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味
我一直对何云昌以前的行为艺术——那些自残的、暴力化的作品,比如《铸》、《与水对话》、《金色阳光》、《摔跤》、《石头英国漫游记》等等,都无法给予“意义”的肯定,因为那些作品都是一些自我指涉的心理学体验式的作品,其意义在于行为的某种象征性,都属于杜尚和博伊斯式的前卫艺术方式,毫无艺术史的超越性(不展开讨论了,可参考我以前有关这方面的许多文章)。然而,何云昌最近的作品《一米民主》尽管仍然有自残和暴力,但与他以前的作品在艺术方式上有着根本不同。
《一米民主》作品是何云昌通过25个公民进行“民主”的不记名投票,决定他是否实施一个行为,这个行为是由一位医生在不打麻药的情况下,在何云昌的身体右侧,从锁骨开始一直到膝盖用手术刀划出一条1米长、0.5-1厘米深的伤口。“民主”投票结果是赞成12票,反对10票,弃权3票。于是何云昌就真的实施了这个自残的行为。这就是《一米民主》作品的主要内容。
我之所以说何云昌的《一米民主》在艺术方式上不同于他以前的作品,就在于他以前的作品几乎都是精神象征性的,而《一米民主》不是精神象征性的、而是问题针对性的。精神象征性是传统艺术、现代艺术乃至早期前卫艺术的语言学特征,它往往表达的是一种抽象的精神姿态,批评家常说的何云昌那种极端生命体验(偏于肉体生命)实际上是象征一种抽象的生命意志。而问题针对性是当代艺术对以前的艺术方式的超越,它是在具体社会—文化问题的针对中,让人直接去体验、反思生命存在的困境,从而进一步诉求人的意义。这种问题针对性同样也需要生命意志,但问题针对性中的生命意志不是靠象征,而是直面问题的生命意志本身;问题针对性也需要生命体验,但这种生命体验是为了反思生命(主要是精神生命)的存在困境,从而诉求人的意义,而其中的肉体生命体验是为了加深精神的体验,不是为了精神的象征。所以它们在艺术方式(包括艺术观念、方法论、语言方式等方面)上有着根本不同。
《一米民主》的问题针对性就在于作品直接针对了中国当下普遍存在的、在“民主”形式下的“多数人的专制(暴政)”及其对生命的压抑乃至毁灭问题(当然对世界其它国家也有借鉴意义)。这个问题在中国是如此的严重,以至于它不仅仅是中国人“民主”的普遍现象,小到普通社会生活、大到国家政治生活都是如此,而且还经常性地引发生命的悲剧。比如去年中国某中学一女生因为与同学纠纷犯“错误”,被老师通过全班同学投票决定她是否停课一周而回家闭门思过,投票结果是全班大多数同学同意她停课一周,这一“民主”行为所导致的各种压力使她不堪承受而自杀(可在网上搜索)。这样的例子在中国简直不胜枚举。这种“民主”形式下的“多数人的专制”问题又涉及了人性、人权、文化、政治、法律、教育等等方面,它内在地反映了中国人当下的生命存在状态和问题。
《一米民主》可以说是艺术家设置的一个检验“多数人的专制”的“民主”危害生命的社会学实验,这种实验在具有较高现代文化精神水准的艺术界也能够真实地发生,这是很值得反思的事。想想看,如此伤害生命的自残行为,居然能被艺术界一定范围的人“民主”投票通过,不正说明中国人在人性、人权、文化、政治、法律、教育等等方面存在深刻问题吗?艺术家应该预设了“民主”投票的人在投票前就知道投票的后果,即知道会导致艺术家身体自残,更是将那些问题更大程度地激发出来。尽管有人投赞成票可能是为了所谓的“艺术”,但对于生命自身来说,任何理由都是渺小的,何云昌是要一步一步地将生命伤害给人看,而让人们反思导致生命伤害的上述原因。这个作品以独特的角度对中国有关导致“多数人的专制”的“民主”的众多问题——最深的层面是人性问题——的检验和质疑是强烈而又深刻的。而这种强烈而又深刻的检验和质疑又是在真实的事件中,所以它既可以说是艺术,也可以说是生活,或者说是一种生活方式的艺术。但不管是艺术还是生活,其着眼点是问题针对性及其意义。这就是我常说的在当代艺术“问题主义”主张下的“艺术是有意义的生活”命题。在这样的命题中,艺术已无所谓“艺术”与“生活”的形式了,艺术可以是任何有意义的形式,就像《一米民主》作品已经不是任何艺术(更何况是行为艺术)的形式所能概括。
由此看,张羽批评《一米民主》“不成立”就很成问题。
张羽说:“何云昌对民主的认识幼稚得很可笑,民主就是投票么?他理解的民主其实是无知的民粹。”
何云昌的《一米民主》恰恰是对无知的、民粹的“民主”的质疑,并不能由此认为何云昌的民主观就是这种无知的、民粹的“民主”。张羽将作品质疑的“民主”与艺术家主张的“民主”混为一谈。
张羽说:“何云昌根本上就错了,行为艺术的实施是艺术家个人的事情,只要不伤害他人就行。怎么可能和民主选择胡乱扯到一起呢?”
