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山东)省教育厅对《山东省教育体制改革推进计划(2011-2015年)》解读会议上了解到,未来5年,我省将重点完成办学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四大重点改革任务,对教育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管理
教育考试和鉴定逐步交给中介组织
我省将成立山东省教育发展咨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咨询论证。完善教育经费监管制度,建立政府教育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教育信息公告服务平台,完善全省教育数据采集体系,健全信息公布规则及协调机制,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教育信息。今后,我省将加快培育专业化的教育社会中介组织和教育协作组织发展,逐步把教育政策咨询、教育考试和鉴定、教育质量评估等专业服务交给中介机构。
办学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现有公办学校
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方式参与举办现有公办学校。在非义务教育阶段选择部分薄弱学校进行改革试验,在不改变公办学校产权性质的前提下,引入民办学校的运行机制,实行学校所有权与办学权相分离,把办学权交给承办者,学校收费和人员管理参照民办学校有关政策执行。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的民办教育。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清理并纠正歧视民办教育政策。建立教师在民办与公办学校之间的合理流动机制,民办学校教师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建立完善民办学校重组与退出机制,推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招生
高中六成以上招生计划为指标生
我省今后将改进普通高中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完善多元录取体制,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普通高中录取要以学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重要依据,按照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录取学生。推动普通高中将60%以上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即60%以上的招生计划为指标生。
对于中职院校,要改变以普通文化课考试成绩为录取标准的单一模式,实行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免试注册入学制度,从而实现“宽进严出”。
培养
鼓励高校间跨校选课和学分互认
我省今后将探索义务教育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的途径和方法,建立社区教育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校外教育资源的育人功能。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加快实施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全面推进高等教育学分制改革,鼓励不同高校之间开展跨校选课和校际学分互认,推进双专业、双学位教育教学改革,创造条件实行弹性学制。完善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体系,对成绩优异的学生跳级、转学、提前毕业、选修高学段课程、转换专业等给予支持;为具有特殊禀赋和潜能的学生制定个性化的指导方案,提供培养条件;支持高中与高等学校在优异人才培养方面进行合作。
(记者 解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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