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公众怎么样看艺术,也可以在很小的地方出现。比方说,我们看展览的时候,放在艺术品旁边的标题,通常都有一个常用的形式,就是包括:一,作者,二,作品名称,三,年代,有时候还有用什么材料和艺术品的大小等等。这样的编排,背后有没有其他意义。第一,那么强调作者,这看法是根据一种“作者论”,把创作者作为艺术的中心,艺术不是由社会多种外在元素构成的,而是很英雄主义的由个别天才创造出来;第二,作品名称,就是把艺术根据某一种方法分类,也有一些假设,艺术品一定有一个故事、需要一个点题;第三是用年份、朝代的分类,一种很典型、传统的艺术观,用年份、朝代(就是政治权力的交替)来交待文化的发展。
我在1990年在香港大学的艺术馆,造了一个小小的实验,就是改变了他们的展品的标题,放弃了原来的标题,改放上了其他资料,例如“这是全艺术馆最贵的艺术品”、“这是馆长太太最喜欢的艺术品”。实际上,很多时候,什么艺术品给放在艺术馆里,有其他的原因,可能跟作者、年代等完全没有关系。大的如艺术馆的设计,小的如艺术品的标题,都会强烈地影响着我们怎样的看艺术。
学生常常问我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是艺术,我的答案往往是,问题不应该是“什么是艺术”,而是“是什么人界定艺术?”在我们的社会里,某些人有特别大的权力,去界定艺术是什么,例如大学教授、艺评人,中介人如策展人等。很多时候这界定艺术的特权,又跟社会阶层、权力有密切的关系。
如果你有机会到香港艺术馆那里看看,你会发现里面大部份都是中国古物,如陶瓷玉器、水墨山水,对大部份的香港人来说,这些艺术完全不是我们成长过程中的文化经验,更加不能呼应我们大部份人的文化需要。为什么这些与跟民众完全拉不上关系的艺术,占领了我们艺术馆的空间?因为策展人所接受的训练中所谓的艺术,就是这些东西。还有艺术馆的顾问、董事等,都是医生、律师、商人等一类收藏家的富贵精英。特别是在殖民地的管治下,文化艺术从来就是精英有钱人的活动,艺术馆就是这个权力和阶级的具体展现。文化的建制,就是取得了演绎的合法性。如果文化演绎往往反映出当权建制的价值观,这些当权建制的价值观又是什么?而演绎的意义在那里?我们应否挑战这建制的演绎?
在1990年,我在策划了一个名为《找寻艺术》的展览,展览的构思,就是认为每一个人的家都是一个私人的博物馆。我要求公众把他们放在家里,已经没有什么功能,但还是把它留下来观看的东西,拿到艺术中心来展出。就是说,要看看他们觉得有价值、有意义去观看的东西,是些什么东西。当他们拿这些很个人的“艺术品”来展出的时候,他们还要写下为什么他们保留了这件“艺术品”,它的意义是在那里?
最后,展览走出来,我觉得是蛮有意思的。在展览中我们看到很多我们一般人不会放在艺术馆里的东西。一个小孩拿来一个蜡烛,他很喜欢它,因为是他第一次在圣诞节抽奖里抽到的礼物;也有女孩子拿来的梳子,是她的婆婆临死的时候送给她的;也有盲人,他是几年前才开始盲的,他还寄得他有一个很漂亮的劳力士手表;有一位计程车司机,拿了一个用人民币一分钱造成的凤梨,送给了他当时的女朋友,后来他们结了婚,太太坚持一定要把这凤梨拿到艺术中心来展出,因为她认为这是全世界最漂亮的艺术品。这个展览的气氛很好,很温馨,也有很多通常不来看展览的人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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