行为艺术的实施就只能是艺术家个人的事情吗?为什么不可能和民主选择扯在一起呢?张羽的观点是一种陈旧的艺术观念,完全看不到今天的当代艺术可以是对任何艺术形式的超越,当代艺术可以质疑导致人的意义丧失的任何问题。另外,说艺术是艺术家个人的事情要从艺术家的独立性方面理解,不能理解为艺术不应该与艺术家之外的社会发生关系。
张羽说:“如果何云昌真的想通过这个行为验证民主问题,起码也应该增加一个第三方‘司法论证’的程序。否则他安排的“民主投票”是私行为,不是公行为,不能称之为民主?”
为什么作品“验证民主”就必须增加一个第三方“司法论证”的程序呢?作品在一种生活的状态中检验中国人普遍存在的、甚至是潜意识中的民主意识不是更深刻吗?何云昌的“民主投票”是不是“公行为”要看实质,公民独立地投票一起决定某项事情就是“公行为”,只不过这时“公”的范围较小而已,这是一种生活中的“民主”,不是有“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的现代民主观念吗?作品要质疑的正是这种在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导致“多数人的专制”的“民主”。
张羽说:“何云昌这个作品把那些假设的“伪民主程序”去掉后,会更好些。设定那些“伪民主程序”纯属画蛇添脚。”
如果作品去掉了那些“伪民主程序”,作品就不是针对这种生活中的“民主”问题了,那些“伪民主程序”是作品观念产生的要素,决不是“画蛇添脚”。
张羽说:“《一米民主》这个标题也是误导,不如《一米》更好,为什么一个单纯的行为非要扯到民主上去呢?多此一举。事实上,他这个作品只看他自残的片段还是很震撼的,但一看全过程,问题就大了,大到无法成立。”
这再一次暴露了张羽艺术观念的陈旧。不扯到“民主”上去,单纯的自残的“震撼”最多只能是一种抽象的生命意志象征,而不是直面具体问题的生命意志本身,这种追求艺术的单纯,以纯粹的陌生化的视觉震撼来张扬所谓的生命意志,那是历史前卫艺术的陈旧观念,在今天已完全失去文化的意义而显得很无聊了。《一米民主》作品题目有效提示了作品的问题针对性,成为作品观念产生的促进因素,是作品的一部分,而且题目中的“一米”既是实指,似乎也有讽喻的意味,仿佛是说这样的民主是如此的“短小”;而《一米》这种题目模糊了作品的问题针对性,反映的正是那种陈旧的艺术观念。
张羽说:“如果说何云昌的《一米民主》触及了民主问题,也是古老的‘直接民主’问题,也就是‘多数人的暴政’,但现代民主恰好是‘间接民主’,既要反对少数人专制,也要反对多数人的暴政。而且现代民主必须建立在宪政和司法独立基础上。我不明白何云昌针对的是哪门子民主?”
张羽对现代民主的认识也不是完全合理,现代民主也不是完全没有“直接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只是一种民主的形式,不是区分是否现代民主的关键,不同的事情可以采取不同的民主形式,关键要看“民主”形式的运用如何体现尊重个体生命价值的现代精神。何云昌的作品所要质疑、批判的就是生活中不恰当的“直接民主”的“多数人的暴政”问题,它并不是为了针对现代宪政民主,尽管现代宪政民主也存在问题,这是另外一回事。张羽的解读完全没有当代艺术的问题针对性观念。
张羽说:“何云昌再自残又能怎样呢?建立在错误论点上的行为是无效的。”“没有大脑支持的身体行为什么都不是,不管怎么自残,都是愚蠢之举。何云昌这个作品是个例证。”“何云昌糊里糊涂地把自己自残了,做了一个不成立的作品。还是读书不够惹的祸。”“我不知道中国行为艺术还要在下半身的道路上走多少弯路才能醒来。”
关于艺术的暴力化问题,我曾说:“虚拟暴力(何况是真实的暴力)的艺术只有走向暴力的反面——即反思、批判暴力,才是善的艺术”(见《<敌人>的“仇恨政治学”》《艺术国际网》吴味的艺术博客),何云昌的《一米民主》正是用自残的暴力反思、批判了“民主”的“多数人的暴政”的“暴力”,而使作品具有了特定的观念。我在《当代艺术不是“情绪反应”:与程美信谈中国当代“暴力化艺术”》一文中还说:“不是说当代艺术不能表现‘暴力’,甚至不是说当代艺术完全不能使用一点‘暴力’形式,关键是你为什么表现‘暴力’,如何表现‘暴力’,如何使用‘暴力’,表达了什么观念。如果表达了一种有意义的特定艺术观念,那对生命的伤害的‘暴力’(如一定程度的自我伤害、伤害动物等)就已经不仅仅是‘暴力’本身,而主要是转化为表达观念的媒体,这时的‘暴力’才是有价值的‘暴力’,此时的‘暴力伤害’才是‘有意义’的‘伤害’,才能‘功远大于过’地为文化所接受。”(见《**艺术网》2007年“专栏作者——吴味”栏),所以,《一米民主》的暴力自残虽不能提倡,但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接受的,而且也是有效的,整个作品也是成立的。
像张羽这样的艺术认识其实在艺术家和批评家中大有人在,《一米民主》让我再一次看到了中国艺术及批评观念的陈旧,也让我看到了何云昌的艺术方式有意义的变化。然而,我不知道,这种变化到底是何云昌艺术创作的偶然之举,还是艺术观念转型后的理性行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