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启动古籍保护工程以来,中国西藏自治区目前已有36部珍贵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其中包括明永乐版《大藏经•甘珠尔》、《八思巴之经部》、《格萨尔王克敌制胜记》等。
8日在拉萨举行的西藏古籍普查保护工作会议对媒体透露了上述消息。西藏自治区文化厅称,2007年全国古籍保护工作启动,当年10月,在西藏图书馆建立了西藏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11月,根据中国文化部《关于申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的通知》要求,西藏自治区先后三次向国家文化部申报了珍贵古籍。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负责人说,截至目前,西藏共有36部珍贵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这是西藏古籍保护工作启动以来取得的一项重大成绩”。
为进一步推动西藏古籍保护,2009年,中国文化部等八个中央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支持西藏古籍保护工作的通知》,在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成立了藏文古籍保护工作小组,在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经费中设立了西藏自治区古籍保护专项经费。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负责人表示,国家几个部委联合对西藏古籍保护工作下发专门通知并给予专项支持,这在西藏文化建设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
此间会议同时对未来五年西藏古籍保护做出部署,并明确五个阶段的工作目标。
根据部署,西藏将在2015年之前基本完成藏文等古籍的普查、登记。建立、健全各级古籍保护工作机制和古籍保护工作制度;有计划地改善重点古籍收藏单位的保管条件;建立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以藏文古籍为重点,开展古籍修复工作;开展古籍的整理、出版和研究;加强古籍保护工作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古籍保护专业人员。
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多托在会议上指出,保护好、研究好、利用好西藏古籍文献,是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中华文化多元一体的根脉,推进中华文化薪火相传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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