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工具”的汉字与作为“艺术”的书法 “‘感受汉字和书法的魅力,陶冶性情,提高审美能力和文化品位’是《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的要求,我们只有在这个层面上理解与施行才能真正体现中小学中推行书法教育的意义与价值。”北京师范大学书法系教师查律认为,“书法进课堂”要达到的目的并非要求每个学生都达到多高的艺术层次,而是通过持续的书法教育使学生对传统审美理想与要求有个初步的整体认识。在这里,查律将书法教育看做“艺术”。 的确,“无色而具有图画之灿烂,无声而具有音乐之和谐”,书法历来就是上乘的艺术品,拥有一幅名家的墨宝当真了得。所谓字画一体,从这个意义上讲,进入中小学课堂的书法教育与美术、音乐一样,都是作为培养学生艺术细胞而存在的。“书法一直是修身养性的重要手段与方式,书写者在理解并学习古代书法名迹时如同与前贤的心灵相交互,这是心灵提升的独特手段与途径。”查律将书法的艺术性更是上升到了新的高度。 当书法作为一种艺术的时候,与其他文体美一样,为培养学生综合素养而设置;当书法承载着传承文化的重任的时候,学生练字、写好字便有了更为壮阔的背景;可当书法只是承载着实用功能的时候,汉字作为一种工具而非艺术存在的时候,其实施标准就另当别论了。 如何处理“汉字危机”的矛盾,也许郭沫若说过的一段话能够给我们一些启示。 1961年11月,甘肃省武山县的康务农老师根据当时中小学生普遍不会握毛笔及学校对写字教学不够重视的情况,便写信向郭沫若先生反映,并提出我国书法艺术若要后继有人,请郭老出来号召中小学生写毛笔字。郭老当即写了回信表示了自己的看法。 “培养中小学生写好字,不一定要人人都成书家,总要把字写得合乎规格,比较端正、干净,容易认。这样养成习惯有好处,能够使人细心,容易集中意志,善于体贴人。草草了事、粗枝大叶、独行专断,是容易误事的。练习写字可以逐渐免除这些毛病。但要成为书家,那是另有一套专门的练习步骤的,不必作为对于中小学生的普遍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