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文物主管部门出台的管理办法中,对于民办博物馆的建设,除了藏品上有明确要求外,在馆舍所有权、资金来源、陈列展览、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及安全保障上也有相应的规定,要求不可谓不细密。而实际上,很多民办博物馆未必能做到。另一方面,关于民办博物馆,还常常会有藏家向政府“要地要钱”的传闻。那么,抛开上期探讨过的藏品真伪问题,国内的民办博物馆到底还存在着哪些方面的“疑难杂症”?藏家为建馆向政府“要地要钱”是否合情合理?这种种问题有没有可行的解决之道?业界专家给出了不同的意见和建议。
正方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 孙华:向政府“要钱要地”是天大笑话
民办博物馆必须具有公益性,应该是个人赚取大量财富后,以建立博物馆的形式来回馈社会。但现在很多民办博物馆成立的动机不纯,想通过办馆捞取好处,占用国家的资源、全民的财富,像有的人就跟政府谈条件,要求免费要地建馆,甚至厚颜无耻地要求国家给予补贴,说什么必须跟公立博物馆“一视同仁”。而且,目前我们国家的民办博物馆总体比较单调,都偏向于历史文物,与公立博物馆的收藏类型太接近,没有起到补充作用。
本来,国家对私人手里所持有的重要财产,应该是心里有数的,并通过税收等形式,让有钱人回馈社会,从而达到社会公正。个人既然对这些文物艺术品心有戚戚焉,那为了满足一己之需,就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缴纳持有税,在转让时则要交转让税,作为遗产也该有遗产税。
现在,我们却没有一套相应的制度来进行制约。很多人看中的是文物艺术品的升值空间,于是投资买入,又有鉴宝节目等推波助澜,导致急功近利者到处去偷古建筑的石刻,到处去挖古墓,国土上的文物被弄得千疮百孔。如果我们还不反省,还站在既得利益者的立场帮他们说话,那今后我们的地下文物会荡然无存,散布在乡村等地的各种建筑构件也会被破坏一空。
而在有了藏品之后,很多藏家就想着建博物馆,按说这是好事。但建博物馆,除了要有藏品,还必须有展览场地、保管条件,专业的管理人员、解说人员,才能够对公众起到教育作用。很多藏家却是在这些条件都不具备的情况下,宣称自己拥有多少文物(可能还是假文物),要地方政府给地给配套措施,导致国家不仅无法在税收上获益,还要“奉献”土地乃至纳税人的钱。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民办博物馆是私人的财产,凭什么要求纳税人给你补贴?这在国外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因此,修改“文物法”时,我们应该对民办博物馆进行更严格的管理,使社会做到更公正。国外这样的制度已经相当成熟了:你到世界各地购买文物,你投入建博物馆,没问题,这个过程是你在回馈社会,到最后你说税收太高了,负担不起,将博物馆交给国家,这又是一种回馈。在美国,就有一些小镇拥有非常好的博物馆,那都是私人捐赠出来的。
总之,在一个管理完善的社会,民办博物馆应该是有钱人做的公益事业,没钱的人甭想通过博物馆这种形式来挣钱。
浙江省良渚博物院院长 蒋卫东:民办博物馆监管处于失控状态
民办博物馆是我国目前比较鼓励的新生事物,国家文物局的一位前副局长曾说过,对民办博物馆应该是“欢迎它、规范它、引导它”。我们对待民办博物馆的态度,的确应该更包容一些。但在民办博物馆要求跟国有博物馆享有同等的权利同时,也要意识到,权利和义务应该是对等的,民办博物馆在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及对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方面,理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我们都知道,国有博物馆所有的藏品都是国家财产,发展至今,国有博物馆已制定出了比较严格的管理制度,像藏品的进出、安全保障、展览、社会教育、公众服务、文物修复等,都有一整套相对成熟的管理体系;在研究方面,也对专业人员提出了较高要求。民办博物馆则不同,它属于私人或者企业所有,并不受国有博物馆这些规章制度的约束。有些民办博物馆的藏品等级很高、非常精美,但目前国家对这些藏品的后续管理、转让、使用,在监管方面尚处于总体失控状态,无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还是民政登记部门,都难以做到有序、有效的管理。
其实,民办博物馆的珍贵文物,处置权应该完全属于个人,还是国家要在其中发挥作用?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国外就有相关规定,私人藏品登记后,出让时公立博物馆享有优先购买权。而我国目前的情况通常是,政府给了地建了民办博物馆,甚至还给予经费上的一定补助,之后在管理上却难以继续跟进。民办博物馆对藏品尤其是珍贵文物的处置,有时处于国家失控的状态,甚至藏家把博物馆里的主要文物送去拍卖行卖掉了,现在的法律也很难处置他。因此,国家也在积极想一些办法,马上就要展开的全国可移动文物的普查,我想很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摸清民间珍藏的家底,以便在后续管理上加以规范、引导,更大程度地防止珍贵文物的流失。
反方
中国收藏家协会玉器委员会主任姚政:“圈地”建博物馆无可厚非
所谓有些藏家以建博物馆为“诱饵”,跟政府谈条件,向政府要地,进行“圈地”活动,我认为这种论调未免太过激了。其实,并非所有民办博物馆都是政府给的地,即便真的是“圈地”盖起的博物馆,作为文化场所,又有什么不好呢?博物馆总不能盖到天上去吧?
