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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作为生命意味的表现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8-20 09:32:38 | 文章来源: 艺术中国

虽然艺术中创造性十分重要,但创造性不能离开生命的本体即精神与物质的相互关系去理解。所以,离开生命本体的创造就只能是一种徒有其表的空壳,或是敷了粉的死脸。那么这种生命本体究竟是何物呢?这可以用真、善、美三位一体来说明。历史上许多留心于此的人都觉得真善美三者难以相容,认为只能是顾此失彼不可兼得的,这是由于他们形而上学的世界观所产生的偏差。理论家们理解的“真”多指的是知性(或逻辑)的认识对象,与自然科学及哲学范畴密切相关,故不知至真;至于“善”,多为艺术家所排斥,只是他们把“善”理解为狭义的道德说教,故不知至善;说到‘‘美’’,常常被世俗的观念所污染,故世俗不知至美。这里所要说的不是随顺上述的看法,而是指的至真、至善、善美。这种真善美已超越了一般的理解,而与唯一实在相通,所谓至真不真、至善不善、至美不美。说的是至真至善至美的不拘于形迹,从而开启了真善美通一的大门,其实这真善美正是同一生命意味的三个名字而已。前面已知,美就在于生命意味之中;生命意味无处不在,是一切事物的实质内涵。一旦从艺术

作品里把握了生命意味,就是至真;进而可以感到一切事物的高度和谐,这种和谐使人对自己与他人及一切生命个体充满了无限的亲和感,这就是至善,真善美的合一,使我们化入一种无限博大宽广的境界,一切利害得失所带来的敌对和伤感,封闭和狭隘都将消融,人们在其中可以找到最后的归宿。

 

发表于1993年《当代美术家》总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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