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社会大众的公共文化需求更加凸显,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问题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笔者就浙江省推进“两化”进程进行粗略探讨。
浙江的“两化”成效
近年来,浙江省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明确提出“力争在全国率先建成城乡一体化、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总体目标。近5年来,浙江省年均文化投入36.84亿元,人均文化投入68.35元,人均公共文化文物事业费50.39元,积极保障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
浙江省坚持文化地标建设与基层设施网络覆盖相结合,建设了一批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公共文化设施;着力推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文化扶贫”,坚持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向基层、偏远地区、弱势群体倾斜;实施专项资金补助,省财政每年安排600万元活动经费,重点加强对农村贫困群体、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由村委会(企业)、农民工共同使用和管理;规范乡镇综合文化站等级评估标准,制定了绩效考核细则,每年对全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进行量化考核。
应采取最低公益模式
目前国际上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模式主要有4种,即财政收入均等模式、收支均衡模式、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模式、最低公益模式。我国地广人多,区域、城乡、群体之间的差距都比较大,具体到浙江省,虽然属于沿海经济发达省份,但上述三大差距也客观存在,而且不可小视。既然有差距和不同,就不能“一刀切”,为此,必须寻找最大公约数,确立一个各地各方都接受的最低标准,在这个标准上设线,有条件的可以往线上走,无条件的地方不可往线下走。
基于以上方面的考虑,我国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模式的选择上,应采取最低公益模式。国家确立一个最低标准,各地按照这个标准来实施,财力比较强的地区和省份可以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无法实现这个标准的地区,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保障其实现这一标准的服务。这一模式,可以充分体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分步推进的内在规律,同时也能顾及一些地区财力和资源有限的客观实际。
怎样抓好落实
模式问题解决后,接下来就是实施和落实的问题。笔者仍以浙江为例,谈一下未来浙江在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政府应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者、管理者、监督者。从地方来看,省级政府要搞好宏观规划和布局,及时制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实施的政策法规;对全省文化资源进行统一安排和调配,行使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过程的统计、考核、监督和管理职责。市县级政府要制定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的配套政策,负责对区域内文化设施的建设和服务进行考核和监管。乡镇街道基层政府要根据省市两级政府制定的政策法规,组织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的具体实施。
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增加基本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公共文化事业经费投入占全省公共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应达到1.5%,同时改变政府文化投入范围,适度向民办非营利文化机构提供补贴;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应以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文化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强城乡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城乡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超市式”供给、“菜单化”服务的模式。
创新协调机制,建立绩效评估体系。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投融资机制,拓宽政府招标、集中采购等方式的范围,提高资金投入效率;加大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文化发展项目的力度,通过资助文化项目和活动、政府购买、专项补贴等形式扶持民办非营利文化机构发展。另外,要研究提出符合实际的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把政府评估与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社会主体评估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提高评估的透明度、客观性和公正性;建立问责机制,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实施中政府“不作为、少作为、变相作为”进行有效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