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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之符号学直流浅谈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1-12-06 10:33:05 | 文章来源: 人民网

在社会环境的催生下,经过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新闻学等学者的努力,上世纪四五十年代传播学在学术界和理论界确定了其学科的合法性,其间伴随着进入20世纪后,人文社会科学整体呈现出向符号学和语言学转向的趋势。作为人类交流中介的符号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与此同时,符号学也对传播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传播学研究的主要理论和方法之一。本文将梳理哲学领域的符号学对传播学的影响,从而更系统完善地把握传播学理论中的这一支流。

索绪尔与结构主义符号学(Semiology)

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创立的以符号分类的方式为特点的符号学是20世纪知识领域的学术高峰结构主义的源头之一。早在1894年,索绪尔就提出了符号学概念,他的主要理论集中体现在他身后的学生根据课堂笔记于1916年整理出版的论著《普通语言学教程》中。需要强调的是,尽管同属于现代符号理论,但比起继承自皮尔斯,侧重逻辑,带有浓厚的科学主义和实证主义色彩的美国符号学,索绪尔的结构主义符号学更重视结构主义分析。

索绪尔提出:为什么在语言中,尽管说话人本身、表达方式、遣词造句、观点看法等各不相同,人们还是可以相互理解?语言中相互理解的基础是什么?他首先指出了言语(speech)和语言(language)的差别。前者是符码(code),是实际说出来的那些话;后者是信息(message),是语言系统,来自于使用这种语言的社会群体所拥有的可以使他们进行交流的知识。简言之,言语是社会成员运用语言能力创造的具体产物;而语言是一种抽象系统,存在于集体心智之中,成为每个社会成员别无选择的社会惯例。在索绪尔看来,语言和言语是相互依存的,语言既是言语的工具,又是言语的产物。

索绪尔的另一个重要贡献是剖析了符号的结构。他将符号(sign)分为能指(signifiant)和所指(signifie)两部分。能指是符号的外形,可能是某种声音、形象等。所指则属于一个精神或心理的范围,是关于一个事物的思想,构成了符号的思维方面。而实物叫做参照物(referent)。在结构主义符号学中,符号就是由能指和所指构成的一个双面统一体,即符号不是实物,地图不是地域。比如,我们说单词“树”的时候,实物可以使具体存在于现实当中的树。而符号“树”是由发出声音的“树”以及由此产生的心理痕迹伴随脑海中的“树”的精神意义构成的。索绪尔强调,能指和所指的链接基本上是人为的、武断的或约定俗成的。

索绪尔的符号学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他的能指和所指分析多半限于语言符号,不能解释绘画、音乐和戏剧等表现当中的所指如何构成。后来,法国符号学家巴特和意大利符号学家埃柯把符号学研究转化为研究传播的大众文化形式。尽管如此,沿着索绪尔的足迹,叶尔姆斯列夫、雅各布森以及语言学的布拉格学派对语言等符号体系做了进一步的研究,并与结构主义思潮相结合,对人文社会科学等诸多领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包括英国的伯明翰学派。这对于传播学研究而言意义重大。

皮尔斯与逻辑符号学(Semiltics)

在传播学研究领域,符号学的另外一条学术演变轨迹就是发端于美国符号学家和数学家皮尔斯的符号学。尽管没有留下一部完整的著作,但是皮尔斯在大量的论文中对符号进行了深入的剖析,给“符号”概念下了确切的定义,即“所谓符号,是某种对某人来说在某一方面或以某种能力代表某一事物的东西”。

皮尔斯指出,人类的一切思想和经验都是符号活动,因此符号是关于意识和经验的理论。所有的思想靠符号,思想是对符号的操纵。所有的符号过程是三个部分的关系:符号自身、被表现的物体(Representamen)和阐释义(Interpretant)。一个意义是符号、阐释、对象三者之间的关系。任何事物只要它单独存在,并和另一事物有联系,而且可以被“解释”,那么它的功能就是符号。没有任何传播是可以在符号系统之外进行的,我们总是将符号翻译成其他符号。符号系统的陈规控制了产生意义的方法,也将意义范围限制在我们所能利用的范围。

