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在微博上已经怒斥了出版社拍卖赠画的行为“缺乏文化操守和道德底线”,但当记者想进一步采访中央美院美术馆馆长王璜生先生时,他还是表示“不想再谈此事”。而记者追问王先生为何“不想再谈”?他回答,“现在这样的事情太多,我说多了,人家还以为我要炒作自己呢!”
昨天凌晨,王璜生馆长在微博上透露,自己在2000年赠送给广东岭南美术出版社20周年社庆的贺画,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拿出来进行拍卖。据悉,除了王璜生的赠与画作被拍外,关良、杨之光等赠送出版社的20多件精彩作品也变成了拍卖品,并且已经成交。王馆长得知此事后在微博上留言表示:太令人震惊了!实在太没有文化操守和基本道德底线了!广东岭南的文化底线在哪里?有美术馆可以开画廊挂卖馆长的画100万一张!文化和道德的底线究竟在哪里?!
也许所赠画作被拍卖在很多人看来已是司空见惯之事,但对于艺术家们来说,情感上是很难接受的。当被问及捐赠当时是否与该单位签订过不可以出售的合约时,王馆长举例表达自己的心情:“就好比你精心创作了一幅作品,作为人家结婚贺礼赠送,怎么可能签订合同呢?当时正逢广东岭南美术出版社20岁的生日啊!”更令这位馆长痛心的是,本来这批赠画可以作为一家艺术机构的文献,在未来会具有美术史的价值,但现在已经完全不可能了。
面对今天作品被无端拍卖的尴尬,王馆长无奈地表示,接下去自己并不想借助法律手段维权等等,因为“根本没有这个时间”。
针对王璜生在微博上的各种质疑,岭南美术出版社社长戴和先生表示,该社以及他本人与王璜生先生都是好友,彼此有多年的深厚感情,也非常感谢对方赠画给出版社。“但拍卖画作是企业行为,目前企业经营出现了一些问题,所以会拍卖一些画作,这个事情本身从法律层面讲是没有问题的,但作为朋友的确很伤王璜生的感情,我们应该提前跟他打个招呼。”据戴社长透露,他已经致电王璜生并向对方道歉了,希望王先生能够理解,“毕竟我们是多年的朋友,这件事很伤朋友感情。”谈到王璜生的这幅画作以及同时拍卖的关良与杨之光作品的价格,戴社长表示具体的情况他本人并不清楚,也不方便透露。相关律师认为:“‘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从法律层面上讲,书画人赠与后,丧失所有权,受赠人有权处分该画作。除非当时赠与人附有条件,明确表示不得拍卖等。”
接受拍卖的深圳荣峰拍卖行总经理张京先生表示,因为拍卖价格一般比市场价低,画家会觉得自己的作品在市场上利益受损。“其实画家送出去的作品根本不应该再操心其去向,画家潜心作画就好了,不能什么都想管。现在艺术市场的确很混乱,整个风气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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