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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群:不要轻易给艺术划等级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4-08-22 10:27:55 | 文章来源: 中国文化报

近日,对歌曲《小苹果》的批评、讨伐甚至咒骂激起了笔者一睹其真容的兴趣。打开网页,《小苹果》的MV着实把人“雷”得不轻。你可以说此MV的创意是种特色,然而,若一名厨师的特色是炒一盘菜放一斤盐,那么这种所谓特色最好称作毛病。

不过,若抛开MV不谈而仅关注《小苹果》这首歌曲——通俗上口的歌词,简单而富于动感的旋律,强烈的节奏感,典型的街头流行曲目。它当然不高雅,却也没有太不堪。纵然有人不喜欢,个人喜好终究不是艺术评论。然而,透过对歌曲和MV不加区分的口诛笔伐,笔者倒是嗅到了一丝比低俗更加刺鼻的气息。

分类型、划等级、排座次,这是人们在品评艺术作品的时候有意无意进行着的工作,给事物或人员分出个三六九等来,似乎一向是个具有极大诱惑力的举动。在这样的语境之下,高雅和通俗这类本来主要描述风格特征的概念,往往也被赋予了等级意味和价值判断。

可是,这样的情形对那些被认为是通俗的艺术作品不公平,对确立和健全艺术评价的标准和体系也无益。当然,笔者这里谈论的是艺术作品,那些撩拨人们的欲望以博取眼球、牟取利益,靠突破审美底线以求爆得大名的“神作”,不在论说之列。

评价艺术作品的优劣,除了要考虑其自身的风格属性、艺术品质等问题,还必须充分考虑到作品的目标受众。人们的家庭背景、教育经历、职业归属等不同,必定造成欣赏趣味千差万别。一位世界顶级乐团的指挥家与一名餐馆服务生的欣赏习惯、审美偏好大抵是不同的,但是他们通过审美获得愉悦的动机和权利则是相同的、平等的,应当受到同样的尊重和满足。

从技术难度上看,搞交响乐当然比唱里巷小调困难得多;但是从使得审美主体获得审美愉悦的角度观之,前者其实并不比后者更“高级”,后者也不应因为可能拥有更多的观众而嘲笑前者孤芳自赏,二者不过是服务于享有同样审美权利但审美趣味不同的群体罢了。实际上,通俗嘲笑高雅的情况发生得不多,而高雅仿佛总是在通俗面前自矜高贵。其实,使得二者在价值判断上形成高低等级的并非艺术本身,而是从业者和评论家的差别心和功利心——本不应存在的差别心和功利心。

在唐诗中,李商隐长于用典,辞雅蕴深;而白居易的诗作大多平白浅近,追求“老妪能解”。这种差异与他们对诗歌的文学属性和社会功能的判断有关,我们并不能因此认定李商隐是比白居易更高级的诗人。那么同样道理,在一个健全的、不存在歧视的艺术氛围中,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应当且必须同时存在,一味追求高雅或通俗易懂,都必定造成对一部分人的审美权利的戕害乃至剥夺。

因而,把作品审美倾向不同与其品级高低挂钩的艺术批评以及对某种风格的过分贬斥是值得反思的。单纯地指出某作品“低俗”很容易,甚至容易到几乎没有任何意义的地步;从作品的“俗”中窥到其背后沉积着的社会、历史、文化因子,思考什么样的文化环境孕育了这样的作品,才对理解和评论一部作品真正有意义。

比如,相声中的“伦理哏”就屡屡被人们诟病。固然,“伦理哏”的过度使用会使作品流于浅薄,单纯以“伦理哏”组织作品更是让人疑心创作者黔驴技穷。但是,这终究是个程度的问题,“伦理哏”本身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人们把通常被认为是“神圣”的东西拿来开玩笑,说明在一般性社会信仰中,森严的等级秩序已经动摇,这个将“神圣”请下神坛,经由“世俗化”进而试图达到“狂欢”效果的过程,往往赋予人们更多的自由感和解放感。这不是向基本伦理发起挑战,而是在一个象征性的、仪式化的“狂欢”过程中追寻自由、释放压抑,然后更好地过日常生活。在艺术上拿伦理幽默一番的效果恰恰是提醒人们在实际生活中,伦理是不能拿来玩笑的——一个“俗”的符号表达的是“雅”的内涵。上述这些看法,其实是狂欢理论和暴力美学早已向人们揭示的道理。

因而,不要轻易给艺术排座次、划等级。放弃简单粗暴的雅俗二分,才有可能做出真正的艺术评论;以历史的立场、文化的视野看到艺术风格背后的深刻和复杂,才有可能对其价值做出合理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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