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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藏文物遭腐蚀 文保模式应重估或允许拍卖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3-03-07 10:16:51 | 文章来源: 京华时报

全国政协委员、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透露,在我国首次进行的“全国馆藏文物腐蚀损失调查”中显示,全国50.66%的馆藏文物存在不同程度的腐蚀损害。

这一数据并非首次披露。早在2011年11月,时任国家文物局局长的单霁翔就在一次公开场合披露了相关情况。可见,全国过半馆藏文物遭腐蚀早就不是秘密,甚至是个老问题了。

单院长旧话重提,原因应在于相关状况仍未得到根本解决。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首要原因应在于经费。过半馆藏文物遭腐蚀,涉及数百万件(组)文物。挽救这些文物,所需费用肯定不是个小数目。虽然地方各级政府也会投入,但总的来讲这恐怕仍是杯水车薪。

有一点单院长未必会提及。这就是,国家投入的经费究竟能有多少用于文物保护本身?且先不谈其间可能存在滥用经费问题,假设一项文物的直接保护经费是100元,加上人工费用、技术设备等成本,恐怕就要翻倍。倘若缺乏严格审批与监督制度,保护经费出现浪费、滥用现象,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实际情况也表明,现今文物保护不仅存在经费不足问题,还存在严重的监督缺位。这意味着,现有的文物保护模式本身也值得探讨。

出土文物归国家所有,这是《文物保护法》规定的硬杠杠。所以,不论是考古发掘还是任何单位、个人发现的文物,都只能成为“馆藏文物”。当然不是说这样不对,但随之出现的结果是,不管这些文物级别如何、数量多少,都将由国家(和地方)承担保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别说一般文物,即便是珍贵文物也可能得不到切实保护。

这说明,有必要对现有文物保护模式进行重估与改革。具体而言,除通过加强经费投入、确保馆藏文物得到妥善保护外,还应发动和鼓励民间积极性,让社会力量参与到文物保护事业中来。例如,鼓励私人兴办公益性博物馆,支持民间收藏与流通等。有些地方性的一般文物,如果同类藏品数量不少,甚至该允许拿出来拍卖。

总之,如果国家和地方政府无法承担全面保护文物的职责,就该允许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探索文物保护的新路径。那样的话,单霁翔院长大概也不必如此苦口婆心地呼吁国家加大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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