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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书法成为坚实的现实存在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1-09-09 13:10:13 | 文章来源: 中国艺术报

以书法为线条艺术,对书法笔画及笔画组合作线条的理解,是对书法形式和形式美的美学把握。

书法线条是一种丰富的文化存在,它的衔接与断开,转折与直行,顺与逆,钩与连,撇与捺,点与画,俯与仰,观与望,可以说是一个民族的文化与文明发展上的心路历程,从隶书到行、草、楷书,每一种字体形式,它的任何具体存在,都体现了特定的文化存在与文化需要下时代对文化的追求。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以为对书法线条的理解,不宜囿于线条的表象特征,更应该注意它的本体意义,注意它的实体意义,即那种造就了人的生存与生活环境的历史性与现实性,适应性与变化性,继承性与创造性,只有这些,才推动了形式的产生,造就了形式的存在,由此也可以说,形式即人。这是从本质上讲的。很多时候,人们不愿意讲形式的本质,更愿意抚摸形式的表象,其实是不妥的,因为,那样会局限于缺乏深意的琐碎之中。当然,表象自有价值,琐碎亦有意义,但这已是另外的美学话题了。构成书法形式主体存在的书法线条,是一个充实的存在,是历史的文化的现实存在,也是现实文化的历史继续。

某些时候,有人会把书法线条看作是一种单一的存在,于是议长论短莫衷一是,我想这是没有辩证地认识书法线条,其结果是有传统论者坚守曾经的一切存在,以为完善至极,有新潮者无视历史文化积淀与事物作为类的个别性的关系,以至书非书,字非字。至今,有创新象形文学书法书十二生肖字,前半为工笔求形,后半为象形文字的字式墨迹。何以如此,我以为这是对线条的文化意义与文化理解生有歧义的结果。因此,正确认识书法的文化意义与文化内涵,特别是线条所蕴涵的历史文化因素与现实文化因素,是很有必要的。

在当今时代,不重视现实文化因素对书法创作中创作者的文化心态、文化心理、文化感觉的影响与作用是不对的,需知从晚清萌发的新文化运动开始至今已逾百年,100年间的时代之变也是文化之变,试问今人何能有翁同龢、康有为、张裕钊、蔡元培的书法文化心态?另一方面,即使在充溢着现代文化气息的当今时代,曾经的文化形式,只要为我们选择,必定应成为历史文化积淀的继续,不承认形式的历史积淀的文化内涵,也是毫无意义的。

为人们津津乐道的中国书法的五千年辉煌,只有一个最基本的原因促成了它,那就是中国经历了漫长的稳定的农业社会,是农业文明坚定了中国书法的实用性存在与实用性地位。而今,它只具有文化意义,它的存在也只在人的感觉中,因此书法在当代是很脆弱的。不注意这个问题,徒然地畅谈书法文化的传统性、民族性、继承性、创新性等是无益的。因为,当书法只成为人的一种文化观念、文化心态、艺术感觉、审美心态时,它就具有巨大的动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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