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民运动
在2005年由深圳规划局发起,深圳市政府主办的首届深圳城市\建筑双年展上,策展人张永和首次邀请麻省理工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北京大学、同济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和深圳大学进行深圳城中村联合设计研究,对城中村的价值进行重估并展开保护和改造的论证。同样的做法也适用于各城市中广泛存在的贫民窟和所谓的“城市死角”。历史保护和旧城改造并不限于那些显而易见的历史街区和文物建筑,还要深入发掘城市自我发展中那些民间的闪光点。在同一届双年展上,一位八旬老太太陈佩君用多年捡拾回来的垃圾建材自己建成的一个蜗居住宅也被邀请正式参展,这一方面是对民间智慧的致敬,同时也激发了市民参与的精神。在历史保护和旧城改造的探索中,王军提出的重新界定和保护私有产权,激活产权交易,让民间资金自行参与旧房的修缮和改造,也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上海新天地的平移重建模式就是民间商业资本摸索出来的经验,如果民用旧宅也能合法交易,利用市场原则引入民间资金,确保私有产权不受侵犯,那么自己的房产破损的话产权人肯定会自愿修缮,而不用依靠政府捉襟见肘的财政拨款。
城市公民运动
目前在中国大地上展开的轰轰烈烈的城市化运动,其实是整个国家对城乡关系的重新调整,而城市更新则是对城市社会资源和各种产权的重新分配,它们对现存利益格局产生冲击的激烈程度,不亚于一场改天换地的社会革命。如果我们有幸能读到将来的历史学家对今日中国的回顾,那么城市化和城市更新必是他们厚笔浓墨奋力书写的最显要的章节。在眼前这种迅疾急速的变革中,维持社会公正,照顾和平衡不同利益群体的需求是最重要的,如有不慎,则很容易引发社会动荡,导致政权颠覆,一场令人不堪设想的革命将演变为现实。发生于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之所以被视为中国政治文明史的一个重大进步,就是因为它传达出对社会公正和公民平权的呼唤,它虽然与产权分配无关,但却关系到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对社会资源的平等分享。它发生于广州这个最早改革开放的城市,一个因不带身份证上街而被收容继而被毒打致死的普通公民,因被《南方都市报》披露而导致众多知识分子联名上书国务院,要求废止限制公民自由流动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孙志刚的死换来一条恶法的废止,为新千年后的中国树立了一条维护生命尊严的准则。
同样是在广州,2005年发生的太石村事件则是一起典型的因城市化而引起的公民维权事件。已被划入广州市番禺区的鱼窝头镇太石村村民,因不满村委会非法倒卖集体农地用于工厂建设,不能发放征地补偿款和财务不透明而依法发起对村主任的罢免动议,并重新选举村委会。由于区政府采取暴力手段,动用了上千警力拘捕村民,罢免行动失败。太石村事件是众多农村征地事件中,最能体现农民的权利和民主意识的维权运动,它揭示了中国农村基层政治的黑暗现实以及在中国城乡关系调整中的激烈冲突。中国农民一直是城市化运动的牺牲者,靠近城市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城市低价征收,远离城市的农村则源源不绝向城市输送廉价劳动力,土地性质的改变导致无地可耕,劳动力的流失又使土地荒废,进城务工则因为户籍制度的阻隔而无权分享城市的公共资源,他们在城市的微薄收入根本不足以补贴破产的农村,中国在封建时代的城乡互哺关系转化为一种倒悬的迫人现实,农村、农业和农民成为城市化时代中国严重的“三农”问题。2007年,重庆和成都两大城市经国务院正式批准成为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致力于解决这个顽疾,据2010年12月2日《南方周末》对成都的封面报道,似乎收效甚显。
