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掉弗雷德批评中略显狭隘的形式主义语调不论,其思想中所具有的启发性还是显而易见的。弗雷德的核心意思是:一个有抱负的艺术家,理应置身于艺术的当代情境,意识到之前艺术所抛出的问题——这保证了他与之前艺术的连续性;而同时又怀着为后来者开启可能性的渴望——他渴望自己的作品在后人眼里能够比肩于那些以往品质已然无疑的伟大作品。这意味着,有抱负的艺术家,既敏于当下,又放眼未来。
原创性之为价值
依然没有被追问的问题是:为何艺术需要原创性?原创性在今天还可能吗?在古代,原创性并不是艺术家的追求,比如埃及人制作壁画,就完全是程式化的;中国古代文人画家也往往以“高古”为理想。西方人习惯于把艺术视为“模仿”,这种模仿指向两个方面:或者模仿自然,或者模仿经典(相当于中国古人讲的“师造化、师古人”)。艺术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历史意识会让人们认为模仿经典(“师古人”)才是更重要的:通过模仿经典而将自己归化于、附属于某个传统之中。
但是,现代人可能特别深刻地洞察到人类生存的时间性:在一个时代令人激动的艺术,到另一个时代有可能只是麻木人心的僵死之物。艺术史家、批评家列奥•施坦伯格因此提出要区分“工具的发明”和“工具的熟练使用”:对于最先发现与使用透视法的艺术家来说,他的笔下还带着试探的激情;而后来者只是袭用,到19世纪的学院派艺术家那里,就只是“复制前人对自然的模仿并运用那些形式上的法则”,这不可能产生生动的艺术。[10]因为最初敏感的探索,到后来变成了现成技巧的展示。也就是说,艺术变成了固定的手法,变成了没有难度、缺乏探索激情的机械劳动。这样我们就能理解,布格罗那些看起来美轮美奂的裸体在19世纪后期虽然非常流行,却不能代表那个时代真正的艺术抱负:因为到他那个时代,关于人体的奥秘已经全然知晓,人体的古典画法仅仅是习得手段的一种熟巧操练。更明确地说,如果以过时的传统方式去观察和再现自然和人体,就难以创造出令人冲动的艺术。显然,在19世纪后期,带着激情去探路的是印象派画家,他们才是那个时代“有抱负的”艺术家,是开路者,所以进入艺术史之中。
施坦伯格也批判中国山水画中的皴法的程式化:“这种机械的、毫无创造力的元素,不是在模仿自然,而是在进行学究式的风格传承以及对程式化图案毫无激情的运用。”[11]这个批判当然有可以讨论的地方。显而易见的是,对中国山水画来说,最初用斧披皴、披麻皴及其他皴法来提炼山石形象的画家,就像从混沌中寻找到了开辟一个绘画世界的方式,充满着生成的力量和鲜活的气韵。但一旦皴法固定下来,成为后来者遵循的程式,其中的生气和活力也就逐渐丧失;好在中国画的书法用笔内含着一种身体性和表现性,不至于让绘画完全变成枯死线条的按部就班的笔墨痕迹。不过不管怎么说,如果一个艺术家用笔过于熟巧、过于顺滑、过于轻易,中国古人都会认为那是一种“习气”的表现。因为那只是一种手法的熟练重复,缺少了克服难度的内在的生命气息。
当然,我们确实应该明白的是,对原创性的崇拜,是近代才发生的事情,它与艺术观念的变化、主体的确立密切相关。在古希腊时期,艺术创作是一种按照规则来生产的活动;中世纪的时候,我们今天经常说的“创造”(create)还专属于上帝,因为只有上帝才能“无中生有”的创造,人类只能制作(make);到了文艺复兴时期,有画家开始将绘画活动比拟为上帝的“创世”,但直到19世纪,创造才成为一个常用的艺术概念。[12]从此,艺术家的生产就从过去临摹式的创作(模仿自然)中解脱出来,并且借助新概念“天才”(这概念首先出现在美学中)突破了过去那种根据模型和习惯规则进行创作的观念,个人主义、艺术家传奇被人们所颂扬,“新”于是逐渐成为创造性的标准。
而在20世纪下半叶,后结构主义对近代以来的主体哲学进行了猛烈的拆解。于是,在号称主体已黄昏、个体已消逝、作者已死亡的后现代的语境中,艺术的原创性似乎受到了釜底抽薪式的解构。
但是且慢!当代激进的哲学家鲍里斯·格罗伊斯在为科耶夫摄影展写的《作为智者的摄影师》[13]中说到,在科耶夫之后,“我们不断遭遇各种终结论,不仅是历史的终结,还有主体性、艺术的终结,以及人的死亡,尤其是作者的死亡,当代文化中创造和出新已经不可能了”;不过,他同时指出,除了科耶夫本人,莫里斯•布朗修、米歇尔•福柯和雅克•德里达这些哲学家尽管对作者已死有大量的著述,“却从未说过自己的文章完全没有原创性”。换言之,很多哲学家们还是用自认为原创的哲学方式来说明不存在原创这回事!
我们可以从中听到一个重要的暗示:原创性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要求,它至少在相当多的后现代哲学家那里依然是一种隐含着的价值。而我进一步的推论是:在当代艺术中,尽管存在大量挪用、拼贴等行为(这些其实也可以产生新东西),甚至尽管也有艺术家像科耶夫那样看淡原创性,但没有人会轻易承认自己的作品只是模仿,只是抄袭。我的意思是,艺术家总还是把原创预设为一种价值,他即使承认在一切皆可的时代里很难再出新,但也不会自动拥抱原创的对立一极——模仿和抄袭。而且,在当代倾向于观念的大量艺术中,艺术家依然凭借“新奇”或“震惊”或“有意思”等来衡量作品的好坏[14]。我认为,这些标准不妨视为“原创性”的一种改头换面的当代形态——尽管也许是堕落的形态。
所以,原创性不是随手可仍的标签,而是深深地植根于追求卓越的人心之中的艺术理想;并且它在事实上激励着艺术家突破已有常规,让他们自己为难自己——不满足于已有的、过于轻巧的手法和观念——以不断开拓新的道路(想一想毕加索的豪言:“当然了,我模仿所有的人!但绝不模仿自己。”)。可以说,原创性作为一种理想,乃是艺术创作的发动机、助产婆。
只是,在今天,在当代的全球空间里,中国艺术家经受着太多思想观念的碰撞、冲刷,他们不仅面临着本民族传统艺术的负担,也面临着西方已经成功的艺术家范例的挤压:艺术的未来空间好像显得异常狭小拥塞,似乎看不到什么新的可能。但,资源的极度丰富无疑也是助推创造力的有利条件,它要挑战的,是我们的消化能力和行动能力。若如此看,则当下的困境,何尝不是创新乃至重塑艺术形态的历史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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