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月唱片公司联合川子、马条、钟立风、山人乐队、周云蓬、李志、秋野、洛兵、沈庆、吴梦奇等27位国内著名的原创音乐人,于昨日正式向百度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百度MP3”对共计137首原创作品进行侵权赔偿,总额685万元。据悉,百度目前已经就此回应,希望十三月唱片方面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关于百度MP3侵权,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发达和网络媒体影响力的与日俱增,成为唱片业界一个热点话题。音乐人高晓松就曾在微博上称“百度是音乐圈最切齿的仇人”。从去年的几个侵权案结果来看,目前百度一直处于相对较为强势的地位。去年年初,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了国际唱片协会诉讼百度MP3侵权案的判决结果,国际唱片协会又一次败诉,法院判定MP3搜索合法,并驳回环球唱片、索尼BMG(香港)及华纳唱片等3家国际唱片公司对百度的诉讼请求。在同类案件中,百度只在去年输给了音著协。
对于十三月唱片公司提出的维权主张——5万元一首歌的赔偿数字,十三月唱片的CEO卢中强解释这只是制作一首较好的歌曲的制作成本,“其中词曲部分2万元左右,编曲1.5万元左右,录音棚租借、乐队等1万元左右,此外还有录音那几天相关支出等。而且,这些都是内地的价格。”虽然维权在内地乐坛谈论了很多年,但部分习惯了享受免费资源的网友仍然持不能够理解的态度,甚至质疑,“你们的音乐如果不通过这些网络平台又会有几个人听得到呢?”以此片面强调网络的宣传效应。对此,高晓松曾反驳,“电视剧不通过电视台谁看得到?因此电视台就该白放电视剧不给钱吗?音乐圈不光有明星和艺人,还有无数作者、乐手、录音师、MV制作人员以及数十万各个环节工作人员。恳请靠音乐发财的各位,饮水思源,以免人才全部流失!”而卢中强也认为,“‘唱片已死’大家都知道了,如此说来难道音乐人生存唯一的可能就是‘现场’吗?那真正能养活音乐人的又有几个‘现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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