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中国

六 草书

艺术中国 | 时间: 2009-07-07 13:17:33 | 出版社: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唐代,草书又有了很大的发展,其中代表人物是张旭(约675—759)和怀素(725—785)。

  与小草相比,大草中笔画的流动性、结构的简略性、空间的融贯性增强,但作品行的界限依然清晰,作品的整体排列仍然较为齐整。每行侧边的轮廓是草书风格的重要标志,《冠军帖》边廓仍然较为平缓,比照唐代草书,可以看出两者明显的区别。

  在张旭和怀素的作品中,字结构被打散,一个字内部的疏密、大小、正斜,随意处置,作品的空间状态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这样的作品,我们称为“狂草”。“狂草”可以看作“大草”的一个新的阶段。

  “狂草”只要求符合草字的基本结构,笔画如何摆布没有任何限制;到后来,甚至只要有那种尊重结字原则的意识即可,至于人们能不能辨识都不在乎。狂草到这时已无法用于日常交流,只能作为创作书法作品的专用书体。这似乎是草书的一种损失,但是却成为书法从日常功用中脱离出来的契机。这使得书法家能够在创作中抛开一切羁绊,把作品的个性和独创性作为唯一的目标。这对于书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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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 六 通变
· 五 忘情
· 四 模式
· 三 布置
· 二 创作状态
· 一 书法:自觉意识的演变
· 第六章 书法创作:自觉意识的演变
· 六 书法家、现代艺术家与前卫艺术家
· 五 现代社会中的书法家
· 四 临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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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人书俱老”
· 一 书法家:形象的确立
· 第五章 书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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