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省钱,有人在巴黎买便宜罐头吃。买错了,那原来是用以喂狗的。我曾参观大百货商店,发现专门为狗服务的部门,狗食品丰富多样,狗衣狗帽设计新颖,狗的洗刷用具考究漂亮,狗玩具琳琅满目,凡衣食住行所需,一应俱全,大可与儿童商品部媲美。那些巴黎老太太或年轻妇女,牵着各色各样的叭儿狗在公园里或大街上走,有时狗跟在人后面,有时人跟在狗后面。那畜牲随处大小便,堂而皇之,巴黎公园里狗屎一堆堆,巴黎人不以为耻?在高层公寓的电梯里,狗撒尿,有人骂。地铁里不准狗进入,我见有老太太在手提包里藏着小猫似的宠狗偷偷带进了车厢。
作为欣赏,珍禽异兽,动物园里多多益善。私人养,而且十分宠爱,恐怕主要由于陪伴孤独,穷人和忙人养不了漂亮而娇气的狗。深宫的嫔妃们实在太寂寞了,有的便养狗相伴昼夜,近乎变相的爱情寄托。曾经一阵西风刮来,北京不少人养狗,狗价奇昂,我曾在菜市场门口见贴有告示,说他家丢失一只什么什么样的狗,主人几乎要急疯,如有人捡得送还,当奉酬数万元,附有寻呼电话。歪风终于被刹住,但在住宅小区的庭园里,至今仍有妇女在遛狗,是大款之家?是难分难舍?无人关心了。
童年住农村,几乎家家养狗,为的是看守门户,防盗贼,深夜犬吠,多半有事故了。狗吃到残羹剩饭就算美食了,一般是吃粪,母亲端起幼儿让他拉屎,嘴里啰啰啰啰歌唱似的呼叫狗来吃,屎拉完同时就被吃完,地面被舔得干干净净,这是我最早对狗的认识。那时的狗大都很瘦,人都吃不饱,狗靠自己独立谋生,但它们也到处拉屎,于是有人专门捡狗屎,卖给人家作肥,也算半个职业。我从来没有重视过狗,犹如别人,骂贱人是狗种。有一次我对狗终于刮目相视了。那是60年代在西藏,我和董希文等坐吉普车访问牧区,无边的草地上无所谓路,车随意跑,到处都是路。快近牧民的帐篷了,几只高大如驴的猛狗直奔前来撞吉普车,它们大概以为吉普车是一种怪物,会伤害它们守护的羊群。我们的车急忙躲避、刹车,真是惊险的战斗,待牧民赶到,才平息敌情。狗为其职责卖命,为主人卖命,全不顾及自身的安危。传说中有不少义犬,除了勇猛,也有良知。人与动物长期相处,语言不通却能默契,日久生情,这因果或许已进入科研领域了吧。无论如何,警犬早成了人们的重要帮手。有被抚弄的叭儿狗,有捡粪吃的瘦狗,有力敌虎狼的猛狗,狗世界里具有人间世态。
狗易于驯养,但它们毕竟尚缺乏识别是非善恶的智能,故人们骂助主人作恶的奴才叫狗腿子。也许当狗的智慧发展到能识别是非善恶的时候,人间的狗腿子却仍繁衍。
90年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