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宫廷画院,是指在中国古代皇家宫廷内部所设置的,掌管宫廷绘画事务的官署,除了要为皇家绘制各种画作之外,还要承担皇家藏画的鉴定整理、保存以及培养绘画生徒的等等事务。宫廷画院的出现建立在两个前提条件之上:一方面,阶级统治的加强使得宫廷管理机构建制趋向完善,皇权统治开始在宗教、文化艺术等各个方面施加影响,绘画领域也不例外;另方面,绘画艺术的积累发展,使其社会功能受到普遍的重视,成为统治者维护其统治以及生活享乐可资利用的有效工具。
宫廷画院的确立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夏商周时期,宫廷绘画出现,为之后宫廷画院的滥觞打下基础;汉代,统治者为宫廷画师设定专属职官,并在宫廷之内设立专门“画室”,管理绘画事务,为后世画院之滥觞;至唐代,唐玄宗即位之初便在宫廷之内设置翰林院,成为五代时期宫廷画院的雏形。这一阶段可以称之为“前画院时代”。
到五代时期的后蜀,孟昶于明德二年(935)创置“翰林图画院”,并于院中设待诏、祗侯等职,成为中国绘画史上有正式画院之始。宫廷画院发展到两宋时期,达到其历史发展的最高水平。宋代立国之后,便设置“翰林图画院”,罗致四散在各地的画家,到宋徽宗时期,更是在多方面完善了画院制度,设置画学,扩大了画院的规模,将宫廷画院推向其历史的最高峰。从五代到两宋,可以称之为中国绘画史上的“画院时代”。
宋代之后,画院传统便逐渐衰落了。元代废弃宫廷画院,宫廷之内没有画院设置,只是将画家分散在集贤院、奎章阁学士院以及秘书监等机构。到明代,虽有画院之名,却无画院编制之实,相比宋代,在机构、制度、授职等方面上显得很不完善,明代供奉内廷的画家,大多活动在文华、武英、仁智三殿,此三殿可视为与宋代翰林书画院同等性质的机构。清代宫廷不设画院,但宫廷画家的活动却有专门的场所,从画作到如意馆,再到画院处,清代宫廷绘画机构经历了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元、明、清三代,宫廷画院的发展远不及宋代那般辉煌,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惨淡经营,可以看作是“后画院时代”。至清朝灭亡,阶级统治结束,中国古代宫廷画院也就真正成为了逝去的历史。
二、前画院时代
王伯敏先生认为,宫廷画院的设置,肇始于五代,其实滥觞于汉、唐,汉代虽无画院,却有“画室”;唐代虽无画院之名,实有画官应奉禁宫,规模已备。宫廷画院的正式设立,离不开之前漫长历史的积累。夏商周、汉代以及唐代,三个时期宫廷绘画以及相关机构、职官设置的逐步发展,为宫廷画院的正式设立打下了基础,以下分而述之:
1.夏商周:宫廷绘画的出现
夏、商、周三代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为宫廷绘画的出现打下了良好基础。由于阶级统治的出现,以及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分工等条件的成熟,使得宫廷绘画在遥远的夏、商、周时期便已悄然萌发,并且,在周代迅速形成稳定形态,成为统治阶级维护自己阶级统治的有效工具。
(1)宫廷绘画的萌芽
宫廷绘画,就是指宫廷内部以及为宫廷服务而进行的绘画创作。宫廷绘画是伴随皇家宫廷的出现而逐渐出现的,它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宫廷中的绘画机构、宫廷画家、宫廷画论、宫廷绘画教育、宫廷绘画创作以及由此体现出的艺术风格等。宫廷绘画的出现,首先取决于是否出现其文化、体制上的载体—宫廷,而宫廷的建造则源于阶级统治的出现。
