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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岭:关于三十年艺术的历史与未来艺术的走向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1-11-10 09:29:51 | 文章来源: 新浪网

历史主体:关于中国的两种西方史观

谈论一百年中国美术的文明史叙事,其实最根本的就是谈论中国美术的现代化和现代性如何分析和评价的问题。而在萨义德、海德格尔甚至胡塞尔之前,现代化这个概念的表述语境在西方人的理解中就是西方化。费正清等人在研究中国近现代历史时使用的“冲击——反应”(impact—response model)模式和“传统——现代化”(tradition—modernity model)的转型理论,曾经长期支配着西方学术界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非西方化国家的现代化的历史叙事方式,并且对改革开放后中国国内学术界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柯文的“在中国发现历史”或者“中国中心观”(China-centered approach),提出了试图超越前辈费正清二元对立文化冲突理论的新的见解,强调区域历史文化的内部取向研究方法(internal approach),注意到多元文化的世界格局。

这两种西方历史观的差异表明,西方人开始进行自我文化历史观的批判,开始意识到历史的主体并非是单一向度的,在关乎中国近现代历史的叙事主体方面,不仅有西方中心主义角度下的中国历史,而且也有非西方化的中国具体语境中的中国历史,其历史叙事的主体是中国人自己。诚然,从现代化作为20世纪最具有全球性的话题的产生和论述的背景看,的确是滥觞于西方,但不仅仅是西方的话题,也是全球各个国家和民族共同的话题。因此,各个国家和民族的现代化就不仅仅是西方化,还有本土化的问题,对于不同角度的历史主体来说,单向度的西方化叙事,显然不足以解释不同国家和民族自身发展变化的内部情况。柯文和萨义德的理论见解提示我们,中国人也同样是历史叙事的主体,在关乎中国美术的现代化的问题上,历史叙事的主体应该有中国学者的身影。换句话说,在中国美术的现代化问题上,任何角度的历史叙事方式都无法成为独立的主体,而只能是在尽力消除二元模式的前提下,进行相互的借鉴和参照,以此逼近历史的实在本身。

在中国内部也同样存在历史主体的确认问题

那么,我们如何来分析和评价最近三十年中国美术的历史呢?换言之,我们如何展开三十年的历史叙事呢?其实,西方史学家和思想家的开创性自我批判和反思,在为我们廓清了现代化、西方化、本土化这些问题的语境和角度的同时,也为我们中国学者评价和叙述中国自己的历史提供了一个更加开阔和辨证的视野,让我们意识到不仅西方化与本土化关系着历史主体的确认,而且在国家民族内部也同样存在着历史叙事主体的确认。也就是说,对于最近三十年中国当代艺术的历史叙事,也同样存在着在谁的历史中谁是主体的问题。为什么我要提出这样更加具体和细致的问题呢?因为中国美术的现代化不仅与一百年来中国的外部现实的变化有关,也与中国美术自身的变革有关,更与最近三十年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态势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事实上,围绕着如何分析和评价三十年中国艺术的历史面貌,从今天在中国国内的学术界以及与学术相关联的艺术机构和管理机制等方面看,存在着不同的历史叙事主体,其赖以支撑的价值观之间存在着令人关注的差异。概括起来,三十年中国艺术的发展,存在着大致三种艺术形态,其一是崇尚写实的新古典主义,这以主张室内写生练习为基础的学院教育和创作为主,强调主题性;其二是坚持传统笔墨中心主义、以书法入画的纸本水墨画;其三是注重艺术的观念变革,在对西方当代艺术的发展脉络的参照下,针对中国三十年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追求艺术观念内部的结构变化。这三种艺术形态,构成了近三十年中国艺术的历史发展的基本框架和内容,它们在中国艺术从传统向现代和当代转变过程中,形成同在共生的复杂关系,各自都宣称在中国艺术的现当代转型中的历史主体地位。因此,讨论三十年中国艺术的历史叙事,首先需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历史主体的确认不仅面对着来自西方中心主义和多元化的外部视角,同时更面对着中国艺术内部的复杂价值诉求。

确认三十年中国艺术历史主体的依据

那么,我们究竟应该如何分析和评价近三十年中国艺术的历史呢?显然,在这个多重和复杂的形态和叙事中,必须确立一个明确的历史主体,必须在各种变化变项中,寻找共同的趋向或者常项,以此来回应中国艺术一百年的文明史发展和三十年现代性和当代性的努力。否则,三十年中国艺术的历史,将至少出现三种历史叙事并驾齐驱的格局。

如果我们承认中国艺术需要现代化,并且在今天意识到这种现代化并非简单的西方化,而是需要充分考虑本土化以及当代中国艺术参与当代世界艺术的建构,那么,当代的中国艺术就必须成为与中国的当代社会现代化相协调的一种视觉创造活动,必须在艺术创造的媒介手段、结构功能、行为模式和价值取向等方面获得观念上的审美现代性和当代性。这种清醒的认识和追求,就是三十年中国艺术历史的共同趋向或者常项,就是历史主体的确认。

上述第三种形态的艺术,即中国三十年中出现的现代艺术和当代艺术,远要比其他两种形态的艺术更符合审美现代性和当代性的要求,它构成了三十年中国艺术历史发展的学术主线,尽管在规模、机制和机构等方面,与其他两种相比要弱小很多。我将以此第三种形态的艺术追求作为学术主线和三十年历史主体展开接下来的叙事和论述,希望获得对中国艺术现状和未来走向的基本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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