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品名称:举方鼎
时 代:商代晚期
藏品特征:通高23厘米。1957年山东长清小屯出土,共两件。形制纹饰相同,均长方腹,双立耳,颈微敛,腹微鼓,四柱足。器壁四隅及颈部四面中间各有扉棱。颈饰双夔兽面纹及联珠纹,腹饰巨睛凝视的兽面纹,均以云雷纹为地,四足饰阴线蝉纹。腹内壁铸铭文一行。起首为习见族徽,宋人释“析子孙”,清人多从其说。王国维认为“像大人抱子置诸几间之形。郭沫若释为“冀”。于省吾从形体上分析,谓此字像人正立两手向上举子之形,释为“举”,遂以名鼎。铭文中有“祖辛”字样,表明这是为已故祖辈所作之器。现藏山东博物馆,属国家一级文物。
相关背景资料:青铜鼎是古人用来烹煮食物之器,相当于后世的锅。最早见于相当于夏代的晚期的二里头文化时期,商代前期数量和种类增多,其大型方鼎的出现尤为引人注目。西周时期,鼎除了作为烹饪器使用外,还是主要的礼器,在祭祀和宴飨中和簋配合使用。使用者身份高低不同,使用数量也不一样,以此来区别贵贱尊卑。进入东周以后,随着礼崩乐坏,王权衰微,青铜鼎作为礼器的作用逐渐消退,而为炊器的功能一直沿用到汉代。(全文见《文物鉴定与鉴赏》杂志第3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