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5月3日,迪士尼和皮克斯终于就和约条款达成一致,并于6月初签署协议。迪士尼在整个谈判过程中都表现得非常强硬,这是它一贯的风格。长达十三页的财政条款明显倾斜于迪士尼,就算合作的电影能取得像《小美人鱼》那样的受益,皮克斯的盈利也微乎其微。 此外,迪士尼还享有特权可以在任何时候放弃皮克斯的影片,甚至是在制作已经开始后,代价只不过是支付皮克斯一笔“弃权费”而已。同时该合约名义上是一个三部电影的合作协定,但第二和第三部影片合作与否也由迪士尼决定。总之合约给予迪士尼对所有创意部分的最终支配权,对电影“百分之百”的所有权,以及对电影的结局、再版、相关电视节目制作、转制VCD等业务的唯一决定权。皮克斯将首先以影视制作公司的身份服务于合作项目,但是一旦两家公司在合同条款上有分歧,迪士尼有权独自继续项目,甚至找别的制作公司合作,比如太平洋数码图像公司(Pacific Data Images)。在这种情况下,皮克斯会得到一部分的收入,但没有任何发言权。 《迪士尼-皮克斯关于3D动画的协议》 好莱坞记者报 1991年6月12日 作者:格雷皮塔克(Greg Ptacek) 华特迪士尼将成为第一家把电脑3D动画特效分配出去的电影公司。它将于本周四与皮克斯公司就此签订一份完整的合作三部电影的协定。皮克斯由苹果公司的天才人物史蒂夫·乔布斯缔造。 皮克斯公司常驻动画导演,奥斯卡获奖者约翰·拉赛特,将创作并执导第一部动画长片。该片将于1994年由迪士尼旗下出品,波拿远景电影公司(Buena Vista Pictures Distribution)发行。 “能拍摄第一部电脑制作的长篇动画电影,并与迪士尼合作,是我们从1986年成立公司以来的梦想。”乔布斯说,“现在我们梦想成真,没什么比这更让人兴奋的了。” 协议签署后,皮克斯继续拍摄电视广告,好像合约的事没发生过一样。这么做一部分是为了保证员工的受益,毕竟等待电影故事成型需要时间。但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防备万一电影合作失败。“和迪士尼一样,我们也意识到,电脑仍然是实验性的媒介,”身为《玩具总动员》制作人的古根海姆说道,“没人能保证迪士尼会坚持到最后,他们可能随时退出。” 皮克斯的担心不是没有根据的。合约签订后不久,卡岑伯格将电影制作放到迪士尼动画电影部管辖下。皮克斯团队对此很高兴,因为这下他们更方便去向迪士尼动画制作的老手们征求意见和打探消息了。施奈德仍然持悲观态度,甚至后来越级催促卡岑伯格的上司艾斯纳取消合作。 卡岑伯格本人是支持《玩具总动员》的,但是他觉得最初的故事剧本存在问题。两个主要角色都是出于同样的原因需求同样的东西。他告诉拉赛特要改造剧本,希望他照着电影《48小时》中那对不搭调的兄弟组合塑造主人公。还可以参考电影《逃狱惊魂》(The Defiant Ones)。这两部电影讲的都是两个男人被环境所迫走到一起,彼此仇视但又要并肩合作,最终赢得了彼此的信赖。拉赛特、斯坦顿和多科特在九月初想出了第二个故事剧本。主人公仍然是泰尼和达米,但是电影已经开始朝着我们最后看到的那个样子迈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