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中国

黄庭坚书法的人文精神和现代品格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3-04-26 16:28:43 | 出版社: 中华书画家

[北宋] 黄庭坚 致公蕴知县尺牍 30.4×43.5cm 纸本 1095年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一、黄庭坚书法的人文关怀

从实际情况来说,黄庭坚与蔡襄、欧阳修、苏轼诸家一样,书法只是其人生中的“余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才是他们的主要事业。所以孙过庭早就说过:“固义理之会归,信贤达之兼善”。宋代科举没有唐代科举中的“行卷”制度,虽然也有因主考官员的书法好恶而产生的“趋时贵书”现象,但毕竟卷面书法不能起到唐人那样的干禄仕进的作用,所以宋代士大夫的整体书法水平不是太高,也没有唐人那种严格的法度规矩,这正是宋代“尚意”书风形成的社会背景。由前述已知,黄庭坚能成长为宋代书法的中坚和代表人物,是他一生执着追求的结果。那么,书法在黄庭坚心目中的地位又如何?他在《与宜春朱和叔书》中云:

承颇留意于学书,修身治经之余,诚胜他习。(《正集》卷十九)

在现代人看来,书法有怡情养性之用。当然,这是不错的。但黄庭坚把它提得更高,他认为诗文书画一切艺事皆道德之器。如果把人比作一棵树,则书法等等都是大树的枝叶和花果,而其根,则是道德仁义和圣哲之学。所以黄庭坚书法美学思想中,有论书先论人,强调风格自立,不可随人作计,落入俗套。而且这是关于书法的大原则,不可含糊。苟非其人,书虽工不贵也。黄庭坚在强调书法的哲学与人文基础上,对书法之功用,还有更具体的论述。概而言之,约有四端:

第一,助风俗。他贬居四川黔州期间,曾借当地人秦世章(子明)之力,促成把《绛帖》转刻到四川。他在《跋秦氏所置法帖》一文中写道:

予观子明欲变里中之俗,其意甚美。(《正集》卷二十五)

话虽是表扬秦子明者,但难道这不是黄庭坚本人的心意?助风俗人文,乃士大夫天职也,黄庭坚一生,于此是长记于心的。

第二,解人困。黄庭坚常用书法为人化缘,解决生活困难等。著名的《东坡马券帖跋》就是一例。这是古人之仁义风范。黄庭坚《跋范文正公帖》中谓:“深爱其书,则深味其义,推而涉世,不为吉人志士,吾不信也。”(《正集》卷二十六)黄庭坚之亮节高风,历来为人所景仰。这其中必包括许多点点滴滴的仁风义举,虽然千载之下,我们无法得知其详。

第三,助佛缘。黄庭坚虔诚向佛,其一生书法活动,有不少是与佛教有关的。今存世120件作品中,与佛教直接有关者19件。其中的《华严疏卷》即为华严寺巽上人修造佛事化缘而作。他在《答广公梨》道:“佛法淡薄,魔事炽然,有力道人正当出手扶救,想必欣然成就此缘也。”(《正集》卷十九)佛教向善崇德,解人心缚苦恼。黄庭坚于此,深有体会。所以他晚年常以书法作佛事,这又是他有别于一般书法家的地方。

第四,玩文思。《书筠州学记后》云:

言有开塞,一可以为法戒,而所托书画不工,学者因不能玩思于斯文。(《正集》卷二十五)

这其实是一则涉及书法美学原理的重要言论。黄庭坚之意,书法与所写文字内容是相互激荡、相互依存的。美的书法,则助读者细细玩味诗文,达到助世之“法戒”,即助人伦教化,黄庭坚此一思想,也是书法创作的一个原则或方法。那就是:书法形式与意境必与文字内容及境界相适应、相协调。这一思想,具有现代美学的意义。九百多年前,黄庭坚能看到这一层,实在可谓先知先觉了。

凡此四端,我们已能看出,书法对于黄庭坚,绝不仅仅是闲情逸性的余事,它承载了非常丰富的人文精神,所以它也必然成为黄庭坚精神的“化身”、“标帜”。下面我们进一步寻绎这种人文精神的诸多涵义和特色。

 

