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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钦松委员:进一步完善民办博物馆、美术馆政策法规

艺术中国 | 时间: 2009-03-12 08:10:36 | 文章来源: 中国文化报 美术周刊

  本报讯 (记者屈菡)全国政协委员、广州画院院长许钦松在本次政协会议上提交了3份提案,均着眼于基层文化建设和惠民工程的落实。在鼓励建立民间博物馆、美术馆的提案中,许钦松委员指出,目前我国的民间收藏热正在兴起,一些当现的收藏数量大、形式丰富。但是大多数收藏家苦于没有展馆,不得已把藏品堆在屋子里。这一方面不能给人们展示,起不到为公众服务的作用,另外藏品也容易毁坏,使得极具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的优秀藏品得不到保护。而与此同时,社会上有很多资金愿意投入建立博物馆、美术馆,但是没有相关政策,缺乏相应的渠道。因此他建议,相关部门要继续完善法律体系,在严格管理文物、艺术品、交易市场的同时,应进一步完善、落实政府扶持发展民办博物馆、美术馆事业,鼓励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博物馆、美术馆的政策法规,使其更具可行性和操作力。

  许钦松委员在提案中建议应坚持“政府支持、统筹规划、市场运作、精品办馆”的原则。明细民办博物馆、美术馆开办的条件和要求,设立等级标准和评定细则,同时明确民办博物馆、美术馆可承担的公益责任的要求条件,使民间博物馆、美术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管理有序、规范发展。另外,要确立民办博物馆、美术馆的法律地位。在规划建设、土地征用、规费减免以及从业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国有公办博物馆、美术馆一视同仁。同时,政府应鼓励民办博物馆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开展专业培训、科技成果转让等形式的有偿服务活动,真正实现“以藏养藏”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和管理规范,使其更多地发挥服务于社会文化建设的公益性功能。

  他同时还提出,可参照国外先进地区以及我国香港特区的经验,完善文物捐赠的抵税机制,提高捐赠抵税率,利用减、免遗产税的优惠政策来激励私营部门和个人对捐赠的热情,解决民办及国有公办博物馆、美术馆存入藏品资金不足,以及民间文物、艺术品交易流通不规范的难题。

  许钦松委员表示,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准中,博物馆的数量和形式的丰富性是非常重要的指标。在西方国家,博物馆和美术馆随处可见。中国作为有浓厚历史积淀和丰富文化元素的国家,应该鼓励资金投入建立符合准入标准的博物馆和美术馆,并从各方面开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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