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中国

现场表演艺术的规模经济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9-15 13:43:27 |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由于对大多数非营利性的表演艺术企业来说,“季度”是其计划单位,所以在研究长期中的成本状况时,以演出场次衡量的——或对于交响乐团来说,由音乐会场次来衡量的——季度长短就成为适当的度量标准。(这同在制造业当中,用工厂大小作为其规模衡量的标准是相似的。)

现场表演艺术中存在的规模经济已经过了多次实践证明。鲍莫尔和鲍恩或许是最早进行这项实证研究的学者,他们发现在其选定的11个交响乐团的样本中,大多数乐队每场音乐会演出的成本都随着每年演出场次的增加而显著下降。在典型情况下,单位成本不会在产量的整体范围内出现下滑。更确切地说,对于某地管弦乐队而言,单位成本在其每年的音乐会场次达到90场~150场之间时,将达到一个最低值,并在此之后趋于平稳。William J Baumol和William G Bowen,Performing Arts: The Economic Dilemma(New York:Twentieth Century Fund,1966年),第201页—第207页,第479页—第481页。

作者推测,观察到的规模经济现象可能是由两方面原因引起的。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达到一定程度后,一支管弦乐队无须在排练上花更多的时间,就可以提供更多场次的演出。例如,如果乐队可以提供三个时段的门票预订服务(假设分别为周四晚上、周五晚上以及周日下午),那么它就可以在一周中将同一乐曲演奏三次。如果需求上涨到可以加演第四场,那么这支乐队就可以在无须增加任何排练开支的情况下,进行第四场的演奏。规模经济的第二个原因(与前一个相比或许不那么重要)就是,经营管弦乐队所需要的行政开支不必随着演出场次的逐一增加而增加。因此,“经常开支”能够被更多场次的演出所分摊,从而随着演出季度的延长,使每场演出的平均固定成本不断下降。

出于同以上两个原因的相似性,规模经济对舞台演出剧目、歌剧、芭蕾或其他舞蹈形式的制作商来说同样适用。因此,我们认为规模经济能够在所有的现场表演艺术形式中得到实现。史蒂文·格洛伯曼(Steven Globerman)和萨姆·H·布克(Sam H Book)运用了与鲍莫尔和鲍恩略有不同的方法,对一个由加拿大交响乐团和戏剧公司构成的样本进行了研究。他们证实,当交响乐团的表演达到每年约115场次的水平时,就会出现规模经济。他们还发现,戏剧公司规模经济的延伸范围要更广一些:“每场演出的最小成本……在演出达到约210场时得以实现”。Steven Globerman和Sam H Book,“Statistical Cost Functions for Performing Arts Organizations”,Southern Economic Journal 40,no 4(1974年4月):第668页—第671页,引证在第671页。他们推测,与交响乐团相比,在戏剧活动中,规模经济的范围越大就反映出其每件作品的固定成本越高。

最后,在1985年,马克·兰格同其合著者一起采用了相对于鲍莫尔和鲍恩的研究来说,范围更广的一组数据,并运用了与其不同的经济计量方法,同样证实了交响乐团中存在的规模经济。Lange等人,“Cost Functions for Symphony Orchestras”,第71页—第85页。他们发现,当每年的音乐会场次在1场~65场之间时,每场音乐会的平均成本是随着场次的增加而下降的,在67场~177场这个广阔的区间里是不变的,而在其后的更高产出水平上,是急剧升高的。作者推测,巡回演出或特别活动的数量越多,或是产出在类型或质量上其他的差异越多,都可能是交响乐团在每年演出的场次最多时,会遭遇更高单位成本的现象的解释。但他们无法在统计学上对此加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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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化经济学》 第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