[北宋] 黄庭坚 致无咎通判尺牍 30.8×64.7cm 纸本 1094年 台北故宫

二、大雅之书

认真检阅黄庭坚的书法,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所体现的思想境界与其现实的士大夫人文境界是合二为一的,而这种合二为一的境界,黄庭坚认为即大雅之境。元符三年,他在离开四川之前,以杜甫“两川夔峡诸诗”作为题材,创作了一批书法,交由丹陵杨素翁刻石并建堂以保护,黄庭坚为取名曰“大雅堂”,并作《大雅堂记》记述此事始末。先生文中所提的大雅之境,不仅指杜甫诗学,还是他一个综合的美学思想,是他一生追求的艺术境界。我们看看他所强调的人文背景:

由杜子美以来四百余年,斯文委地,文章之士随世所能,杰出时辈,未有升子美之堂者,况室家之好邪!

很明显,先生关注的是世态风气,他之所以要书写杜诗以刻石,首先是为了助风俗,提升文人学子的人文情怀。他对当时文人之随世碌碌,心无操守,“斯文委地”的现象很是担忧,所以要用杜诗,要用自己的书法传承大雅之道。他仍然用最喜欢的“意”的理念来解释“大雅”:

子美诗妙处,乃在无意于文。夫无意而意已至,非广之以《国风》《雅》《颂》,深之以《离骚》《九歌》,安能咀嚼其意味,闯然入其门邪!

按,《大雅》作为先秦的重要诗章,早已成为中国美学的重要代表。季札观乐评为“广哉,熙熙乎,曲而有直体,其文王之德乎。”(《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诗大序》:“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大小,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大雅即王道大正、大兴,故大雅作为美学范畴,有其深刻的社会学背景。大雅即大美,这是一种超越常流,不避凡俗又超越凡俗的美。黄庭坚思想尚意重韵而恶俗,故其崇尚大雅,可谓顺理成章。

黄庭坚所崇尚的大雅之美,除前述尚意、重韵、恶俗和自成一家诸内涵外,还包括诸多比较具体的人文内容,这些内容,亦即黄庭坚的艺术精神。重点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昂扬的意态

这既是黄庭坚的精神世界,也是他书法的风格特征,两者互为表里,如印印泥。黄庭坚的为人风范,从来就是言行合一,正大光明。他的鲁直骨鲠,深受家学影响,正直而刚毅,意气昂扬。他的行楷书那种昂扬之态,那种刚毅挺拔,那种威武不可犯的气势,难道不是他人格精神的代表符号?黄庭坚之书即黄庭坚其人。“书者,如也,如其心,如其志,总而言之如其人也。”(刘熙载《艺概·书概》)这个古老的命题,被千万次证明,于黄庭坚之书亦然。东坡说:“读鲁直诗,如见鲁仲连、李太白,不敢复论鄙事。虽若不适用,然不为无补于世。”(《东坡题跋》卷三)其实,观黄庭坚之书不也是如此吗?看看《范滂传》那种昂扬之姿,那种苦涩而郁勃的笔势,那股刚毅挺拔的精神。再了解这件作品的创作背景,读一读求书者的话:“先生今日举动,无愧东都党锢诸贤”;还有黄庭坚自己的话:“《汉书》固非能尽记也,如此等传,岂可不熟”?黄庭坚书法的精神,难道不是昭昭已明吗?黄庭坚书法之美,乃昂扬正气之美,这正是大雅超俗之美。书法到黄庭坚,它的人文性格得到辉煌的体现,这一点,又是“前不见古人”。

2、砥柱之精神

黄庭坚美学何以那样坚定地强调“自成一家始逼真”?此间有其深刻的人文关怀和社会背景。黄庭坚自进入仕途以后,始终面临新旧两党派系纷繁的斗争。这种斗争的是是非非,无疑牵动着每一个文人士大夫的神经。如何处理这些关系?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态度和方法,也必然直接影响其功名利禄、荣辱升沉。在现实生活中,黄庭坚必定经历过许多这样的事情,目睹许多人不同的起落浮沉,出身诗书世家,从小接受“我生不肯随人后”教育的黄庭坚,其独立的人格精神,便比一般人更加强烈,更加鲜明。黄庭坚的“自成一家”思想所反映的,就是他在作品中反复强调的砥柱精神。