按照皮尔斯的思路,同一对象可以有不同的再现和符号,这完全取决于主体的符号环境,如语言环境。在使用符号时,是主体将其与现实事物或者其他意义相联系,并赋予符号以一定的意义。不同的主体对同一符号可以有不同的解释和理解,这取决于主体对符号的经验和解释水平。正如鲁迅对《红楼梦》的评价:“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在符号传播过程中,编码者和解码者都不能离开解释这一中介要素。正因为如此,符号与外部世界之间的对应并非一次性的简单关系,而是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体现出人类认知活动的主体性。

相较于索绪尔的符号学,皮尔斯的符号学的积极意义在于,它没有从先验存在又能够自我运转的符号系统出发,去肯定能指与所指的符号意义的稳定性和确定性,而是把意义建立在人类的感性基础上。

皮尔斯认为,人类所有的经验都组织在三个水平上,可以分别称为第一性、第二性和第三性。第一性指的是可以独立的、不需要涉及他者而存在的实项;第二性指的是依靠同他者相互作用而获得存在的实项;第三性指通过连接其他实项而获得存在的实项。比如,男人、女人是第一性的,夫妇是第二性的,婚姻登记处就是第三性的。在关于意识和经验的理论中,这三种水平分别对应感觉性、活动经验以及符号。

在分析非语言符号和语言符号的关系和意义产生的过程中,皮尔斯提出符号和对象的关系如下:

第一,使联系过程开始的东西如迹象(index),是其所代表之物的原因或结果。迹象组成一个现象感觉得到的东西,如雪地上的脚印或火的灰烬。我们可以说,人的脸色苍白暗淡是病态的迹象,挥动的拳头是威胁的迹象,风向标是风的方向的迹象等。在所有这些例子中,迹象符号是那些被表明的事物的直接表达:他们或者是事物的一个片段或者切片,或者是从事物的相互反应中提取的,或者是由事物的原因所支配的机械效果。迹象符号的特点是与指涉对象之间没有明显的相似之处,缺乏对事物的再现。

第二,类像符号(icon),类像的关系表明是通过类似或者是一种泛义上的类似来延续对象,但接触被中断了。例如,一幅素描、一张照片、一座雕塑等都是类像符号。一个与事物本身同质的符号是迹象,而一条对角线、一个图表、一个路标、一个电影片段则是类像。类像的表象后面,是有动机和酷似原物的,但与原物没有接近性,并不是事物现象本身内在的一部分。类像是对事物的增加和补充,而迹象是通过换喻式的脱离来对对象进行提取。类像符号通常指那些和对象有类似或者类像关系的符号,比如,充斥在我们日常生活时空中的视听传播符号。

第三,象征符号(symbol),是符号的符号。它与连续性和接近性都没有关系,而是重新聚合了任意性的符号:大部分语言符号、交通符号、数理符号等。象征符号的标准在于它的歧视性功能,与对象没有自然的、必然的联系,是完成意义表达的主要符号。和类像不同的是,象征符号是通过排他性来进行自我建构,同时是隐秘的和非连续性的。功能上,象征符号要在“是”与“不是”之间作出决断,排除中间状态。换言之,一个词在场意味着所有其他的词在同一位置的缺失。

按照皮尔斯的分析方法,信息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信息是迹象信息,是一个事物所留下来的能够被感觉到的痕迹;第二类信息是类像信息,作为真实的表象;第三类信息是象征信息,是针对真实事物的话语。利用皮尔斯的符号学理论分析传播现象,大众媒介所负载的信息洪流更接近类像式的传播,引导受众和媒介建立一种依恋的、接触的、想象的和信仰的关系。迹象符号和类像符号可能包含有对想象的暗示和指引,而象征符号则体现了主体思维。事实上,在所有的传播形式中,是象征符号在一般意义上建立了传播的秩序、稳定性和环境框架,可以说,是在原水平上发挥了传播的组织作用。而在大众传播的层面上对符号的生产机制的阐释,成为符号学不断更新的出发点。

