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迎华:录像呢?你是如何开始用录像进行创作的? 方璐:录像是第一个让我找到我兴奋状态的东西。我当时报读的第一个学校在美国东岸的巴尔第摩,一个离纽约市3个小时的沿海城市。因为城市很小,所以就经常周末搭“灰狗”或中国人经营的小巴去纽约玩。在纽约我接触到的当代艺术让我看到了艺术更宽广的可能性,接着我也直接转学到了纽约。 记得第一次到纽约是911时间后的两个月,我去PS1看展览,当时有一个录像展,我忘了展览的题目和具体的作品,但是展览的形式特别吸引我:展厅很黑,地上放了很多电视机,电线满地都是。那时我从这种历史那么短的媒体上,感到了一种解放。我希望用一种反物质的态度来开始做作品,用自己的身体、非常规的艺术材料,所以很自然地就开始了做行为作品,并用录像为媒体,也就是行为录像。虽然当时学的是设计专业,但是我开始利用各种各样的机会来做录像作品,任何作业只要允许的话我都会把它做成录像。我记得甚至色彩理论课的期末作业,我也做了一个录像。美国艺术学校的老师大都比较放松,只要你能自圆其说,就不太限制你怎么做。 卢迎华:我最早接触到你的作品是你给我发的一个youtube的联接,“直出香港”(2006)和“熊猫快递”(2007),之后又陆续看到了双频的“新闻重演”(2008),这几个作品给我的印象是你的创作是围绕着新闻题材,或者某个具体的题材展开的,它们都是利用录像在“重新”讲述着某一个事件。你搬到北京之后,我有机会看到你最早在纽约创作的三部录像作品,“甜蜜的梦”、“无名状态1”和“无名状态2”。在这三部作品中,我看到你了创作中一个重要的方面:你作为唯一的表演者出现在镜头的前面。在镜头面前,你好像和平时判若两人,你处于完全的控制之中,旁若无人,主动而放纵地演绎着一种状态,并完全沉浸其中,非常具有感染力。你能否先谈谈这几个早期的作品?你是怎样开始“表演”的?在“表演”的过程中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状态?你怎样同时兼扮拍摄者和表演者的角色?你自己怎样看待“表演者”的身份?这是否是你的作品概念中重要的一个元素? 方璐:早期开始做录像作品,起点主要是把自己当作材料来做作品,这体现在“无名状态”(2001-2002)系列中;又或者是让作品围绕非常简单、看似没有特殊意义的事情,像在一个房间里吃蛋糕,同时假唱“甜蜜的梦”一首80年代的英文流行曲(甜蜜的梦,2003)。行为-录像,这两者的关系在我的作品中很重要,因为我希望这些作品既不是单纯的录像,也不是行为。不能说是单纯的录像,是因为作品设定了一个任务,一件事、一个活动或者一种物理状态,跟随拍摄过程展开;不能说是单纯的行为,因为它缺少了现场的呈现,一切都是为了摄像机而进行。录像中我经常会对时间进行窜改,这通常在后期制作上实现,所以录像的结果并不是记录性的和现实的。 这些作品的实现过程强调的是“自我”和摄像机之间的关系。我认为摄像机可以为我和其他在我镜头前的表演者创造出一种状态,这种状态或许不是现实的但是我认为是真实的,因为它是潜伏在人体内的,但是没有表现出来的。DV摄像机这种器材因为它的简易灵活性,更容易去创造能容纳特殊状态的私密的空间,而这种空间也是因为摄像机的存在而存在的。这个听起来似乎很矛盾,为什么有摄像机存在的空间还是私密的空间?这里所指的私密空间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秘密,而是指不为人所见的,不能在常规世界中表达出来的。当我或者表演者意识到摄像机在拍摄时,所呈现出来的精神状态是不一样的,你会意识到此时此刻将会再次并重复出现。 对于拍摄者和表演者的角色,我认为在我的作品中两者的身份是等同的。我的作品的真正的现场存在于拍摄的过程,哪怕在一些我不是表演者的作品中,我希望我充当拍摄者所处的状态跟表演者所处的状态是相似的。在有其他表演者的拍摄中,我是一个“被动”的导演,也就是说很多东西是未知的,是在一个框架里自然发生的,这一点对于表演的人来说是也一样的,他们需要在真正做这件事的过程中才能了解这件事是怎么样的。 卢迎华:你又是在哪个阶段以及怎样开始创作“直出香港”、“熊猫快递”和“新闻重演”这一类型的作品的? 方璐:这几个作品大概在2005-2007年的时候创作的。当时一直困惑我的一个问题,或者至今也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是我和这个社会的关系的问题,所以这几个作品比其它作品更希望介入社会的现实。“熊猫快递”和“新闻重演”,是以中国的时事新闻为根据的作品。因为经常在美国,所以许多关于中国的了解都是从网上新闻来更新,而这种了解方式会有必然的误解同时也存在想像的空间。所以我根据一些网上了解到的事情来编造了表演的剧本,并以这个方式来进行对社会的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