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市场“生而自由”
“金缕玉衣骗贷”与“徐悲鸿假画”让人们看到了艺术品市场巨大的关系利益和混乱的游戏规则——它缺少其他市场那样条分缕析的规范,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
艺术品规范化是全球化市场的要求,但这一市场有本身的特殊性,太多、太细、太过死板的规范又不利于市场的活跃,这让管理者在整顿艺术品市场时多了一份复杂的心态。历史表明,艺术品市场与其他投资市场如股票、房地产市场相关性极小,这背后的根本原因就是艺术品市场的规范不如其他市场全面。
西方社会一直有将艺术品市场作为“经济缓冲带”的习惯,认为艺术品市场的波动会在金融证券市场波动后的5到8个月才显现出来,这无疑给资本周转提供了喘息的时间。
2008年9月15日,随着有158年历史的美国老牌投资公司雷曼兄弟破产,金融危机的恐慌席卷全球。而几乎与此同时,英国艺术家达明安·赫斯特的作品在伦敦佳士得拍卖会上,以1.115亿英镑的成交额创下了英国艺术品市场有史以来最高纪录。再以中国为例,2010年中国股市整体跌幅13%,楼市上扬15%,中国艺术品市场的整体涨幅却超过了200%。从发展历史上观察,也基本上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这在某种意义上取决于资本涌入的选择。
近年来艺术品市场逐年火爆的部分原因,就是导致股票、房地产市场动荡的一些高危因素在艺术品市场没有多大影响,从近年来股市低迷与艺术品市场亢奋的对比中就可见一斑。如果艺术品市规范也像股票市场调控那样健全与及时,恐怕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愿意投钱进去了,这也是包括管理者在内的从业人员都不愿看到的。
欧美:从青涩的贵族画室走向成熟的拍卖场
艺术品拍卖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7世纪,但最初都是以小规模的形式进行的,没有像样的市场,也没有庞大的拍卖行。直到1693年,英国画家伊夫琳在她的画作《白厅皇家国宴厅》中描述了“伟大的绘画拍卖”,“艺术品拍卖”这一词汇被同时代的人越来越多地提及,并逐渐深入人心。
早期的欧洲艺术品是贵族把玩的新鲜玩意,他们喜欢将绘图、雕刻作品挂在墙上,或是在聚会时拿出来炫耀。艺术家与贵族有密切的来往,很多人在贵族们的私人画室里工作,接受后者的资助。而贵族本身往往艺术素养较高,对艺术品有一定的鉴别能力。
这一阶段的艺术品交易,多以私人馈赠、交换的方式进行。为了获得更高的酬劳,艺术家要不断完善自己的作品,以得到贵族的青睐。
后来,艺术品的受众扩大了不少,相关市场开始成形,艺术品价格也水涨船高,出现了职业艺术家以及供作品陈列的画廊。一些艺术家愿意在自己的画室终日劳作,以求作品卖个好价钱。19世纪前后,已经出现了一些能卖出“天价”的艺术品,例如1801年贝克福德爵士以1300基尼(英国旧时金币名)买下了达·芬奇的《微笑的男孩》,1807年伦勃朗的《造船工程师和妻子》以5000基尼的价格售出。
在这样的氛围下,难免有些赝品进入市场
早期收藏家们对付赝品的方法很简单:采信私人口碑。一些在业界有影响的人常被邀请鉴别艺术品真假,很多大买家可能会因为他们的一句话而决定是否购买。当然,这些人绝不能弄虚作假,否则就是砸自己的饭碗。
在如今的国际艺术品鉴定上,私人口碑仍起着重要作用,还有一部分鉴定是由与拍品无直接联系的专业人士与权威机构完成的。
起初欧洲艺术品市场也有画家直接卖画的小作坊习气,但后来人们发现,由画廊出面会使市场更为有序。画廊的雏形是一些大收藏家(多为贵族)将自己和朋友的藏品展出并拍卖。19世纪上半叶,类似展出已多次举行,收益颇丰,遂引起争相效仿。如1823年贝克福德将大量收藏品展出,成交额达到43869英镑。在画廊渐形成规模后,拍卖的任务逐渐交由画廊完成。1856年,诺斯威克勋爵的画廊一次成交的数量达1500件,交易额94722英镑。
欧美相对成熟的艺术市场分级清晰,一级画廊市场比二级拍卖市场有更长的历史和广泛的市场份额,艺术家自身很少参与市场运作。一位艺术家要在一级市场充分历炼并得到认可后,才会跻身二级拍卖市场,这个产业流程清晰而明确,模式也较为成熟固定。这种模式也使得西方的立法早早地跟进,促进了市场的完善。
国内艺术品市场:一口吃成了世界级规模,各种消化不良
从现状来看,中国艺术品市场与19世纪的欧洲艺术品市场颇有些相似,在行业规范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同的是,国内市场在中国经济大发展的背景下已有了世界级规模。
目前,我国民间的文物鉴定既未形成成熟的行业自治,也缺乏法律层面的规范和监管。与文物鉴定有关的法律制度,如文物保护法、拍卖法、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管理规定、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等,几乎对民间的文物鉴定没有涉及,有关鉴定专家的资质、鉴定程序、法律责任等也是空白。有业内人士戏称,目前国内市场处于“三无”状态——无法律管、无机构管、鉴定者无需承担鉴定责任。
这种状况,直接导致了收费鉴定机构林立却无阻赝品当道的讽刺局面。
艺术品鉴定是艺术品流通过程中的重要一环,需要严格把关。但目前在我国,相当一部分鉴定却是由拍卖行完成的。南京艺术学院教授、著名美术评论家李小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种做法相当不可取,因为拍卖行是企业,追逐的是利润最大化,鉴定结果的真实性无法得到保证。
发达国家的一级市场是画廊,画家本人不卖画,而拍卖行是建立在画廊基础上的二级市场。而中国则正好相反,整个市场都围绕着拍卖行转。如果为了追求利益,鉴定方收好处开绿灯、拍卖行草草开拍,法律又不追究他们的责任,乱象的出现也就在情理之中。
随着国内艺术品市场的发展,从法律上确认一条“万能规则”是必要的——这就是“追续权”。通俗来说,就是艺术品作者及其继承人,从其作品的公开拍卖或经由一名商人出卖其作品的价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相当于版权费)的权利。在那些追续权已得到实施的国家,艺术品所有人能从该条款中获利。而这只是追续权的一方面。
从另一方面来看,追续权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作用——促进艺术品市场公开化、透明化。以英国为例,按照追续权,艺术家有权要求“任何市场从业人员”(卖方、买方、中间人、卖场、画廊、经销商)提供保障版权费所必需的信息,这就减少了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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