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与漂亮
我曾在山西见过一件不大的木雕佛像,半躺着,姿态生动,结构严谨,节奏感强,设色华丽而沉着,实在美极了!我无能考证这是哪一朝的作品,当然是件相当古老的文物,拿到眼前细看,满身都是虫蛀的小孔,肉麻可怕。我说这件作品美。但不漂亮。没有必要咬文嚼字来区别美与漂亮,但美与漂亮在造型艺术领域里确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漂亮一般是缘于渲染得细腻、柔和、光挺,或质地材料的贵重如金银、珠宝、翡翠、象牙等等;而美感之产生多半缘于形象结构或色彩组织的艺术效果。
你总不愿意穿极不合身的漂亮丝绸衣服吧,宁可穿粗布的大方合身的朴素服装,这说明美比漂亮的价值高。泥巴不漂亮,但塑成《收租院》或《农奴愤》是美的。不值钱的石头凿成了云冈、龙门的千古杰作。我见过一件石雕工艺品,是雕大盆瓜果什物,大瓜小果、瓜叶瓜柄,材料本身是漂亮的,雕工也精细,但猛一看,像是开膛后见到的一堆肝肠心肺,丑极了!我当学生时,拿作品给老师看,如老师说:“哼!漂亮呵!”我立即感到难受,那是贬词呵!当然既美又漂亮的作品不少,那很好,不漂亮而美的作品也丝毫不损其伟大,只是漂亮而不美的庸俗作品倒往往依旧是“四人帮”流毒中的宠儿。
美术中的悲剧作品一般是美而不漂亮的,如珂勒惠支的版画,如梵高的《轮转中的囚徒们》……鲁迅说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为什么美术创作就不能冲破悲剧这禁区呢!
创作与习作
解放以来,我们将创作与习作分得很清楚,很机械,甚至很对立。我刚回国时,听到这种区分很反感,认为毫无道理,是不符合美术创作规律的,是错误的。艺术劳动是一个整体,创作与习作无非是两个概念,可作为一事之两面来理解。而我们的实际情况呢,凡是写生、描写或刻画具体对象的都被称为习作(正因为是习作,你可以无动于衷地描摹对象)。只有描摹一个事件,一个什么情节、故事,这才算“创作”。造型艺术除了“表现什么”之外,“如何表现”的问题实在是千千万万艺术家们在苦心探索的重大课题,亦是美术史中的明确标杆。印象派在色彩上的推进作用是任何人否认不了的,你能说他们这些写生画只是习作吗?那些装腔作势的蹩脚故事情节画称它为习作倒也已是善意的鼓励了!
当然我们盼望看到艺术性强的表现重大题材的杰作。但《阿Q正传》或贾宝玉故事又何尝不是我们的国宝。在造型艺术的形象思维中,说得更具体一点是形式思维。形式美是美术创作中关键的一环,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独特手法。我有一回在绍兴田野写生,遇到一个小小的池塘,其间红萍绿藻,被一夜东风吹卷成极有韵律感的纹样,撒上厚薄不匀的油菜花,加以深色的倒影,幽美意境令我神往,久久不肯离去。但这种“无标题美术”我画了岂不被批个狗血喷头!归途中一路沉思,忽然想到一个窍门:设法在倒影远处一角画入劳动的人群和红旗,点题“岸上东风吹遍”不就能对付批判了吗!翌晨,我急急忙忙背着画箱赶到那池塘边。天哪!一夜西风,摧毁了水面文章。还是那些红萍、绿藻、黄花……内容未改,但组织关系改变了,形式变了,失去了韵律感,失去了美感!我再也不想画了!
我并不认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但介绍一点他们创作方法作为参考总也可允许吧!那是50年代初,我在巴黎学习时,我们工作室接受巴黎音乐学院的四幅壁画:古典音乐、中世纪音乐、浪漫主义音乐和现代音乐。创作草图时,是先起草这四种音乐特色的形线抽象构图,比方以均衡和谐的布局来表现古典的典雅,以奔放动荡的线组来歌颂浪漫的热情……然后组织人物形象:舞蹈的姑娘、弄琴的乐师、诗人荷马……而这些人物形象的组合,其高、低、横、斜、曲、直的相互关系必须紧密适应形式在先的抽象形线构图,以保证突出各幅作品的节奏特点。
个人感受与风格
儿童作画主要凭感受与感觉。感觉中有一个极可贵的因素,就是错觉。大眼睛、黑辫子、苍松与小鸟,这些具特色的对象在儿童的心目中形象分外鲜明,他们所感受到与表现出来的往往超过了客观的尺度,因此也可说是“错觉”。但它却经常被某些拿着所谓客观真实棍棒的美术教师打击、扼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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