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教育

大数据时代的艺术学对策研究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3-07-11 10:46:54 | 文章来源: 中国艺术报

有了这个认识,我们的对策研究先要明了艺术学研究的本质是“情感与形式”的相关性研究,而要使这种相关性研究具有针对性并实现有效性,就要树立以“艺术创作”为内核的研究理念。正如“艺术创作”不能脱离对社会生活的艺术把握,不能走向艺术语言自我运演的“内在化” ; “艺术学研究”也不能脱离对艺术创作的学识建构,不能走向普遍学理循环论证的“内在化” 。“情感与形式”的相关性研究,重点是艺术创作中情感与形式在相互关联中“双向建构”过程的实现。这个“双向建构”的过程既是犬牙交错、足履异码的过程,也是相互匹配、相互激扬的过程,如何使前一过程的矛盾状态转换到后一过程的和谐存在,是我们艺术学对策研究的核心理念。

“情感与形式”的相关性研究是充满异数、充满变量的研究。在许多情况下,由这些异数、变量而造成的研究的复杂性,会由研究的核心层波泛到相关层乃至外围层。在我看来,以“艺术创作”为内核的核心层,核心是创作思维,包括思维的材料、逻辑、意象衍生和形象物化等。相关层主要是创作语境,包括创作者的言说语境和大众的接受语境,包括语境的历史“给定”和未来“生成” ,包括语境的“局域”读解和“互联”共谋。而所谓“外围层” ,是那些看似“不相关” 、点击“无链接”但可能在更深层面上影响、制约相关层乃至核心层的种种要素。在大数据时代反思“历史-美学”的方法,一要拓展二要深化,在拓展和深化“相关性”中预测把控未来。

2 .对策研究的角度选择、协同应对和集成创新

对策研究的拓展和深化“相关性” ,先要确立自己的视角。大数据时代使人们获得了视野,但不能定位视角的视野有可能让我们身陷沼泽且四顾茫然。定位视角就是我们所说的“角度选择” ,在数据处理时叫做“关键词”或者“主题词”的确认。在某种意义上来说, “问题意识”的产生、构成及其未来的预测和把握,都深深维系于“角度” 。角度窄了会把问题看得褊狭,角度阔了会把问题看得稀松,角度的俯视会把问题看得轻巧,角度的仰视又会把问题看得繁缛……更重要的还在于角度的切入点,虽然不能不受“个人之心得”的影响,但切入点一定要有“天下之公器”的胸襟。对策研究作为特殊性的学识研究,角度选择是切入点也是关键点。想起罗丹所说的“世界上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 ,应该指的是缺少“发现的角度” ,因为没有“发现的角度”也不会有我们的“问题意识” 。

如果说“关键词”定位着数据处理时的“角度选择” ,接下来的工作是通过“相关链接”来思考“协同应对” 。相对于基础理论研究而言,我们之所以不提“应用研究”而主张说“对策研究” ,就在于当下“问题意识”的应对,往往不可能从既往基础研究的普遍学理中找到现成的对策。大数据时代之所以格外强调放弃“因果”寻找“关联” ,一是在于“关联”本身就可能蕴藏着“因果” ,二是在于“关联”才可能为对策提供更为丰厚的举措。事实上,就对策研究的进行而言, “相关链接”一点也不比“角度选择”来得轻松。 “相关链接”要求我们开阔眼界、开放思维、开拓疆域,不必纠结于是否超出了个人的认知水准和应对能力,因为我们本来就是跨界结盟、协同应对并在此基础上实现“集成创新” 。

“集成创新”现在主要应用于科技进步的自主创新,与原始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三位一体” 。其实,孔老夫子因对先贤高论的“述而不作”就被称为“集大成者” ,他其实也就是“集大成创新”者。回望我们数千年文明史,其实交替着“集成创新”和“继承创新” ,后者往往体现为文脉的延续而前者往往意味着文珍的搜集。在我看来,继承创新讲的是“通中求变”而集成创新讲的是“变中求通” ,我们先贤更看重的是“变则通,通则久” 。

“集成创新”是大数据时代进行对策研究最应强化的意识和能力。在角度选择、协同应对之后,“集成创新”通过要素的集成和模型的建构提出“价值关怀”来化解“问题意识” 。实现“集成创新” ,我们一要有大视野,实现要素的充分占有;二要有厚积淀,实现要素的精当撷取;三要有强逻辑,实现要素的有机整合;四要有高站位,实现要素的结晶升华!为此,我们的研究者需要培养、强化四种意识:一是自主意识。即集成要素及其模型建构要服从主体解决对策的研究需要。二是跨界意识。这包括开放集成要素的空间跨界和主体建模的思维跨界。三是协调意识。即善于围绕应对“问题”来借助外脑,集思广益以谋篇布局。四是前瞻意识。这就是通过应对“问题” 、提出“价值”来预测把控未来,也通过对策研究特殊性的学识建构去使基础研究的普遍性学理得到丰富与发展。

   上一页   1   2   3   4  


 

凡注明 “艺术中国” 字样的视频、图片或文字内容均属于本网站专稿,如需转载图片请保留 “艺术中国” 水印,转载文字内容请注明来源艺术中国,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维护网络知识产权。

打印文章    收 藏    欢迎访问艺术中国论坛 >>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留言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