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城市都面临城市发展过程中的雷同、相似性——机场、马路、广场、高楼、高新区。有历史的城市,把老城改造一番,弄几条老街;没有历史的城市,搞几个“节”,电影节、戏剧节、艺术节。总之,要通过宣传、传播,把城市打扮一番。
现在各个城市介绍自己,大部分以山川、地理、人文、历史传统文化作为卖点、作为自己的名片。有些有眼光有思想的城市领导,眼界开阔、信息广泛,真心想把城市做好。但问题是,如果大家都这样做,现有的雕塑资源和艺术创作实际上无法满足这种庞大的需求。好的艺术不是工厂生产线上生产的产品,不能批量生产。工业品批量生产能保证质量,手工反而质量不一样。好的特别好,差的特别差。
现在的城市雕塑指导委员会,缺乏行之有效的协调,对城市雕塑的发展没有实质性推动。很多情况是,艺术家自发创作,然后有一些机构做资源整合。这些作品往往与城市本身的相关性不大。好的公共艺术不应该是批量化的,不可以四处随意移动。
实际上,艺术家应该为环境单独考虑创作,这就是“在地原则”,就是文化艺术的生根,不是移植的安放,而是生长。目前特别缺乏这样的艺术。现在,中国这样的城市雕塑有很多这样的情况,雕塑家的同一方案,拿到很多城市去投稿、投标,或者略加修改,或者不加修改。以至于各个城市有很多熟悉的面孔和样式。
其实,“城市雕塑”是中国的说法,国际上称之为公共艺术。他们的城市公共空间放置的艺术品多种多样,有投影、装置、当代艺术品,还包括一些城市公共家具设计,它的类型很广,雕塑只是其中一种。
城市公共艺术有一种广义的,有一种狭义的。狭义的是以雕塑为主的艺术作品;广义的是一种参与,歌颂或者批评。
除了美化环境,城市公共艺术还有没有可能表达这个城市市民的公共诉求,表达他们对生活的态度、理想和愿望?这是未来社会发展的形态。城市居民不但参与城市的物质环境的创造,而且参与自己的文化生活环境创造。这个文化生活环境不是买来的,不是移植的,不是强加的,而是自己自发的去创造的、独特的、有生命力的,不会雷同。
未来的城市空间不仅要有实实在在的艺术品填充,而且要有创造文化艺术的舞台和空间,有市民参与活动的空间;必须要为居民设计、创造未来的文化活动空间。
艺术家要从为博物馆创作转向为城市创作。现在艺术家有一个困惑,城市雕塑、公共艺术有相当的体量,在没有项目落成的时候,艺术家决定不了,往往都是一个方案、计划。如何把好的、有价值的方案放进到空间去,也是个制度问题。
欧美国家的公共艺术都有一套完整的制度。中国还在摸索阶段,也建立了一些制度,但形同虚设,没有很好地执行,一些专家认为不好的东西,后来还是被使用了。此外,城市公共艺术需要耗费一定资产,对于城市来说这是一个公共支出。公民的税收,怎样保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保证公正透明、财务健全,也需要制度上的完善。
城市雕塑艺术和公共艺术是一个很复杂的体系,这也是这么多年来,特别优秀的作品不多的原因之一。我们没有能力阻止一些很差的东西进入城市空间中去。法国的一个规划学家说,空间就是权利,对空间的使用和占有是一种权利的分配。
城市公共艺术不是艺术家单方面的事,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城市管理的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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