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出版,象征着在艺术法领域内的另一个里程碑。它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艺术法这门学科是全球性的。艺术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一点已得到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的承认。 人们至今无法确切地说明艺术和法律是何时产生并结合在一起的,但是人们却掌握着可能有助于追溯其演变根源的某些重要线索。它绝非20世纪的产物。通过某些带有法律性质的手段以防止非法掠夺艺术品,这种尝试可以一直追溯到人类文明诞生之时。例如,在古埃及,权力机关就不断试图制止对陵墓的盗掘。伪造艺术品的事件长期以来也二直困扰着艺术界。据传说,在15世纪末期,一位学艺术的年轻学生米开朗基罗曾经临摹了一幅当年的古画。这件赝品仿制得天衣无缝,甚至连艺术教师和古画的所有人都被蒙在鼓里。如果不是由这位艺术学生的一位同班同学揭穿了这场骗局,人们还会一直以假当真。 把那件米开朗基罗的“赝品”与那件被其仿制的“真品”相比较,究竟是赝品值钱还是真品值钱,人们只能猜测了:这个传说确实使人们对于艺术品的价值以及许多收藏家对鉴别真伪的执著产生了深深的疑问。 米开朗基罗晚年的经历也表明了艺术家不善经营的弱点。从这位艺术家在西斯庭教堂作画期间的大量往来信件中可以看到,其内容大多是关于如何获得绘画材料、与学徒的关系以及无数其他法律或经营上的问题,这些问题至今仍困扰着艺术家们。 在战争期间,对艺术品、工艺品和文化财产的劫掠决不是最近才产生的问题。甚至荷马在《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中,也记述了古代武士们掠夺战利品的传说。虽然过去人们也进行过零星的努力,试图制止这种行为,但旨在保护战时文化财产的多边条约直到本世纪初才产生。令人遗憾的是,迄今为止,人们还只能一次次地在事后援引这个条约和后来制定的一些条约,以谴责交战国军方的违法行为。 随着开业律师、法律学者和各国领导人对艺术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的逐步认识,艺术法这门学科已初具规模。有关的法律评论文章、书籍和世界性会议与日俱增。在艺术法领域,大量出现的国内法规和国际条约给人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不论是在保护古代文物的立法当中,还是在保护艺术家权利的法规当中,几乎每一个国家都拥有某种形式的艺术法。大多数国家都参加了各种不同的处理知识或文化产权的双边和多边条约。 在全世界范围,许多大学、艺术院校和专业院校,如法律院校,都开设了艺术法课程。一些专业协会,如美国法律院校联合会,还设有艺术法分会。艺术法这门学科的影响正在不断扩大。 在艺术法领域,世界各国的学者们继续进行着有意义的系统的研究工作。每一个国家看来都有那么一支热心艺术法研究的骨干队伍,他们富有献身精神,正在艺术法教育当中贡献着自己的聪明才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周林是那些开拓者当中的一员。他早先在这个领域所从事的工作已为整个艺术界所熟知并受到高度重视。在将此书翻译成中文的过程中他所付出的努力,将使中美两国在艺术法教育方面成功地架起一座桥梁。 对于周林给予本书的深刻分析和见解,以及他为使你们能够方便地阅读《艺术法概要》一书所做的出色的工作,我个人是很感激的。在阅读本书时,你们将加入到全球由这样一些人所组成的队伍中来,这些人都认为艺术和文化财产是反映社会发展的一面镜子。 伦纳德•D•杜博夫 l993年于俄勒冈州 波特兰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