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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与被摄:关于道德感与权利问题的思考

艺术中国 | 时间: 2008-10-30 10:35:23 | 文章来源: 雅昌艺术网

  被摄的被动性与道德和权利问题

  被摄者有主动性与被动性之分,这里只讨论后者。被动性看起来只有权利问题,于是出现“禁止拍摄”的禁令以维护权利。被摄者的被动性就真的不存在道德追问与责难的可能性么?其实,任何权利以及对权利的声称本身都必然要受到合法性与道德性的追问,被摄的被动性在声称权利的时候也是如此。我们来看看这种情形:“禁止拍摄”的理由无疑是来自世俗的权利,它要维护的是对某物彻底垄断的权利。但是,在不禁止观看而禁止拍摄之间,可能就存在某种类似商业的动机。允许观看本身就是一种获利的行为,于是才会出现免费巴士接送观看的事情;既然有获利,根据经济学的原理,也必须要有付出。免费巴士不是真正的付出,因为它仅是使观看得以实现的手段,对于观看者来说,免费巴士根本就不是他们的利益所在。因此,被观看者的真正付出是出让被摄的权利,因为既然观者是被看所吸引而来,根据拍摄是观看的延伸的界定,拍摄与观看必然同为他们的利益所在。这样我们就会看到,类似允许观看而禁止拍摄这种行为,有可能就是一种不对等的利益冲突。凡是有利益冲突的地方,你能说不存在道德性与双方权利的问题么?

  再进一步,看看“禁止拍摄”的反面又是如何。欢迎拍摄的动机必然大量存在,欢迎拍摄的行为却难以像“禁止拍摄”那样清晰地标示出来。被摄的欲望有时候会像拍摄的欲望一样强烈,通过被摄而获取是很聪明的手法,但是道德与权利的问题就一定会立在其中。想到一个例子。在风景区占据最佳拍摄位置然后圈地收钱,这是一种空间的商业问题,谴责这种行为其实在逻辑上是不严谨的,就如我们通常难以谴责海景酒店、山景酒店一样;我们高兴地交钱入住海景酒店而不愿意交钱租一个空间角度以利拍摄,其实是有矛盾。但我想到的还不是这个例子,而是在被摄物中的权利声称,如某地某山崖上长这一株野生植物,由于信息传播而成了名,于是当地人声称它属于他们,欢迎拍摄、但要付费。你会觉得这很荒唐吗?你会问:难道我拍黄山的远景也要向黄山人付费吗?天下有这样道理吗?但是黄山人也可以反问:你有什么根据可以说即便没有我们的维护,你也能拍摄到你现在所拍摄到的黄山呢?如果你不能这样说,那么我们的付出难道与你的拍摄结果没有因果联系吗?如果有的话,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有权利声称呢?你以为由于你是从远处取景,我们无法再技术上实现我们的权利声称,这就可以证明你拍摄的合法性吗?

  你看,我们平常看待被摄者的道德和权利问题的角度是多么受限制,逻辑性多么不鲜明。我们既很容易把被摄者看作没有应该的权利,也很容易被被摄者看作拥有绝对的权利;我们既很容易把被摄者看作道德上的纯洁者,也很容易把被摄者看作道德上的败坏者。

  以上所作的关于两个方面的一些微末的思考,无非是想说明,在摄与被摄之间有着太多、太负责的道德与权利问题,远不是我们在生活中举起相机之际的“给不给拍照”那么简单的问题。我们思考这些问题的最重要目的也不是为了解决世俗行动中的准则问题,而是为了更深刻地理解拍摄这一行为在多深刻的程度上改变着人类对自身道德与权利的认识,从而更深刻地认识人类及人类与自然之间的依存关系。

   2006,11,23,夜,急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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