又有人说,国外的民办博物馆,都是自谋出路,自找安身之处。西方土地私有,藏家跟私人交涉就可以了,而我国的土地都是公有的,藏家或者企业想办博物馆,不跟国家谈,找谁谈去?至于有些藏家是不是在要求建馆用地之外还有其他目的,那要做具体分析,不能因为个别人动机不纯,就以偏概全抹杀民办博物馆的意义。
还有人说,有的藏家办博物馆是为了以来历不清不楚却所谓价值连城的东西为抵押,向银行贷款。其实,对于多数藏家来说,他们根本不存在用藏品去套钱的可能性。很多藏家能搜罗到那么多好东西,是因为他做企业很成功,有强大的经济后盾。确实有一帮骗子混在艺术品市场中间,如明明一张字画只值一两万元,甚至是赝品,却故意通过拍卖等手段炒到几亿元,再作为贷款的资本,这是事实,但不能把多数收藏家和商人混为一谈。何谓艺术市场的商人?就是那些声称自己也喜欢收藏,其实只做买卖的人。真正的收藏家私下里转让一点藏品很正常,但他不以买卖艺术品为生。其实,那些经常高喊“打假”的人,都不是真正的收藏家,而是商人。商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逐利,在他眼里,无论什么货品,越奇缺越好,这样价格才能上去。现在就是商人、文化汉奸在“围剿”全国各地的民办博物馆。
也有人对民办博物馆的安保问题提出质疑。民办博物馆既然能开门纳客,藏家自然就有办法保护好藏品。这是他花了一辈子心血买回来的东西,怎么可能不看紧?像“冀宝斋”的探头,马伯庸左看右看都没看到,不就可以说明他们的安保做得挺好吗?退一步讲,安保如果不好,我们为何很少听到民办博物馆丢东西,反而接连听到故宫出问题?而公立博物馆出了事情却不必停业整顿,民办博物馆一有点质疑之声就马上被关闭,这是什么道理?
中国国家博物馆研究员雷从云:提条件的藏家并非都动机不纯
在我看来,民办博物馆是社会公益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不仅应该从道义上、理论上支持民间藏家办博物馆,也要从物质上给予支持。民间藏家办馆的情况多种多样,确有向政府伸手要地、要补助的现象,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把提出条件的藏家都归为动机不纯。政府主管部门通过对申请办博物馆的藏家进行严格考察,就他的实力、藏品、办馆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是可以把握藏家办馆的动机和目的的。譬如,有的藏家不仅向政府要地建博物馆,还提出了各种额外的附加条件,那他的动机就值得考察了。
也有人谈到,某些藏家办馆是为了以藏品为抵押,向银行贷款或以此为幌子进行集资,捞取好处。我个人认为,目前国内的市场环境并不允许藏家这么做,或者说很难具有实操性。因为抵押贷款的前提必须是鉴定、评估的权威性得到社会公认。当下我们的鉴定活动如此混乱,用民间藏品去贷款,首先银行恐怕就不会接受。
其实,在民办博物馆的成长过程中,我认为最大制约是多数不具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才,急需文物主管部门和公立馆的支持和帮助,给予他们一定的培训和培养。另外,如果有条件,也可以充分利用一个社会资源——每年各地的公立文物单位都有专业人员退休,要是他们到民办博物馆中发挥余热,那对提高整个民间收藏的管理和研究水平,将大有助益。
此外,国外一些成熟的办馆经验也值得我们借鉴。据我所知,至少有以下两大特点很有参考价值:一、国外民办博物馆的藏品都要登记在册,在册的东西不能参与私下买卖,要纳入到国家的管理体系中;二、公立博物馆和民办博物馆之间的合作也很密切,对民间收藏的重要文物,公立博物馆可以代为保管和展陈。当然,国家也会对民办博物馆给予一定的资助。
因此,我国的民间藏家和国家文物主管部门之间,完全可以加强互动,使得彼此之间的配合更加协调。即,藏家要办馆,要严格按照国家文物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民间有了申请,主管部门也应积极主动地给予关心和支持,对满足规定条件的,帮助他们尽快完成相关审批手续。这样,民办博物馆在科学化、规范化的道路上,才能走得更快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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