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解释说明,必须再对收入差距多说上几句。施瓦茨和彼得斯指出,由于非营利部门的表演艺术公司不能在具有现金赤字的情况下顺利经营,所以除非有非劳动收入可用于弥补这一赤字,否则收入差距就不会存在。Schwarz和Peters,GrowthofArts,第217页—第219页。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这种收入可以从私人捐款和公共补贴中获得。对收入差距的强调,作为财务分析的起点,会引发人们将非劳动收入视为一项应对公司财务需要的消极因素。但我们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它,认为非劳动收入能够使表演艺术公司弥补超出其劳动收入范围以外的支出。 假设某公司的收入差距相当大,这可能并不意味着该公司正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而是意味着它成功地从外界取得了慷慨援助,这很可能是对其超高质量经营的回应。 然而,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具有庞大收入差距的公司在运作上似乎完全是听天由命:假如政府补贴由于财政困难而削减了,或是私人捐款因税法的变动或严重的经济衰退而减少了。增加一点对票房收入的依靠,减少一点对公共或私人慈善捐助的依靠,真的不会比较安全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