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了某个假定的表演艺术非营利公司的成本、收入及收入差距的账户。这家公司是一个芭蕾舞团,其规模与福特基金会1974年在《表演艺术的财政状况》一书中调查的一般芭蕾舞团的规模相同。从以下三方面来看,该表很有帮助:第一,通过列出成本和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它告诉了我们大量有关表演艺术公司如何运作的信息。第二,它使我们能够系统地了解主要财政支出类别的相对数值。最后,它为我们提供了收入差距的精确定义。 某典型芭蕾舞公司的支出和收入,1970年—1971年 美元数量总额百分比部分和百分比 支出 1500000 100 人事 860000 57 艺术家人员 620000 41 表演人员 470000 11 非表演人员 150000 10 舞台管理,摄制人员,商店 95000 6 行政人员,文员,维修人员 145000 10 附加福利 70000 5 非工资成本 570000 38 收入 1500000 100 赚取的收入 930000 62 100 演出收入 840000 90 售票所得 650000 70 其他收费所得 190000 20 非演出收入 90000 10 获赠收入 570000 38 100 私人捐赠 440000 77 个人 130000 23 基金会 115000 20 公司 85000 15 其他 110000 19 政府捐赠 130000 23 联邦政府捐赠 63000 11 州和地方政府捐赠 67000 12 收入差距(支出-收入所得) 570000 38 资料来源:1970年—1971年的平均规模芭蕾舞公司的总收入和总支出,如TheFinancesofthePerformingArts(FordFoundation,1974年),第1卷,附录B,第14页—第15页中所给出的。(数据已被补充完整。)支出的分配出自同一卷,附录C,第45页。收入的分配以DickNetzer,“ChangingEconomicFortunesofDanceintheUS”一文中的百分比分类为基础,UrbanResearchCenter,NewYorkUniversity,(1986年5月),表3。Netzer的数字是1984年的,从而反映了自提供以上总收入和总支出数据的福特基金会研究之后,从公司和各级政府所获得的捐赠收入的提高。 该表显示,人事方面的成本占这个典型的芭蕾舞团总支出的57%。从艺人员,即那些必然会受到生产力滞后影响的工作人员,在这部分成本中所占的比例近3/4,或占总支出的41%。然而,非工资成本很明显是不容忽视的,占芭蕾舞团总支出的38%。三类规模最大的非工资成本(在该图表中并未分别列出)分别是舞台布景、服装及照明费用(占总支出的71%),交通费和巡演时一天一夜的花费(占总支出的78%),以及非工资性的赞助及宣传费用(占总支出的62%)。 收入差距通常指的是营运费用和实得收益之间的差距。如表8—2所示,表演艺术中的实得收益是由表演收入和非表演收入两部分组成的。前者还可以被进一步划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别,了解这点很重要。票房收入是由芭蕾舞团在财政上独自负责制作的表演的门票销售收益。这类表演通常仅限于在该团所在地上演。当演出团巡演,也就是不在本地表演时,它通常用这种方式来补偿其“服务费用”。这些收入是根据该演出团与巡演中每站的“公演机构”所签订的合同来给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