中便说道:“凭附增价,身谢道衰。”因各种非书法的原因而使某人书法享有声誉,去世后声誉立即坠落。

  今天由于文化背景的改变,对于一件书法作品,社会的判断与专业领域的判断有时会有更大的分歧。

  书法史上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那就是书法是一种业余状态的活动,它不适合作为一个专业。这种观念有其文化史上的原因,然而在文化背景已经改变的情况下,书法应当以何种方式存在?问题的有趣之处还在于,今天从事书法训练、创作的绝大部分人,仍然处于业余状态中。如何面对书法的业余状态,对许多人来说,都不仅是一个理论上的问题(图5-1)。

5-1  中国美术馆第二届书法提名展开幕式
 

 

下一页八 行书上一页一 书法家:形象的确立
打印文章    收 藏    欢迎访问艺术中国论坛 >>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书法》
· 六 通变
· 五 忘情
· 四 模式
· 三 布置
· 二 创作状态
· 一 书法:自觉意识的演变
· 第六章 书法创作:自觉意识的演变
· 六 书法家、现代艺术家与前卫艺术家
· 五 现代社会中的书法家
· 四 临摹
· 三 修养
· 二 “人书俱老”
· 一 书法家:形象的确立
· 第五章 书法家
· 八 行书
· 七 楷书
· 六 草书
· 五 隶书
· 四 小篆
· 三 先秦墨迹
· 二 金文
· 一 甲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