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集权制国家政权。夏代统治者已经开始“筑倾宫、饰瑶台、作琼室、立玉门”,为自己建造华丽的宫殿,推想当时已经出现用来装饰宫廷的壁画了,可惜至今无考古发掘的实物作为佐证。约在公元前16世纪,成汤起而灭夏,建立商朝。与夏朝相比,文献中关于商代绘画的记载开始增多,并且,这些记载大都与当时的统治者发生着联系。《尚书·商书·说命篇上》有这样一段记载:“高宗梦得说,使百工营求诸野,得诸傅岩,作《说命》三篇。”商代高宗武丁力图复兴国运,夜里梦见上天赐给他一位贤良,于是命令百工详细刻画了梦中人的形象,派人按照图像在全国各地寻找,最后在傅岩找到了。这次得绘画创作很明显是为阶级统治而服务,所绘之画像出于当时武丁身旁的“画工”之手,当可看作是宫廷绘画的初始形态。另外,《说苑·反质》引《墨子》语:“纣为鹿台糟丘,酒池肉林,宫墙文画,彫琢刻镂,锦绣被堂……”“宫墙文画”是最早的关于建筑壁画的文字记载,而此处的“宫墙文画”,就是指商代的宫廷壁画无疑。由此可见,夏、商时期,宫廷绘画已经开始萌芽了。
(2)宫廷绘画形态的确立
至周代,礼乐制度日趋完善,确立了宗法制、分封制和嫡长子继承制,并创设与之相适应的一整套包括职官、礼仪等诸多内容的典章制度。宫廷绘画形态在周代确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画缋”之工、“画史”以及“客”,分别以不同的身份组成了宫廷绘画创作的主体;另外,开始出现了与宫廷绘画相关的理论探讨。
关于“画缋”之工,《周礼·冬官·考工记》作如下解释:“画缋之事,杂五色。东方谓之青,南方谓之赤,西方谓之白,北方谓之黑,天谓之玄,地谓之黄。青与白相次也,赤与黑相次也,玄与黄相次也。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白与黑谓之黼,黑与青谓之黻,五彩备谓之绣。土以黄,其象方,天时变,火以圜,山以章,水以龙,鸟兽蛇,杂四时五色之位以章之,谓之巧。凡画缋之事,后素功。”
《考工记》所记载的“画”工,主要指在青铜器或墙壁上进行绘画或刻画的工匠。周代宫廷及皇家寺庙中都饰有大量的壁画,《孔子家语·观周》记载:“孔子观乎明堂,睹四门墉,有尧舜之容,桀纣之象,而各有善恶之状,兴废之诫焉。又有周公相成王,抱之负斧扆,南面以朝诸侯之图焉。”这些进入历史记载的壁画,应该都是“画”工所完成的作品。“缋”工,则应该是专门在服饰、旗帜等丝帛织物上进行绘画创作的工匠。按《周礼》记载,当时天子、后妃、诸侯等贵族的衣服上均有绘画的图案。如天子祭天的“大裘”,画日、月、星、山、龙、华虫(即雉)六种图案,祭享先王的“衮冕”,画龙、山、华虫、火、宗彝(即宗庙祭享用的虎葬、蜼彝)五种图案;祭祀山川的“毳冕”,画宗彝、藻(即水草)、粉米(即碎米)三种图案。后妃从天子祭先王的“袆衣”则以五彩画翚雉之形等。所以,宫廷需要大量的“缋”工来为其服务。“画缋”之工都是归属“百工”之下的工匠,在身份上与后世宫廷之内的匠作画工很接近。
关于“画史”,《庄子·外篇》中记载:“宋元君将图画,众史皆至,受揖而立,舓笔和墨,在外者半;有一史后至者,儃儃然不趋,受揖不立,因之舍,公使人观之,则解衣盘礴,裸。君曰,可矣,是真图画者也。”这则记载说明,当时宋国已经有了“画史”,“画史”随时会受统治者的召唤,地位比较低下。王伯敏先生认为,当时除了宋国之外,如齐、鲁、楚等诸侯国,都有“画史”。画史的身份不同于“画缋”之工,是春秋战国时期宫廷绘画创作的又一主体。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中,有两则关于绘画的记载,一则曰:“客有为周君画荚者,三年而成,君观之,与髹荚者同状,周君大怒。画荚者曰:‘筑十版之墙,凿八尺之牖,而以日始出时加之其上而观。’周君为之,望见其状尽成龙蛇、禽兽、车马,万物之状备具。周君大悦。”另一则是关于“客”为齐王画。两则记载中,都出现了为诸侯君主进行绘画创作的“客”。“客”,也就是“食客”,是战国时期,投奔到诸侯王公门下,为其所豢,并为其服务,借以实现个人价值的人。擅长绘事的门客,其性质类似于后世的专职宫廷画师,唯一的区别在于,后世宫廷画师有的被授予一定官职,但“客”却仅仅是被诸侯王公所收容。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中还有一则关于绘画的记载:“客有为齐王画者,齐王问曰:‘画,孰最难者?’曰:‘犬马难。’‘孰易者?’曰:‘鬼魅最易。’夫犬马,人所知也,旦暮罄于前,不可类之,故难。鬼神,无形者,不罄于前,故易之也。”齐王与“客”进行了有关绘画理论的探讨,涉及到绘画创作过程中写实与艺术想象的问题。韩非子借用“客”之口,说出写实性绘画是认真的、如实的反映客观世界,所以是不容易的,也可看作是宫廷绘画理论的先声,后世宫廷绘画所追求的大都是严谨写实的画风。
