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尹晓辉 2013年12月30日,由文化部和财政部发起,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艺术基金宣告成立,该基金是在国家层面扶持艺术繁荣发展的专项基金。据介绍,到“十二五”末,国家艺术基金投入总额将达到20亿元;“十二五”后,基金投入规模亦不会低于这一数额。 20亿元的初期基金投入数额公布之后,很多艺术界人士兴奋异常,因为这是国家首次明确提出以基金资助的方式来推动艺术的创作、宣传、收藏和人才培育工作,况且这样的资助不是一次性的,而是一个连续性的长期项目。 但在最初的兴奋与激动之后,冷静下来的众人(尤其是美术界)才发现,这20亿元的国家艺术基金看起来很多,但细化到各个艺术门类之后,每个门类分到的数额都不会太多。按照与国家艺术基金同时成立的基金管理中心的介绍,国家艺术基金将围绕音乐、舞蹈、戏剧、美术、曲艺等艺术门类的创作生产、宣传推广、征集收藏和人才培养四大方向予以资助,且基金的申报主体面向全社会,不分国有或民营,不分单位或个人,只要符合条件就可申请基金资助。换言之,国家艺术基金所针对的是“大艺术”,而不仅仅是每个艺术门类当中的“小艺术”。 每个“小艺术”圈子大都只关心属于自己的利益,而国家艺术基金的关注点显然不会只停留在某个特定的“小艺术”门类上。那么,即便是平分的话,每个“小艺术”又能分到多少呢? 回到我们所熟悉的艺术范畴。在关于国家艺术基金成立的信息解读中,有这样一个例子曾被拿了出来:“几年前,刘大为与法国一家展览馆联系,计划举办一次中国美术作品展,但在对方给予优惠的前提下,两个月的展览仍需7000万元资金。如此巨额展费美协根本掏不出来,计划只好告吹。类似的事情刘大为经历了不少。但随着国家艺术基金的成立,刘大为的苦恼可能会得到解决,因为扶持民族文化走向世界正是这项基金资助的重点之一。” 一个为期两个月的艺术展览需要花费7000万元资金,那么一年全国类似这样的展览不用多了,只要有五个,国家艺术基金分到“小艺术”门类上的钱就花光了。还有,作为国家艺术基金四项职能之一的“征集收藏”也引发大量议论。随着现在艺术品拍卖市场的日益火爆,天价拍品频频出现,过亿元成交的也不在少数,其中不乏众多海外回流的国宝级文物艺术品。如果这些回流文物都要由国家艺术基金来埋单,相信那些国有美术馆和博物馆就不会再像以前那么英雄气短了。 针对基金申报主体资格的规定也引发了不少猜测。比如目前仍旧不太被认可的当代艺术,以及以此为生存基础的艺术家和依托其发展的商业画廊、艺术机构,能否通过审查都是问题。因为在已经出台的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及审批程序细则当中,唯独在“美术类”的前面加上了一句“资助符合基金确定的扶持方向的美术作品”,而在其具体条目当中,却又并未对何为“符合基金确定的扶持方向”进行解释。看来,这又是一个“最终解释权归谁所有”的文字游戏。 当然,国家艺术基金在2013年末的成立,为深陷市场调整风波的艺术品领域带来了一股政策的春风,但这股春风针对的并不仅限于我们熟知的艺术品交易市场。在风雨未知的2014年,救市,看来还是要靠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