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的现代存在,始于上世纪80年代。在这样一个渐至成为历史的书法时代,创新成为主潮,我以为这不是对书法传统的疏远,而是不可抗拒的文化变化。试问,若处于晚清及之前,书法会有此遭遇吗?但我相信中国书法史上书法创作中的巨大动荡是会有的,比如小篆代替大篆,隶书代替篆书,楷书代替隶书,从文字学上说应该是这样的,而那时的文字学,其实也就是书法学,是合二而一的。
此外,草书的出现亦然,不然,何以值得传统论者的代表人物赵壹在朝堂上大发议论,写出千古不忘的《非草书》,因此,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书法之变是不必惊叹的,它只不过是书法文化发展史上的一朵浪花罢了。作为现实存在,30年间亦是一个比较可观的文化时期,因此也需要有一个文化沉淀,梳理30年来的文化成就。我们只能与时俱进,让书法的历史存在成为坚实的现实存在。30年来,书法线条的表现形态同现代新文化运动兴起之前相比是有明显不同的,这种不同,可以把它理解为线条解放,线条有了更多的表现性,有了新的时代性的文化意趣。
上世纪80年代初,黄绮先生首倡建立中国书法学,这是中国书法走出实用艺术时期,走进审美艺术时期的必然要求。这种要求也促使了书法线条由历来文化存在发展为现代文化存在。而对书法及书法之变,黄绮先生不仅有理论认识,而且更有实践力,特别是关于书法线条的表现力,其丰富性、创造性、文化性是极丰富、极厚重的。解放线条就是赋书法线条以更多的特征,以更多的表现力,以扩展线条的文化内涵,以实现书法线条的情感化存在和审美化存在。有研究者认为有的名家的书法在结字上存有由结字向结构的变化,这也应该是可信的。这种书法的变化,当然是创新,但也是继承,这里也有个尺度,就是字要是字,要有字的形式,但字的形式又要合审美之要求,是审美存在,与人在现代文化存在的环境下的文化心态、审美心态契合一体。一些优秀书家的书法线条,既要充分保持书法线条的属性,又要富有特征,如当代的一些书法大家作字使用破锋,形成线条边缘的锋芒、笔画的锋芒,其篆书、行书、草书都有这样的特征,这当然也是一种表现力。那些书家的书法线条还有许多个性化的特征,体现了自己的美学追求,也体现了他们对书法时代性——即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继承与创新的理解。
书法发展到当代,对线条文化内涵的认识是要比前人更深入一点,尤其是书法的实用功能减退之后,线条的自由性、变化性、规律性自有新的存在状态与表现方式。我以为,书法的线条价值,是书法走出实用艺术时期,成为纯粹的审美形式的主体存在。事实上,当我们以线条论书法形式时,就赋予了书法时代性、创新性、变化性,赋予它全部的审美存在与表现。我们今天看笔画、看字,更多的是着眼于笔画关系,着眼于这样关系对书家内心感受的表现与表现程度,所以,线条一说的提出,本身就是笔墨当随时代的时代认识和美学认识,而且也赋予了书法形式全新的存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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