4.368亿元高价创中国古代书画拍卖之世界记录的《砥柱铭卷》,是黄庭坚绍圣年间在四川黔州所作,而所写文字则是唐代名臣魏征的《砥柱山铭》。笔者在《砥柱铭卷》拍卖前所写专题鉴定文章,理顺了围绕这件作品的诸多学术问题。指出唐代名臣魏征《砥柱山铭》是黄庭坚最喜欢书写的一篇文字。就目前所见文献看,他至少先后五次书写此文以赠青年朋友,这其中寄托了他深刻的人文理念。他希望通过书法,传导并弘扬以魏征为代表的中流砥柱精神。这一思想,非常清楚地反映在他自己所作的跋语中。如建中靖国元年(1100)正月廿九日所作跋云:

余平生喜观《贞观政要》,见魏郑公之事太宗,有爱君之仁,有责难之义,其智足以经世,其德足以服物,平生欣慕焉。故观《砥柱铭》,时为好学者书之,忘其文之工拙,所谓“我但见其妩媚”者也。吾友杨明叔知经术,能诗,喜属文。为吏干公家如己事,持身洁清,不以夏畦之面事上官,不以得上官之面陵其下,可告以魏郑公之事业者也,故书此铭遗之。置《砥柱》于座旁,亦自有味。刘禹锡云:“世道剧颓波,我心如砥柱。”夫随波上下,若水中之凫,既不可以为人师表,又不可以为人臣佐则,《砥柱》之文,座旁并得两师焉。虽然,持砥柱之节以事人,上官之所不,下官之所不附,明叔亦安能病此而改其节哉!建中靖国元年正月庚寅,系船王市,黄庭坚烛下书,泸州史子山请诸石。

黄庭坚跋中明言,因其平生欣慕魏征为人,故经常为好学青年书写《砥柱铭》文。他把魏征为人的精神,概括为仁、义、智、德四句话:“有爱君之仁,有责难之义,其智足以经世,其德足以服物。”显然,这就是先生的为人标准。他又表扬学生杨明叔为人持身清洁,对上不卑躬屈膝,不阿谀奉承(按,“夏畦之面”,指夏天在田地里劳作者的面容,因为天热又辛苦,其容必大汗淋漓,有苦难哀痛之色),对下不傲慢欺凌,心有仁义操守,如中流砥柱。又他在给外甥徐俯的一封信中说到:

自东坡、秦少游、陈履常之死,常恐斯文之将坠。不意复得吾甥,真颓波之砥柱也。续当写魏郑公《砥柱铭》奉寄。(《正集》卷十九)

很明显,黄庭坚把魏征敢于直道进言,威武不屈的精神比作中流砥柱,并借书写砥柱铭文,彰显砥柱精神,并赋予这种精神以更加具体的内涵,如持身清洁,不为名利波涛所动;不媚上,不凌下;心有操守,不随波逐流,不随世碌碌;“世道剧颓波,我心如砥柱”等等。正是黄庭坚,在魏征铭文的基础上,赋予了这样丰富的人文内涵,才使得他的书法作品具有非同寻常的艺术价值。

[北宋] 黄庭坚 致云夫七弟札 32.6×65.4cm 纸本 1099年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3

、自由之境界

大雅之境,是黄庭坚贡献于中国美学的一份厚礼。大雅者,大美也。庄子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庄子·知北游》)黄庭坚所崇尚的大雅之美,正是这种源于天地,涵于万物四时,达于世情的大美。这是一种超越有无,不计工拙,得大自在,具真性情的美。正如先生自己所言:

老夫之书本无法也,但观世间万缘如蚊蚋聚散,未尝一事横于胸中,故不择笔墨,遇纸则书,纸尽则已,亦不计较工拙与人之品藻讥弹。譬如木人,舞中节拍,人叹其工,舞罢则又萧然矣。幼安然吾言乎?(《正集》卷二十六)

人的精神只有上升到这个层面,才算达到“无欲则刚”的境界。也只有在这样的境界下,我们才能真正领会,黄庭坚书法为大自由的境界。黄庭坚书法之所以那样傲岸不屈、独立特出,之所以强调要“拙多于巧”,之所以偏爱“饥鹰”、“怒猊”、“渴骥”等艺术形象,之所以倾心地欣赏“烈妇态”,之所以能够不择纸笔,不计工拙,遇纸则书,兴尽则止,都是大巧若拙、大美若丑的艺术境界所使然。是大雅艺术的“广哉,熙熙乎”,是“文王之德”的全新体验。

(全文请参见中华书画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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