2.汉代
(1)西汉
西汉时期,开始设置与绘画相关的宫廷机构。汉武帝时,采用宰相董仲舒的意见,“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表彰六艺,设太学,置博士,“创置秘阁,以聚图书”,开始招收画工隶属黄门署,以备诏作画,此即所谓的“黄门画者”,《汉书·霍光传》记载:“上乃使黄门画者画周公负成王朝诸侯以赐光。”颜师古注曰:“黄门画之署,职任亲近,以供天子,百物在焉,故亦有画工。”根据颜师古的说法,“黄门”之内不仅有画工,还应有其他百工之属,所以虽然是画工在宫廷内的容身之所,但还不是专门的宫廷绘画机构。
“黄门”据《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第七上》中记载隶属“少府”。少府是专门负责皇帝本人和王室生活的一个机构。西汉时期,少府之下设有很多职官,“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道官、乐府、若盧、考工室、左弋、居室、甘泉居室、左右司空、东织、西织、东园匠十(六)官令丞,又胞人、都水、均官三长丞,又上林中十池监,又中书谒者、黄门、鉤盾、尚方、御府、永巷、内者、宦者(八)官令丞。诸仆射、署长、中黄门皆属焉。”少府之中,“若盧”是制作兵器的,“太官”主皇帝膳食,“道官”主饼饵,“胞人”主掌宰割者也,“黄门”与此类职官一样,是专门安置为皇帝服务画工的地方。另外,“中黄门”,班固引颜师古注曰:“中黄门,奄人居禁中在黄门之内给事者也。”黄门画工不但与诸色百工混杂在一起,甚至同与阉人同处黄门之内,可见地位不高。
西汉时期的宫廷画家,《西京杂记》中记载的较为全面,画工有杜陵毛延寿,为人形,丑好老少必得其真。安陵陈敞、新丰刘白、龚宽,并工为牛马飞鸟众势,人形好丑,不逮延寿。下杜阳望亦善画,尤善布色。樊育亦善布色。
(2)东汉
东汉时期,宫廷之内画工规模扩大,分工更加细化。据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三·述古之秘画珍图》下“汉明帝画宫图”条记载:“汉明帝雅好图画,别立画宫,诏博洽之士班固、贾逵辈取诸经史事,命尚方画工图画,谓之画赞。”再有,同书卷一“叙画之兴废”中记载:“汉明雅好丹青,别开画室。又创立鸿都学,以集奇艺,天下之艺云集。”明帝所别立之“画宫”、“画室”在《后汉书·志第二十六·百官三》中记载了下来。
东汉时期,在宫廷机构“少府”之下,设有“黄门署长,画室署长,玉堂署长各一人。丙署长七人,皆四百石,黄绶。本注曰:宦者。各主中宫别处。”西汉时期只有黄门署,下有黄门画工,由是可知,东汉一方面延续了西汉旧制,仍设有黄门署,并且,在明帝时期,别立“画宫”,那就是“画室署”,并在其下设置“尚方画工”以应诏图画,长官为画室署长。所以,东汉宫廷绘画机构的规格制度较西汉时略高且更趋完备。王伯敏先生据此认为:“这种‘别开’的‘画室’,其实就是后来宫廷设置画院的滥觞”,足见其意义重大。
东汉宫廷画家的组成,已经开始出现两种不同的阶层。一种是黄门画工和尚方画工,即专职的宫廷画家;一种是文人画家,供职于朝廷,只偶尔会奉召作画,如蔡邕,此外还有张衡、赵岐和刘褒。
3.唐代
唐代宫廷并没有设置专门的绘画机构和画院制度,大部分宫廷画家都被集中安置在翰林院中,此外,宫中的文学三馆,弘文馆(亦称昭文馆)、史馆、集贤院三馆中也有不少画家供职,尤其集贤院之下的集贤殿书院,自开元十三年设置,下设“画直”,基本是专职进行绘画创作的宫廷画师。此外,还专门设置了一些闲职来安置宫廷画家,有的甚至达到了较高的官位。
(1)翰林院
