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可以攻错!台“文化部”近日特别邀请澳洲(澳大利亚)艺术银行主任史帝芬斯(Tony Stephens)访台,并办理“台澳艺术银行文化论坛”,汲取澳洲艺术银行三十年的宝贵经验。
座谈会上,双方就“艺术银行营运的策略”、“作品的购入与处份”、“租赁业务推动的拓展”,以及“艺术银行对产业的影响”等不同的主题深入讨论,透过深度对谈,交换台澳经验,作为台湾政策推动的借镜。
台“文化部”表示,今年是艺术银行营运的第一年,引起各界关注与回响,除了作品的购入和租赁外,也同步建置各项软硬体计划。
台湾推动“艺术银行”已经引起国际上“艺术银行”的注意,已经成立超过三十年的澳洲艺术银行负责人史帝芬斯经“澳洲驻台代表处”的引荐,来台与“国美馆”“艺术银行”团队进行实务探讨,分享澳洲艺术银行的组织及营运模式。此外,亦深入地针对作品修复、灭失,或是无人租用需处分的问题,提供澳洲银行的经验供作参考。
澳洲艺术银行自1980年成立,隶属于“环境水利、文化资产暨艺术部”,经费及运作均需向该部及国会负责,人员聘用属于公务体系运作。成立后的前12年预算由联邦政府支应,自第13年起开始自负盈亏,以租金收入支持营运。发展至今已拥有超过万件、3500位以上艺术家的作品,其中不乏已成名的艺术家早年作品。截至目前,每年租金收入高达350万澳元(新台币约9450万元),承租人的比例政府部门仅占30%,其余60%为企业、10%为私人住家。 史蒂芬斯表示,他观察到台湾艺术银行成立第一年所面临的处境,在澳洲艺术银行档案也有类似纪录。澳洲艺术银行在成立之初,作品承租人全数为联邦政府,全赖政府资金资助,亦未订定自负盈亏期限,艺术界对艺术银行也抱持关切与质疑,但他表示这是初期必然的状况,发展策略需与时调整。他鼓励台湾艺术银行秉持支持台湾艺术发展的初衷,寻求公私部门合作,稳健的发展。
对于论坛中大家关注的艺术品购置议题,史蒂芬斯表示,澳洲艺术银行画作购入,金额如在澳元1万元以下,主任即有决定权,1万元以上才送董事会决定,但他也坦承,相较于澳洲其他公立艺文机构,澳洲艺术银行制度确实较为弹性属于特例。
史蒂芬斯表示,即使目前澳洲艺术银行收藏量已远大于所需,每年仍持续投入约100万澳币(约为新台币2700万元)购入作品,在经济紧缩的年代,是对于艺术家及艺术产业相当重要的支持。
与谈的台湾“国美馆”黄馆长表示,台湾艺术银行第一年投入新台币3500万购买艺术作品,在后续的年度亦将编列经费持续购买艺术作品,对于鼓励艺术家创作并藉以刺激艺术市场成长有一定的积累。