尽管成都的城乡统筹试验传来利好的消息,但中国各地因征地拆迁而产生的对抗和暴力事件仍不绝于耳。在2009年11月13日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金华村的唐福珍自焚身亡事件,2010年9月10日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的钟家自焚事件余热未散的时候,又传来2010年12月25日浙江省乐清市蒲歧镇寨桥村的钱云会被工程车撞死事件……感谢互联网和近年兴起的个人媒体微博的出现,令中国社会的能见度大幅提高,同时也令中国的公民维权运动有了日益方便强大的利器。尽管人们不能预见下一个事件发生在何时何处,但通过互联网的传播,更多的人开始关注、转发、评论甚至组成公民调查小组,介入事件,再影响传统媒体进行报道,形成监督,努力杜绝类似事件的再发生。不管这类事件发生在任何穷乡僻壤,它都能牵动那些生活在城市中天天上网的公民们,他们成为日渐壮大的公民运动的主体。如果说互联网在今日的城市公民运动中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令它出现无中心、无领袖但更有力、更壮观的新型特点的话,那么2007年3月份在重庆鹤兴路片区发生的“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应是最强大和最成功的例证。
这一事件发生在《物权法》刚刚颁发不久,它令事件主角吴苹、杨武夫妇在他们坚硬强悍的性格底色之上再添加了一层新鲜有效的法律保护,但真正能让他们成功获得拆迁赔偿的却是那张深具感染力和震撼力的“孤岛”图片,它在网上的出现迅即抓住了所有人的眼球,并引发了一直以来不满暴力拆迁的民意的井喷,网上声援声浪日甚一日。大量国内外媒体被网上这张图片牵引到事件现场,紧接着的海量报道令这一事件成了全世界的焦点,甚至连欧洲的成人杂志也刊发了消息。它迫使重庆政府回到谈判桌上,最后赔偿得以合理解决。这一事件第一次冲破了“拆迁事件不可见报”的行政命令,让它之后的所有类似事件得以在传统媒体曝光,与互联网形成互动舆论。这是迄今为止并不多见的通过互联网的传播而达成完满解决的唯一拆迁事件,也成为市民通过法律途径进行非暴力、无伤害维权的成功个案。
除了这些有直接个人利益驱动、以地权和产权为主要诉求的公民运动,过去几年还出现了一些以公共利益为诉求,倡导城市历史保护,维护集体记忆的大型街头运动,而且非常有意义的是,这类活动的主体都是年轻人。2006年11月,香港政府为了实施中区第三期填海工程和修建快速道,决定清拆有近50多年历史的天星码头及爱丁堡广场的钟楼,引发众多年轻人前往示威抗议。他们闯入码头工地,登上了推进中的推土机,在对抗行动失败后,马上又转战附近也要被拆的皇后码头,从自发、松散的状态改为成立“本土行动”的组织,开始长期占据皇后码头,在那里发动更大规模的抗议行动,到后期还进行了静坐与绝食。这场持续大半年的“天星/皇后码头保育运动”直到2007年8月2日香港政府出动数百名警员、消防人员、医护人员还有工程人员进行清场和强拆才告一段落。这是一场由香港新生代知识分子主导的社会运动。他们都是一些二十多岁的学生、网志编辑、独立记者和自由职业者,以97回归作为自己思想成长的分水岭,拒绝战后婴儿一代的精英倾向和殖民印记,俯身到香港的庶民历史中去找寻香港身份的认同和建立香港本土的主体性——天星和皇后码头所在的中环滨海区自六十年代以来就是庶民抗争、集会和分享的城市公共空间,凝聚着香港民众的历史记忆。(详见拙文《城市更新及其对抗》,2008年2月《SOHO小报》。)
在认识了他们之中的几位核心成员朱凯迪、陈景辉、周思中和邓小桦等之后,我于2009年3月27日邀请他们到北京尤伦斯当代艺术中心来参加“八零后的社会空间”的公开讨论,与本地的同龄人就年轻人如何拓展自己的社会和话语空间这一话题进行交流。在这次会议上他们第一次接触“八零后”的概念,回到香港后很快就借用它在2009年末和2010年初来运作更大规模的“反高铁”运动,吸引更多香港年轻人参与,使“八零后”变成一个令香港政府头痛的新名词。更有意思的是,香港“八零后”走上街头的活跃身影通过在电视和报纸上的频繁曝光,对近邻的广州年轻人产生感染作用,间接催生了2010年7月25日和8月1日分别在广州江南西地铁出口和人民公园的两次保卫粤语的公开集会。虽然“撑粤语”的诉求略显牵强,但他们要从地方文化保育入手展开自己的社会行动,要在历史的舞台上集体亮相的冲动已经迈出了第一步。这不禁令人对一向以自我快乐为准则,甚少关心社会事务的中国“八零后”和“九零后”刮目相看。
面对日益频繁的个人和群体事件,政府应检讨它背后的制度根源,并尽快寻求改革方案。维稳只是权宜之计,治标不治本。单一的打压不能换来社会的稳定,而只令民怨越积越深。公民社会的成长,是社会自我管理的有效方式,它对政府管治提供的是一种有效的助力,而不是它的对立面。所以政府应开放更多通道给民间力量,给NGO提供更多的信任和空间,让它们进一步发挥润滑社会的功能。互联网不一定是覆舟之水,它提供的民意平台,善加利用和处理,将会为政府保驾护航,使社会安全平稳地行驶。年轻人的冒起,并不是因为他们背后受人指使,而是身份意识的渴求,是社会和历史责任的萌芽,更是独立思想的成长。有后进若此,乃国家之幸也。未来,一定是他们的天下!
2011年1月1日至4日,北京。
本文发表于2011年1月15日出版的第339期《新周刊》专题《新世纪十年回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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