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和出版是新中国美术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1950年2月,中华全国美术工作者协会就创办了自己的机关刊物《人民美术》,尽管在出版6期后就停刊,但引发了全国兴办美术刊物的热潮。1954年由中国美术家协会编辑,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的《美术》月刊正式出版,成为宣传党的文艺政策的喉舌,也成为了各地美术家们讨论艺术和创作问题的阵地。此后还陆续创刊了一些重要的美术刊物,如中央美术学院《美术研究》(1957)等等,成为了美术理论与研究的学术阵地。
美术出版的专业化也是新中国美术体制建设的重要举措。1950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根据全国第一届出版会议关于出版专业化的精神,决定成立人民美术出版社,并同时筹建了美术印刷厂,后把公私合营的荣宝斋也划归人民美术出版社管辖。有关美术出版社在美术体制中的作用,我们可以从它1951年正式成立后制定的《人民美术出版社暂行组织条例》中可见一斑。条例中规定: 人民美术出版社为国营企业机构,受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出版总署共同领导。人民美术出版社的方针任务是:通过形象与艺术形式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进行爱国主义及国际主义的教育;适应国家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的需要,提高人民群众思想文化、科学知识水平;以出版通俗的工农美术读物为主,有重点地编选介绍有代表性的艺术作品、民间艺术、历史文化遗产。事实上,人民美术出版社代表党和政府对于美术出版要求,在构建全国的美术出版系统方面起到了标杆作用,如1951年,出版总署决定,摹绘、复制《毛主席像》及其他中外领袖像应以人民美术出版社印行的图像为标准。此后,各地的专业美术出版社纷纷建立起来,如1952年成立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54年成立河北人民美术出版社等等。美术出版社在新年画、连环画的组织绘制和出版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成为新中国美术最重要的大众传播者。
以上五类美术机构的构建,都是在20世纪50年代初完成的。在有效地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其组织结构和功能也在不断地完善。到20世纪60年代初,新中国的美术体制初步形成了创作、展览、传播、研究和出版的完整系统,这个系统为一个新的社会主义民主国家的美术发展做出了巨大的、不可磨灭的贡献。
二、新时期美术机构的重建与改革
从1966年开始,中国的美术事业几乎陷于停滞的瘫痪状态,它的最直接的表征是美术机构的瘫痪。在京的主要艺术机构如中国美协、中央美术学院、北京画院、人民美术出版社的绝大部分人员都被集体下放农村。主要学术刊物纷纷停刊,中国美术馆除了在1966—1967年举办过一些红卫兵和群众组织的展览外,从1967年10月到1971年2月的三年多里,没举办过任何展览。不仅是北京这些国家级的美术机构,各地方的美术机构也同样陷入了瘫痪状态,10年美术机构的整体瘫痪证明了国家美术体制是维系美术事业发展的基石,体制的缺失,导致的是美术发展的停顿。
中国美术体制的第二个发展阶段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在于拨乱反正,恢复在中被停止运转的机构。1979年3月中国美协正式恢复工作后,在总结建国30年来美术工作得失的同时,提出了把解放思想、保护艺术民主,坚持“双百”方针的办事原则作为整个美术工作的基础,中国美术进入了一个大的发展期。这一时期美术体制的重建与恢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