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新闻

国家文物局局长:所谓保护性拆除违法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2-03-12 15:45:03 | 文章来源: 扬子晚报

励小捷



北京的梁思成故居被野蛮拆除,随后诞生了一个新名词“维修性拆除”。列席全国两会听取政协委员意见的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就此表示,所谓“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都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局长无奈:拆除文物最高只能罚50万

在分组讨论上,一位政协委员发问,北京的康有为故居估计是不是要遭拆除?文化部副部长、文物局局长励小捷立即查问后答复,康有为故居不会被拆,而是要继续被保护。这一问一答引爆了名人故居的热点问题。对于此前的北京梁思成林徽因故居被拆,拆除方辩称“维修性拆除”,引来舆论一片哗然。对于这一问题,励小捷局长回应道,梁思成故居就是违规拆除,打着保护的名义。对此,北京市文物局态度很鲜明,采取罚款50万的措施。对于大家质疑这一处罚是不是太轻了,他也有点无奈:“大家是不是认为罚少了?但我国的文物保护法中,涉及到损坏文物的罚款最高限度就是这么多。”

梁思成、林徽因故居的被拆除,并非偶发个例。励小捷说,今年2月中旬重庆市的蒋介石行宫,属于抗战时期的遗存,也是以维护性拆除的名义被拆除了。他代表国家文物局表明了态度:“所谓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文物需要维修保护和拆除的,都必须按规定报批。”

专家呼声:文物保护到了最关键时候

“我真诚告诉大家的情况是,确确实实文物保护进入了最关键的时候,而且文物遭破坏被拆除的情况,可以说是历史之最。”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说,经过最新的文物普查,我国大陆地区不可移动文物近77万处,城镇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矛盾现在已进入一个凸显期。“历史文化名城,严格上来说是名存实亡,这是个很严重的问题。”他坦言:“最严重的问题,不是个人破坏,而是法人违法。”

他进而解释道:“为何说历史文化名城名存实亡,历史的东西保留了一点,最多一小片,其实有一些模式是可行的,比如丽江的保护旧城建新城。但现在是小的能做,大的做不起来……”他重申对于故居的维修只有两个概念,一个是保护性维修,第二个是落架大修。

 

凡注明 “艺术中国” 字样的视频、图片或文字内容均属于本网站专稿,如需转载图片请保留 “艺术中国” 水印,转载文字内容请注明来源艺术中国,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维护网络知识产权。

打印文章    收 藏    欢迎访问艺术中国论坛 >>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留言须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