罗兰·巴特与“神话”

符号学理论的主要创始人是索绪尔和皮尔斯,但把符号学作为一种分析工具的,当首推法国当代杰出的思想家和符号学家罗兰·巴特。他所说的符号包括影像、姿势、音乐、物体、仪式、景观,都有自己的意义系统,这其中的核心是符号。总的来看,巴特对符号学的建树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基础理论方面,二是实际应用方面。他在理论上的最大贡献,是对符号内涵意义的分析,这是巴特符号学实践的根本。他在应用上的最大成就是对许多时尚领域如服装、饮食、广告等所做的符号学分析。这些集中体现在他的两部著作中:《符号学原理》(Elementso Semiology)和《神话集》(Mythologies)。前者主要是符号理论的建构,后者主要是符号理论的应用。

《符号学原理》是一本系统严密、叙述简练的学术论著。它的突出贡献在于第一次明确界定了源于索绪尔的符号学基本概念,同时清晰地梳理了符号学的主要理论,提出了符号学的四对基本范畴:一、语言与言语;二、所指与能指;三、组合系统(即横组合与纵组合);四、外延与内涵。另外,他还提出“意指”的概念,即“意指(signification)则可被理解为一个过程,它是将能指与所指结成一体的行为,该行为的产物便是符号”。为此他举了一个经典的例子——玫瑰,在表达爱慕之际是一个符号:其能指是作为植物的玫瑰,其所指是爱情的意念。作为能指的玫瑰和作为符号的玫瑰完全不同,前者是空洞无物的,后者却是充满意味的,而使之充满意味的正是意指。

《神话集》中有一个罗兰·巴特对一幅《巴黎竞赛画报》的封面做分析的例子。这张封面上是一个身着法国军服的黑人青年敬着军礼,两眼向上,可能在凝视飘扬的法国国旗。图片的第一层能指,就包括拍摄该图片时相机的角度、色彩、景别、灯光、构图等因素,而所指就是相机前面的事物(即凝视飘扬的法国国旗,身着法国军服的黑人青年)。二者共同构成了表意过程的第一个层面,即外延意义。而表意系统的第二个层面是内涵意义,它以第一层系统,即外延意义,当成它的能指,并将另一层意义附加其上,而成为另一个所指。在这个例子中,也就是整个封面作为内涵意义上的能指,而它的所指在罗兰·巴特看来却是:法国是一个伟大的帝国,她的所有子民,没有肤色歧视,忠实地在她的旗帜下效力。这里,内涵意义隐藏了画面(也就是第一层表意过程)作为一个符号的地位。

巴特认为,内涵意义就是把外延意义加以固定或冻结;将某个单一的、且经常是意识形态的所指加之于能指之上,而掏空了第一层符号的意义。内涵意义是大众传媒传播意识形态的主要表现形式,巴特将这种内涵意义的运作称之为神话,传播媒介是运用神话制造新意义。巴特视野中的“神话”,不是通常所说的神话,而是指一个社会构造出来以维持和证实自身存在的各种意象和信仰的复杂系统。可以将其等同于传播学研究中的传播。媒介文化的神话和常规塑造着受众对传媒的知觉方式,而作为媒介神话载体的媒介文本同时能描述现实、制定社会关系和建立社会身份,是产生意识形态意义的多元节点。

事实上,对传播学产生深远影响的符号学理论远不止上述几个。本文的意图在于通过对这几个重要理论的梳理,更好地把握传播学众多支脉中符号学这一支。对于符号学与传播学的互动衍生关系将在后续研究中进一步整理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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