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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艺术第一例伪作案—艺术家庞永杰胜诉!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6-24 15:11:37 | 文章来源: 饶云峰律师的艺术空间

中国宋庄网在得知庞永杰诉关某及雅昌艺术网的判决出来后,第一时间采访了庞永杰的代理律师饶云峰,以下是采访精华:

记者(以下简称记):饶云峰律师,你是何时介入这个案件的?

饶云峰律师(以下简称饶):庞永杰是在2009年的11月22日的时候与我联系的,说他的“作品”在雅昌艺术网的交艺网进行销售,作品很多,他看后非常肯定的告诉我这不是他的作品,希望坐在一起聊下这件案件。由于我跟庞永杰很早就认识,所以当天中午我们就一块讨论这件案件,经过认真的核对作品确定作品确系伪作后,我建议庞永杰要做证据保全,因为网络上的内容一旦删除很难再取证,庞永杰听完的介绍后立即决定委托我作为他的代理人全权处理这件事。

记:接受委托后你如何破解这件案子的难题的?在中国传统书画界,有著名的吴冠中的伪作案可以参考,但在当代艺术界,没有可以参考的案例。

饶:你说的很对,在当代艺术界还真的没有类似的案例,虽然当代艺术界中大腕的作品高达几千万元,并且伪作无数,但大腕们由于无精力去处理类似的案例,任由其盗用自己的姓名进行伪作的销售。在接手这个案件后,我第一件事就认识到要先将证据进行固定,于是第二天就去长安公证处就雅昌艺术网及交艺网的相关页面进行了公证,对证据进行了固定。接下来就是找到侵权人,通过网站的留下来的电话我们找到侵权人关某,并对其销售的情况进行了证据固定。在取得相关的证据后,我们于2009年12月15日将关某及雅昌艺术网的所有人北京雅昌文化有限公司一并告上法庭。

记:在开庭的过程中,被告是如何答辩的?

饶:被告答辩说自己的作品也是从网站上购得,并不知道他在网站上销售的庞永杰的作品是伪作,但被告关某提供不了任何可以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被告北京雅昌文化公司认为雅昌艺术网不是北京雅昌文化公司所有,是深圳雅昌文化有限公司所有,应当起诉深圳雅昌文化有限公司,要庭审的过程中他们提供了雅昌艺术网系深圳雅昌文化有限公司所有的证据,经庞永杰及我的确认,我们认可了深圳雅昌文化有限公司拥有雅昌艺术网的事实,决定当庭撤消对北京雅昌文化有限公司的起诉,但保留对深圳雅昌文化有限公司的起诉权利,在时机合适的时候会起诉深圳雅昌文化有限公司。

记:对于这个判决,您满意吗,你认为这个判决会对当代艺术界产生怎样的影响?

饶:对于这个判决,我基本认可,但对于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这块持保留意见,在一审的判决中,一审法院没有支持这块的损失,认为关某销售伪作没有成功,其行为没有造成庞永杰的经济损失,由于关某在销售的过程中是在网络上销售,影响力不大,所以精神损失这块也不予补偿。但事实上我们提供了相关的证据,证明庞永杰的作品一件在八万元以上,而关某只卖三万元,造成许多收藏家的误解,使庞永杰在一段时间内创作受到严重的影响,根据我对艺术家的了解,这块的损失应当得到补偿,但一审法院没有支持,我个人认为有失偏挬。

这个判决,应该说是当代艺术界第一例艺术家告伪作销售者并赢的一件案件,这个案例的启示意义要比吴冠中伪作案更大,因为中国书画的伪作大家都很清楚,但当代艺术界的伪作销售根本是冰山一角,大量的伪作在社会上进行销售,更有甚者,有些不良的拍卖公司参与其中,把一些著名艺术家的伪作当成真作进行拍卖。庞永杰诉关某伪作案,应该说给了艺术家们一颗定心丸——我们是可以告赢伪作销售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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