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学术角度出发,我真诚地想与那些热衷于人为打造画派的人们商榷。
画派,即绘画流派的简称。画家的绘画风格是画派产生的前提。绘画风格是画家在创作中表现出来的艺术特色和创作个性。没有画家的艺术风格,就谈不上有什么绘画流派。
在中国绘画史上,画派的形成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其一,要有画派的开派人物;其二,每派都是一个具有延续性的并有传承关系的画家群;其三,画派中的画家风格相近。其中风格相近是最主要的。中国古代画派的命名,或以地域命名为标志(如明代“吴门画派”、“浙派”),或以开派人物姓名命名为标志(如明代“波臣派”、清代“恽派”),皆离不开画派形成的三个条件。它们的形成不同于西方,西方的一些画派是自觉形成的,即由一些志同道合的画家自觉地组织起来,公开打出自己的主张或艺术纲领,有一支创作队伍和代表性画家及其代表作品,便形成了自觉的绘画流派。中国古代画派是自然形成的,他们无组织、无共同纲领或艺术宣言。每一画派都是后来史论家从不同时代画家群体的创作实践中加以总结,按照画派形成的三个条件加以命名的。
各种画派的创始者,都是具有独到之处的大师或大家,创始者的风格即代表了画派的风格。在其画派产生、发展阶段,开派人物和他的骨干弟子在本地区乃至全国都会产生影响,但也有其局限性,其一,由于代代相传,拘泥一家,无形之中,束缚了画家的个性和艺术创造性,徒子徒孙,临摹旧稿,一代不如一代,到了后来就必然成为一种习气流弊;其二,画派带有其宗派性。清方薰云:画派“作者往往以门户起见,互为指摘,识者陋之。”
包括画史上的“元四家”、“明四家”、“新安四家”、“四僧”、“金陵八家”、“扬州八怪”等,也是后来的史论家总结出来的,之所以称他们为“几家”,而不称他们为“某派”,是因为他们在艺术上有很大的创造性,自立门户,画风不与人同,其艺术成就在某一朝代或某一地域画坛上的地位和社会影响是并列的、相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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