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乃正先生(中)在加拿大庆生
早立遗嘱 避免纠纷
在朱乃正先生去世的“七七”纪念会上,曹星原作为受遗赠的主要财产继承人,明确表示接受朱乃正遗赠。
近年来,已故艺术家遗产、遗作纠纷案件时有发生,如同张亚梅律师所言:朱乃正先生在生前身体尚健的时候就对捐赠作品的后事作出安排,既是老先生的豁达,也是在观念上比许多人超前。
据悉,在朱乃正先生离世前的神志清醒阶段,他还曾通过亲笔申明一再强调自己的遗嘱应该得到“坚决地执行”。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证实,这一阶段的他“住院期间神志清楚,语言可,计算力、时间、人物、地点、定向力正常。远近记忆力正常。7月23日病情逐渐恶化。经抢救无效于7月25日死亡。”据张亚梅律师介绍,朱乃正先生完全是在神志清晰的状态下签署的给中国美术馆捐赠作品的法律文件的。
张亚梅表示,由于我国的相关法律还不够完善,对艺术家生前嘱托的遗嘱执行人并没有完善的约束手段,只能靠社会和舆论的共同监督。可喜的是,曹星原目前已在积极落实朱乃正生前的遗嘱。张亚梅呼吁说,将朱乃正遗嘱中的愿望公诸于众是对老先生的告慰,法律应该对他的遗嘱给予保障,相关机构和人士也应为此做出努力。
朱乃正作品《自画像》
1969年237x20cm油画 木板 自藏
朱乃正作品《国魂—屈原颂》
1984年 190x190cm 油画 麻布 中国美术馆藏
朱乃正简介
朱乃正,男,浙江省海盐县人,中央美术学院教授。生于1935年11月,卒于2013年7月25日零时3分,终年78岁。1958年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师承吴作人、艾中信、王式廓等先生。1959年春分配到青海省工作,在青藏高原工作21年。期间历任青海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青海省人大常委等职务,1980年调中央美术学院任教。曾任中央美术学院副院长,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中国美术家协会油画艺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油画学会副主席、中央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数届全国政协委员,二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文史馆馆员,国务院参事室参事。
朱乃正作品《金风》
1981年27x39cm 油 纸板 自藏
朱乃正的一生作品丰富,主要的油画作品有《金色的季节》、《春华秋实》、《青海长云》、《大漠》、《国魂•屈原颂》、《春雨》、《晴雪》、《爽秋》、《初夏》、《临春》、《归巢》、《冬至,春远乎?》、《五月雪》、《最后一抹霞光》、《春风拂起》、《雨雪松云》等。朱乃正的素描人像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可谓影响了两三代人。他的作品主题,笔尖传递的人格魅力,让艺术界的芸芸众生树之标榜,笔下人物的精神世界,跃然纸上的思想境界,让那个年代的人们慨叹不已。艺术传递的精神力量往往能撼动一个人内心的灵魂,朱乃正的素描作品在那个时期起到了给予人神圣力量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