据《资治通鉴·卷二一七·唐纪三》记载:玄宗即位,“始置翰林院,密迩禁廷,延文章之士,下至僧、道、书、画、琴、棋、数术之工皆处之,谓之待诏。”在翰林院供职画家,技艺特别高的,另作别论,有的授内廷供奉,也有授“内教博士”的。翰林院的待诏画家会随时受到皇帝的召唤作画,是皇帝专有的宫廷画家。吴道子便是一例,吴道子入宫之初,宫外尚有很多人请其作画,于是,玄宗便“封禁”吴道子之手,据记载,当时吴道子“非有诏不得画”。在现有文献记载中,很少出现有关于翰林院待诏画家的记载,只有关于一些画家供奉内廷的记录,例如《历代名画记·卷第九》记载,“殷杉、殷季友、许琨、同州僧法明,以上四人,并开元中善写貌,常在内廷画人物,海内知名。”出现这种情况,大概与当时供奉内廷画家社会地位比较低有很大关系,吴道子如果不是画艺高超,跃出众人,恐怕也很难见诸记载。
(2)集贤殿书院
集贤殿书院,是唐朝时管理图书秘籍、负责校刊编纂等事务的机构,开元十三年(725)在原集贤殿、丽正修书院的基础上设立,为当时的文学三馆之一。《唐六典·卷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其下注释云:“(开元)十三年召学士张说等宴于集贤殿,于是改名集贤殿修书所为集贤殿书院,五品以上为学士,六品以下为直学士,以说为大学士,知院事……其后,更置修撰、校理官。又有待制官名,其来尚矣……”
集贤殿书院下设修撰、校理、待制、留院、编录、知书、孔目、校书、正字、知检讨、文学直、拓书、书直、画直、装书直、造笔直等职官。依据《唐六典》的相关记载,集贤殿书院职官依官品秩序依次为:大学士(一般为权院事者,由宰相充)、学士(散官五品以上,以有权院事之资历)、直学士(散官六品以下)、侍讲学士、修撰官、校理官、孔目官、中使、知书官(以上大抵为有官品的文人学士)以及直院。直院,是包括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官品的直官,“至十九年,以书直、画直、拓书有官者为直院”,直院及以下,主要为充职于其中的书法、绘画等专业人员,其名目有书直、书手、典书、拓书、画直等。据《唐六典·卷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记载:“画直八人,开元七年敕,缘修杂图、访取二人。八年,又加六人。十九年,院奏定为直院。”然而据目前所能掌握的资料来看,担任过此职的仅有三人,张彦远《历代名画记》中记载集贤殿书院画直有杨宁、邵钦斋两位,《唐书·艺文志》记载有张萱一位。
(3)其他机构
唐代,翰林院与集贤殿书院开始招揽画家,并授予一定官职,逐渐形成一整套的机构和管理体制,为之后的五代正式宫廷画院的建立打下了良好基础,成为中国宫廷绘画发展史上重要的转折时期。除却翰林院与集贤殿书院之外,在唐代宫廷机构之中,昭文馆与少府之内,同样有宫廷画家出现。
据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第九》记载,“薛稷,景龙末为谏议大夫、昭文馆学士。多才藻,工书画。”“殷闻礼,字大端,书画妙过于父。武德初为中书舍人、赵王友,兼侍读、弘文馆学士。”两人一个是昭文馆学士,一个是弘文馆学士,看似不同,其实是同一官职。因为唐初置修文馆,后改称弘文馆,后再改昭文馆,开元年间复称弘文馆,官职随着机构名称的变化而出现相应的变更。
关于少府,《新唐书·百官志》记载:“少府……掌百工技巧之政”,少府下有职官“左尚署”,“左尚署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五人,从八品下……凡画素、刻镂与宫中蜡炬杂作,皆领之。”画家王知慎(武后时)、冯绍正(开元初)、陈义(开元中)曾任少府监;王定(贞观时)、曹元廓(武后时)曾任尚方令;窦弘果、毛婆罗(皆武后时)曾任尚方丞。其中任尚方(即“尚署”的俗称)令、丞者,有的可能就是由画工升任的。唐代左尚署中的画工除在宫廷内服务外,还参与一些城市的“规划设计”,例如《新唐书·百官志》中记载了左尚署画作参与长安城规划的事情,“工部……掌城池土木之工役、程式。……凡京都营缮,皆下少府、将作,共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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