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文化界瞩目的“范曾状告郭庆祥”一案在经历半年多两次延期之后,4月22日终于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均由代理律师出庭,同时被范曾告上法庭的还有同写过批评文章的上海画家谢春彦等人。3名被告代理人称,文章是正常的文艺批评,且并未点名,不同意赔偿。双方各自提交的证据都多达十多份,庭审持续了近4个小时。
法庭辩论结束后,范曾方面表示同意接受法庭调解,但郭庆祥等表示决不会接受调解,“因为文章并没有侵犯名誉权,也未造成精神损害。我不在乎赢和输,只要范曾继续愚弄大众,我就还会写文章批评。如果我说的不对,他也可以批评。”
本案未当庭宣判。
被告称文章针对书画界浮躁现象
郭庆祥的律师当庭宣读了郭写的答辩意见。郭称,自己进行的是正常的文艺批评,文章针对的是书画界浮躁现象,没有点名,也没有针对范曾,没有使用侮辱性语言。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求。
谢春彦方认为,艺术家应有接受批评的雅量,“不能因文中有否定性意见,就上升到侵权的高度”。
《文汇报》认为,两文刊登在报纸的鉴赏专刊争鸣栏目,属正常艺术争鸣,原告有不同意见,也可投稿反驳。文章内容属实,报社尽到了审核义务,不应担责。
郭庆祥昨天也表示,希望这篇文章引起的所谓名誉侵害官司,能给艺术创作和文艺批评带来些思考,提醒艺术家自觉担当起艺术创新的责任,能够让大众了解什么是真正的艺术创作、艺术审美以及道德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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